返回第105节 救书救人(1)(1 / 1)飞星骑士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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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的南京城被搞成这个样子,这个该死的洪秀全”亲眼目睹着南京城的各种怪象乱象,夏华愈发地厌恶洪秀全,也愈发地明白了一件事,洪秀全虽然是太平天国的最高领袖,但他根本不管事,军政国事一概交给杨秀清、冯云山、夏华等人,他就干两件事:一是享乐,二是整天吃饱了撑的没事做,精力太多却无处使用,于是就想方设法地折腾人,制定出一堆荒诞不羁的规定,强迫全国人遵守执行,编写出一堆狗屁不通的破书,强迫全国人牢记背诵。

坐着骡车穿行在南京城里,夏华看到很多令人啼笑皆非的场景:正在执行洪秀全命令的太平军士卒们一个个穿得花里胡哨、五颜六色,把各种款式截然不同的衣服胡乱搭配地穿着。这些太平军士卒在查抄城里富贵大户人家时,看到好看衣服就往自己身上套,出身于农村的太平军士卒们几乎都是“没有见过世面的”,他们以前穿的都是粗布,此时进了大城市,活脱脱的就是刘姥姥进大观园,看到大户人家的漂亮衣服深感惊奇新鲜,觉得又豪华又精致,继而毫不客气地据为己有,但他们从来没穿过绫罗绸缎,不知道该怎么搭配,因此个个穿得都是不伦不类,连大户人家的床单都以为是“披风”披在自己的身上,就因为床单颜色鲜亮、花纹好看,绣满了各种栩栩如生的祥鸟瑞兽图案,更有甚者,居然把大户人家的n套在了头上,误以为是某种新颖时髦的帽子,看得夏华哭笑不得。究其原因,还是由于太平军士卒入城时人人衣衫褴褛、个个灰头土脸,看到城里人却是衣冠楚楚,自然产生了不平衡的心态。

干这事最凶的不是太平军的男兵,而是太平军的女兵,女兵比男兵更热衷于“抢好东西”。女人天n美,同样出身于农村的太平军女兵们看到城里女人穿戴得那么漂亮时,自然大为嫉妒,然后毫不客气地抢夺城里女人的金银首饰、漂亮衣服、胭脂水粉等化妆品。城里女人当然打不过这些“浑身力气的乡下大脚花木兰”,只得忍气吞声地任其抢走自己的心爱之物。

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时,夏华看到那里烈火熊熊、黑烟滚滚,路口中间堆着一座由无数书组成的小山,这座“书山”正在燃烧着,三五成群的太平军士卒正在把更多的书籍、字画等扔进火堆里,旁边还有几十个儒生文人在呼天抢地、嚎啕痛哭,其中几人试图扑向书山火堆,抢救那些书籍字画,结果遭到太平军士卒的殴打。有个老儒生一边挨打一边哭嚎:“不能烧!不能烧啊!这些都是圣贤书啊!”旁边的太平军士卒叱骂道:“放屁!什么圣贤书!都是妖书!”

“都给我住手!”夏华跳下骡车,厉声大喝道。

现场的太平军士卒们看到夏华,慌忙齐齐半跪行礼:“两千岁!”

“不许打人!灭火!快灭火!”夏华急如星火、声色俱厉地吼道。

士卒们露出茫然不知所措的表情,他们是按照天王命令烧书的,但明王又命令他们灭火,使得他们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没听见我的话吗?”夏华怒发冲冠,“灭火!不然我把你们统统过云中雪!”

回过神来的士卒们乱作一团地灭火,不少士卒拎着水桶想要对火堆浇水,气得夏华险些吐血:“笨蛋!不要浇水!浇了水,那些书就彻底毁掉了!扑打着灭火!用泥土和扫帚灭火!”

士卒们急忙扔掉水桶,抄起扫帚按照夏华命令行事,有的士兵用铁锹挖掘泥土铺盖火苗。

火堆还没完全熄灭,青烟滚滚,那些儒生文人就扑了上去,拼命地把那些烧得半残缺的、没烧毁的书画视若珍宝地搂在怀里,还有的儒生文人一边痛哭一边在烫手的灰烬堆里搜寻着书画。几个满头是血的儒生扑到夏华面前下跪,一边哭着一边拼命地磕头致谢:“谢谢明王两千岁!”“请明王两千岁帮帮我们!”“请明王两千岁规劝天王万岁不要烧书!真的烧不得啊!”

“诸位快请起!”夏华语气温和地道,“你们放心,本王一定会规劝天王的。”他回过头,望向冯子材,“冯子材!”

“喏!”冯子材立刻上前一步。

“你带着卫队营全城查看,发现烧书的地方立刻进行阻止,就说是我下达的命令,还有,那些被打伤的儒生文人都送去医馆进行救治,对了,抢救回来的书一律送到我府上。”夏华吩咐道。

“喏!”冯子材肃然领命,然后招呼身边的卫兵们,“跟我来!”

“必须要阻止这场浩劫。”夏华摇摇头,叹口气。

回到明王府的夏华刚进门就吓了一跳,他看到自己家里今天突然多了一小群年轻姑娘,个个都是花容月貌、豆蔻年华。见夏华回来,众女子一起娉婷袅袅地作揖行礼:“两千岁好。”

“这是怎么回事?”夏华诧异地望向同在现场的洪宣娇。

洪宣娇脸上是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她们是二哥和四哥送你的,二哥送了十个,四哥送了个,一共十个,个个都是百里挑一的。”她看向那些女子,语气古怪而诡异,“哎呀,江南的姑娘跟我这种来自广西乡下的村姑就是不一样啊,看看她们,啧啧,一个比一个俊俏,一个比一个水灵,皮肤又白又水嫩,掐一把都能掐出水来。”

夏华顿时冒出一头热汗,他看着洪宣娇:“你怎么没有拒绝?”

洪宣娇脸上愈发地似笑非笑:“这是二哥和四哥给你的赏赐和礼物,我哪有权利拒绝啊!”

夏华小心翼翼地试探着问道:“那我可以接纳她们喽?”

洪宣娇嘻嘻一笑:“当然可以呀!”

夏华心头发虚,他不相信洪宣娇这么大方和善解人意。果然,洪宣娇笑嘻嘻地招了招手,示意夏华跟她走进隔壁房间里,两人进去后,洪宣娇立刻变脸,一脸凶神恶煞地揪住夏华的耳朵:“你给我听好了!既然是二哥和四哥的赏赐和礼物,拒绝肯定不方便,我允许你接纳她们,但是,你对她们只准看,不准碰!你身上哪个地方碰了她们,我就把你那个地方砍掉!手碰了,我就砍掉你的手,那里碰了”她眼睛低看向夏华身上某处,“我就砍掉你的那里!”

夏华顿时心惊肉跳:“知知道了”

洪宣娇松开手,脸上的凶恶表情被一种惆怅和伤感给取代了,她看着夏华,目光很温柔,语气也很温柔:“当初我相中你,就是因为你跟二哥、四哥他们不一样,如今,二哥、四哥他们已经越来越变本加厉了,我不愿意你也变得跟他们一个样子,我希望你永远都是当初的那个样子”她看着夏华,眼神十分深情。

“知道啦!”夏华揉着耳朵。

洪宣娇怀疑地看着夏华:“真的知道了?”

“真的知道啦!”夏华无奈地道,“我部下那么多兄弟几乎都是光棍呢!”

“你要把她们送给你的部下?”

“什么叫送啊!”夏华耸耸肩,“她们是人,又不是东西,怎么能送来送去的,她们可以跟我部下恋爱嘛!”

“恋爱?什么意思?”

“就是你看中了我,我也看中了你,两人你情我愿、两情相悦就可以在一起了,没人强迫,没人威逼。”夏华一边说着一边在房间里翻箱倒柜。

“你干什么?”洪宣娇纳闷地看着夏华。

“礼尚往来呀!”夏华翻出威尔逊送他的古巴雪茄、美国威士忌酒、镀金转nsn他的这些东西不需要瞒着洪宣娇,反正他可以借口说是部下抄清廷官员的家,得来献给他的。

带着准备“贿赂”杨秀清的礼物,夏华重新出门,走到院子里,他看到一队队卫兵搬着、抬着、抱着一捆捆书籍字画进门,那是冯子材按照他的命令从全城各个烧书地方抢救回来的,不少被烧得残缺不全的书籍字画还在冒着青烟,搞得庭院里青烟腾腾。夏华的卫兵们不懂得爱护书画,把带回来的书画胡乱地堆在一起,看得夏华心疼不已,他回头对卫兵们喊道:“有谁识字?快点!过来帮忙!把这些书籍字画好好地分类摆放!不要这样乱七糟地堆成一团!”

院子里的一个女兵走上前:“启禀两千岁,我识字。”夏华有卫队营,洪宣娇也有卫队营,成员清一色女兵,两人居住的明王府既有夏华卫队营的男卫兵,也有洪宣娇卫队营的女卫兵。

“好好好,快来帮忙。”夏华望向别的女兵,“你们也都过来,听她指挥。你叫什么的?”他回头看向这个自称识字的女兵。

“启禀两千岁,我叫傅善祥。”女兵一边整理书籍一边回答道。

“啊?你就是傅善祥?”夏华吃了一惊,他诧异无比地看向这个女兵。

傅善祥更加吃惊了,她抬头看向夏华:“两千岁知道我?”

“哦这”夏华支支吾吾,“我我听别人说过你,说你是一个难得的才女。”

傅善祥露出惶恐神色:“我只是识几个字而已,才女二字是万万不敢当的。”

夏华笑起来:“你你怎么会在明王娘麾下当女兵?”他对傅善祥很好奇,他心里知道,傅善祥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女状元,古往今来,中国历朝历代都不允许女子应试,唯独太平天国倡导“男女平等”虽然只有名无实,破天荒地开创了女子科举只举行了一届,导致太平天国出了中国几千年来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女状元,就是傅善祥。

傅善祥连忙回答道:“启禀两千岁,我是江宁天京本地人,我父母都是人,使得我自小受到影响,喜欢看书,在我岁那年,我父母相继去世,家道衰落,靠兄长抚养长大,十三岁那年,兄长把我送去一户李姓人家当童养媳,就在去年,我年满十岁,我和我丈夫正要正式成亲,但我丈夫却因为得了麻疹而撒手人寰,我婆婆准备把我卖给一个大户人家当那家户主的小妾,我难以接受,连夜地逃出了婆家,正好天军来到天京,我就加入了天军,当了圣兵。天军不设女兵部队,只有明王娘、苏旅长苏三娘等人有女兵卫队,我就成了明王娘的卫兵。”

“哦,原来是这样。”夏华点点头,他看看傅善祥,只见傅善祥果然是典型的江南女子,长得小家碧玉、眉目精致、秀气玲珑,眉宇间又带着一股文气,因为傅善祥出身于书香世家,从小聪明过人、才思敏捷,酷爱,使得她才华横溢、文采斐然,举手投足间自然洋溢着书香才女的气质。“傅善祥,你当女兵真是太浪费你的满腹才华了,正好呢,我缺一个秘书”夏华正说着,耳朵突然传来一阵疼痛,“哎呀呀”

洪宣娇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内室走到了院子里,并且就站在夏华的身后,听到了夏华的话,也看到了夏华的“所作所为”。揪着夏华耳朵的洪宣娇一脸横眉怒目地看着夏华:“你的那对眼珠子一直死盯着我的这个女卫兵干什么?说!你心里在打什么坏主意?”

夏华叫屈道:“我只是让她帮我整理这些书籍而已。快放手!我还有正事要办呢!”

洪宣娇气哼哼地松开手:“再让我瞧见你骚扰我的女卫兵,看我怎么收拾你!”

大半个小时后,夏华赶到了东王府。

东王府和天王府一样正在大兴土木,成千上万的劳工正在士卒看押下机械而麻木地忙碌着,现场飞沙走石、灰土冲天,呛得夏华不得不捂紧了口鼻。在东王府总管李寿春的带路下,夏华通过东王府后门进入了东王府,穿过一条又一条迤逦曲折的走廊,迈过一道又一道镶金嵌银的门槛,最终在内庭一间装饰得富丽堂皇、摆满了各种奇珍异宝的书房里见到了杨秀清。

“华弟!”看到夏华过来,杨秀清显得十分欢喜,他气色极好、满面红光。

“四哥!”夏华同样喜笑颜开,他注意到,杨秀清的这间书房虽然堆满了各种奇珍异宝,但也摆满了书籍,还有军用地图和文件档案,由此可见,杨秀清一边享乐一边也没忘了正事。

“怎么有空来找我了?来,坐!”杨秀清招呼着夏华,同时坐在书房里的圆桌边。

“因为我想四哥你了呗!”夏华说话很好听,一边说着一边坐下。

杨秀清哈哈一笑:“华弟就是华弟呀!”他看到夏华带着的木盒,“想四哥就来看四哥呗,还带什么东西呀!你我兄弟之间何必如此见外!”

夏华笑道:“四哥刚给愚弟送了礼物,愚弟岂能只知拿四哥的好处却不孝敬四哥?”

杨秀清再度大笑,他伸手拍了拍夏华的肩膀,脸上是一种“男人之间的那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表情”:“华弟啊,当初你娶了宣娇妹子,四哥是真心替你高兴的,现在嘛四哥才知道娶了宣娇妹子其实苦了你,哈哈!宣教妹子是天妹,脾气又凶悍泼辣,难怪各位兄长都妻妾成群,你却就宣娇妹子一个。说起来,男人嘛,三妻四妾很正常,宣娇现在有了身孕,不方便了,四哥也是为你着想,才送去那个精挑细选的江南n给你。”他对夏华挤挤眼。

夏华心里吐槽:“你以为老子跟你一样把p当饭吃呢!”他心里是这样想的,脸上自然完全没有表露出来,嘴上愈发说得好听:“我知道四哥关照我,所以,我特地孝敬一下四哥。”他说着,打开木盒盖子。

顿时,杨秀清惊喜得瞪大了眼睛。

“四哥贵为东王九千岁,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王气凛然、威仪天下,这把镀金的转nsn实在再适合四哥不过了!”夏华把镀金转nsn递给杨秀清。

杨秀清欣喜地接过镀金转nsn,爱不释手地把玩起来:“好枪!”

“还有这个。”夏华拿出古巴雪茄,“这是北美洲岛国古巴的雪茄。”他看到杨秀清有些纳闷,显然不知道“雪茄”是什么,解释道,“雪茄是西洋人抽的一种烟,味道醇正、劲道十足,古巴雪茄是西洋众多雪茄里最醇正的!来,四哥尝尝!”他用配套的雪茄剪剪掉雪茄头部,又用火折子给杨秀清点上打火机于123年被发明,但体积较大,不便携带使用,火柴此时已经被发明,但性能不稳定,随时会自燃,不安全,安全火柴于155年才被发明。

杨秀清狠狠地吸了一口雪茄,连连夸赞:“西洋人的这个雪茄确实味道不错!真够劲的!”

夏华呵呵一笑,取出了威士忌酒,让杨秀清看得愈发欢喜。杨秀清试探着问道:“这是米汁?”

“这是威士忌,产于美利坚合众国的酒啊,是米汁,美利坚的米汁。”夏华忍住想笑。

杨秀清已经迫不及待了,比起抽烟抽雪茄,他更爱喝酒,他立刻取过一套精致的玻璃杯,打开一瓶威士忌,倒了半杯后一饮而尽,顿时赞不绝口:“好!好酒!”他知道夏华是明白人,懒得在夏华面前自欺欺人地把“酒”说成“米汁”了。

一口雪茄一口威士忌的杨秀清显得神清气爽,他看着夏华,笑道:“华弟,你送四哥的镀金转nsn、古巴雪茄、美利坚威士忌样样都是好东西啊!说吧,有什么事需要四哥帮忙?”

夏华一脸诧异:“四哥此话从何说起?”

杨秀清哈哈一笑:“华弟,你不要在四哥面前装模作样了。四哥了解你,你虽然心肠好,但你根本不是那种喜欢拍马屁的人。你呀,送四哥洋枪洋烟洋酒,固然有你的心意,但肯定也是有什么事情需要四哥帮忙的。说吧,到底什么事?别跟四哥这么见外!你就是空手上门,四哥也不会把你拒之门外的。”

夏华笑道:“四哥慧眼如炬、洞若观火,愚弟的那点小心思被四哥看得清清楚楚的。是,愚弟确实有事情请四哥帮忙,但不是为了愚弟自己,而是为了天国大业。”

杨秀清脸色变得郑重起来:“华弟请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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