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5章 年纪轻轻少操心些(1 / 1)朕不可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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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八仙桌,林子朔上午擦过,倒是挺干净的,这会儿趴着刚刚好。

林子朔脸上带着迟疑,可看着饶夏脸上的鼓励还是上前开始写字。

他用笔捏的姿势都不太对,写得也很僵硬。

但他记忆力非常好,十分顺利的就从一写到了十,还用汉字写了一遍。

他努力将每一个字写的端正,但对他来说,这样的任务显然是太难了。

所以写出的字,歪歪扭扭,也像是用图形拼凑出来的,不是一笔一划的,即便是那几个阿拉伯数字也是如此。

他看着写出来的字,一下子收回了手,脑袋也垂到了底,只看着自己的脚尖。

饶夏看他,却是夸赞道,“太厉害了,小朔写得怎么的会这么好?能不能再写一个给我看看?”

“我刚学的时候,可没有这么好看的字。”

林子朔迟迟疑疑,脸上又忍不住的带着羞赧看她。

饶夏夸赞道,“这没有一个字写错,小朔都还没有上过学,就学得这么好了。”

小丫也着急的扒拉着桌子要看。

饶夏将她抱起来,指着林子朔写的字,笑眯眯的道,“小丫看到没有,二哥写的好不好?是不是特别厉害?小朔也要和二哥一样,以后也写这么漂亮的字啊。

小丫眨巴着眼,又去看她二哥,冲着她二哥弯着眉眼笑了。

饶夏笑着道,“小朔写的特别好。”

“你读给妹妹听,声音大一点。”

林子朔声音很小的用不是很标准的普通话来说。

饶夏也跟着一起开口。

林子朔看了看饶夏,跟着一起念着,逐渐改变着自己的口音。

饶夏在这本子上写下了数字,和汉字,“小朔跟我一起再学学,到时候比你哥还厉害。”

林子朔说话带着几分的口音,他又鲜少和人说话,自然是内向的。不过,只要见识的多,知道的多,又练得多了,饶夏觉得就能好些了。

饶夏眉梢眼角都带着笑,带着他将这几个他会的字,写了一遍又一遍,夸他学得快,又夸他写的好。

“按照你这样的进度,去学校了,肯定比大家都厉害了。”

林子朔眼睛微微发亮,又有些扭捏的低下头,他,真的也能去上学吗?

“现在去学校,也来不及了,咱们下半年直接去一年级。不过在那之前,咱们要继续把学前班的内容都提前学会了。”

林子朔手一下子就握了起来,眼巴巴的看着饶夏,下意识的点头,又自己坐下去将刚刚那几个越来越顺手的字再写了一遍。

饶夏又在旁边一边夸,一边读,偶尔握着他的手,扶着一起写。

林子朔一开始有些僵硬,后来也能逐渐放松了下来。

林子昂回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一幕,一下子就愣住了。听着饶夏的夸奖,他又低头去看林子朔写的字,抿了抿唇,他写的字,其实更好。

饶夏看到他,又收回了视线。

被饶夏这样一看,林子昂故意放重了脚步,大步走进去,不过,他才没有必要叫饶夏知道。

小丫第一个回头去看,看到是林子昂,高声道,“一,二。哥。”

林子昂愣了愣,眼睛里却是经不住带着几分喜悦。他也上前,忍不住摸了摸小丫的脑袋。

饶夏抬了抬眼睛,看了林子昂一眼。

林子昂僵硬了一下,才上前,干巴巴的道,“送了。”

“她们说谢谢你。”其实那两个大婶都说饶夏做的包子特别美味,只是,这话……林子昂有些说不出口。

饶夏点点头,只专注的又指着林子朔新写的一个字,“这个字写得比之前的那个还要好。”

林子朔的手有些局促,可又能从他眼里明显看出些喜色来,扭头去看背后的林子昂,声音不大,却很利索,“哥。”

林子昂将林子朔在上面写的字看得清楚了些,上面还有一些……明显不属于他的字。他下意识的看向了饶夏,饶夏不是傻子吗?怎么还会写字,做饭还那么好吃?

他看着饶夏手把手的教林子朔写完他的名字,又用了似乎比老师还标准的普通话说着了一遍,叫林子朔跟着学,小丫也在旁边跟着学了一遍,饶夏另一手抱着小丫,像是十分满意的样子……

这一幕叫林子昂的眼睛泛酸,他故意粗声粗气道,“你想好怎么上班,怎么挣钱了吗?到时候谁来带小丫?”

饶夏看了他一眼,熊孩子吓着小丫和林子朔了,冲着他们两人脑袋一一拍过去,“都和你说了,年纪轻轻少操心些,到时候长不高。”

“骗人。”

饶夏翻了个白眼,“那可不一定。”

“我做的包子好吃吗?”

林子昂脸上憋得有些红,迟疑了一下,没说话。

饶夏问林子朔和小丫,“好吃吗?”

林子朔看了一眼林子昂,见他没有说话,还是忍不住轻轻应了一声,“好吃。”

小丫也看到二哥说完,跟着点了头。

饶夏冲着林子昂抬抬下巴,“都说好吃,我就去卖包子,生意肯定不会太差。”

林子昂说不出话了,那包子好吃吗?

他看那两个婶娘吃得时候,几乎要把舌头跟着吞下去了。

他也想到自己吃到的那两个,下意识就想吞吞口水,然后就看到饶夏定定的盯着自己,脸一下子就红了。

饶夏这次没嘲笑他,他这个年纪的男孩子相当敏感,说什么他都有可能多心,他还是要尽量安抚一下,“我打算去你们学校门口卖包子,鸡蛋,稀……”

饶夏又顿了顿,现在卖包子可以直接用报纸一包,但是这个时候卖稀饭拿什么装?

饶夏:……

“我还会做西点,面包,蛋糕,饼干,怎么样?”

三个人,即便是林子昂也喉头微微动了动,眼巴巴的看着饶夏。

只有小丫看着饶夏,大眼睛里带着疑惑。

饶夏:……小丫应该连什么是蛋糕都不知道吧?

不过,她又开始琢磨,想挣钱,在这个时代肯定是要卖稀罕的东西,尤其是这种二三线的城市,越是稀罕的,自然也越是好卖,然后突然有点心动,这如果要卖蛋糕……

她感觉才能挣大钱。

这个时代卖盒饭能挣几个钱?要能做些巧克力,蛋糕,面包,西点,却是绝对能挣大钱了。

1987年冬,帝都首开了一家肯德基,占据了前门大街的整整三层楼,却依旧在门口排出了几十米的长队。

1990年十月的时候,深城首开了第一家麦当劳……生意也好到了极点。

他们这种二线城市,当然没有开这样的店,但是,这个时代就连帝都,魔都,深城都以进口食品,洋人食物为稀罕,更何况是他们现在的地方?

如今这个时代,买鸡都是活鸡现杀,炸鸡不太可能,但是……饶夏可以做炸猪排啊……

猪排敲得松松的,腌制之后,再裹上一层的面包糠,过油炸,外皮又酥又脆又香,内里又嫩又软又多汁,如果可以加上一些果酱,饶夏觉得那味道应该可以直接香飘数里。

在90年,已经有一部分脑子灵活的率先富有的起来,一份猪排卖上两三块钱,饶夏觉得问题也不大。

最简单,薯条……炸一下,配个番茄酱,卖两三毛钱一份不过分吧?

饶夏眼神闪了闪,要想赚钱,良心肯定是要收一收的,量大管饱什么就不是那么重要了。什么东西能卖上高价,成本还不高的,才是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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