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杀案?”
“嗯哼,去看看吧。”
布洛克手插着腰,抬起下巴示意还放在一旁的尸体。
“哦,糟糕!”
走进尸体,戈登伸手捂住了鼻子,眼前的这具尸体让他有些不舒服,出现在他眼前的,是一具尸体遭到一定程度破坏的女人。
“看到了吧,有些糟糕,话说你是接了私活了还是怎么的?”
“我?怎么了?”
戈登对着尸体注视了片刻,面色微微一变但是很快隐去。
“是啊,因为你迟到了,这可不是你的作风。”
“想的话就去打我的小报告呗。”
“去你的吧,模范生。”
“你心情不错啊,还知道调侃我?”
“这就是个令人反胃的‘昨日重现’而已,有人在追杀这些高谭的富二代,媒体肯定乐疯了,整个城市翻天覆地,而整件事情都会压在高谭警局的身上!”布洛克显得很是糟心。
“等等,你说这是个‘昨日重现’?”
戈登没有在意布洛克的抱怨,他注意到了布洛克说的‘昨日重现’。
“是的,作为一个模仿犯,这个模范的,简直超级诡异,怎么说呢,一模一样的作案手法?”
“什么时候?”
“十年前吧,十年前我亲手抓到了那个混蛋!”
布洛克的脸色并不好看,显然十年前的那场案件,他解决的并不轻松。
“十年前……”戈登面色凝重:“如果真像你说的那么严重,那我们需要尽快将目标抓住。”
“当然,我认为凶手应该认识死者,我们去调查一下她的家庭,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可查的线索。”
布洛克扶了扶头上的牛仔帽,准备带着戈登离开案发现场。
“哦对了,尼格,他们准备尸检的时候告诉我一声。”
“要我特别留意什么吗?”说话的是一个拿着笔记本,带着眼睛的文质瘦弱青年。
“打给我就是了,谢谢!”布洛克止住了还想说什么的尼格,转头对着戈登摆了摆手:“我们走吧。”
…………
“嗨郑,高谭市怎么样?”
“还好吧,比我想象中的要安定。”
将钥匙扔给一旁的侍从,郑崇对着庞达笑道。
“哈哈,再怎么说也是一座现代都市,没有秩序是不行的,我们也不可能明目张胆的违法不是。”
拍了拍肚子,庞达笑着问道:“要一起吃个午餐吗?”
“当然,可以。”
这次郑崇没有拒绝,再拒绝庞达的邀请,这很显然是在这里蹲着自己呢,他到想看看庞达找自己到底是想想干什么。
“奎恩呢?”
“哦,他在和穆尼尔叔叔商议一些有关家族的事情。”
郑崇点了点头,穆尼尔与奎恩的密谈,显然让庞达有些不安了。
奎恩是外来人,在高谭市没有根基,穆尼尔和庞达都想拉拢奎恩,在这方面,庞达慢了奎恩一步,所以他准备在郑崇这里打开局面。
庞达知道,穆尼尔从未看上过奎恩带来的这些人,这就是他的机会。
不只是郑崇,就是威洛那里庞达都已经聊过了。
“郑先生,听说你是一名赏金猎人?”
“嗯哼,毕竟要赚钱吃饭的吗。”
拿起酒杯抿了一口红酒,郑崇顺着庞达的话回道。
“那先生现在是受雇于我那个弟弟吗?”
“嗯,不瞒你说,我现在就是奎恩的保镖。”
看着眼前的庞达,郑崇放弃了出手的打算。
眼下高谭市的局势,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庞达和穆尼尔都知道清楚一个道理,那就是他们现在绝对不能火并,能和平交接就尽量和平交接。
法尔家族和马罗尼家族虎视眈眈,他们自己绝对不能乱了阵脚。
否则哈里斯家族都要没了,他们还争这个当家人的位置又有什么意义呢?
这也是郑崇没有擒贼先擒王的原因,忌惮哈里斯家族背后有没有超凡者是一部分原因,即使哈里斯家族背后没有超凡者,郑崇直接把穆尼尔和庞达解决,奎恩也没办法接手整合哈里斯家族。
这样做的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哈里斯家族直接四分五裂。
“不知道,郑先生有没有想法为我做事?”
“为你做事?”
郑崇手中的刀叉微微一顿,抬头看了一眼对面胖乎乎的庞达。
“当然,我那个弟弟给了你多少,我给你双倍!”庞达伸出了两根手指晃了晃。
这未免也太直接了吧?郑崇有些无语。
“那你想让我帮你做什么?杀了你弟弟?”
“你这是什么意思!侮辱我吗?我怎么会杀自己的亲弟弟!”庞达脸上的笑意立马就冷了下来。
“很抱歉,可能是我太过于恶意的揣摩一个人了!”
郑崇面露歉意之色,庞达脸上的冷意这才好转,不过还是冷哼了一声。
两人之间的气氛逐渐尴尬,郑崇想了想开口打破尴尬问道:“哈里斯家族雇佣的外人很多吗?”
“并不多,我们哈里斯家族有自己的人,为什么还要雇佣外人?”
“那,有超凡者吗?”
“超凡者,那是什么?”
“没什么。”
郑崇看着庞达脸上疑惑的神色不似作假,看来这件事只能从穆尼尔那里打探了,就是不知道奎恩现在到底是什么打算。
算了,静观其变吧。
郑崇摇了摇头,现在还是要等戈登那边的消息,至于哈里斯家族这边,再看吧。
午餐过后,郑崇与庞达告别,回到了自己的卧室,却发现奎恩早已在卧室中等着自己了。
“奎恩?”
奎恩对着保罗示意了一眼,保罗点头守在了门外。
“有事?”
“郑,你是我的朋友,所以我想问问你,你觉得我应该跟穆尼尔叔叔对付我的哥哥,还是跟我哥哥对付穆尼尔叔叔?”
郑崇坐在沙发上喝着水,听到奎恩这话差点就将嘴里得水喷了出去。
“你问我?”
郑崇哑然失笑,这事你该问我?要我说,你就不该来高谭市,留在青湖镇坐收渔翁之利不好么,非得入局高谭市。
无论帮谁赢了谁,最后只剩下两人,奎恩必定是输家。
“怎么?”
“没事,你现在最好不要明确站队,先中立旁观。”
“这样,合适吗?”
看奎恩纠结的样子,郑崇心中有些不满,原先也没看出奎恩是个烂泥扶不上墙的玩意呀。
“牵一发而动全身,你要想执掌哈里斯家族,那么便要两不相帮,就等!马罗尼家族和法尔家族的冲突越来越大,你要等外力破局!”
“好吧。”奎恩松了一口气,至于心中到底是怎么想的,便不是郑崇能知道的事了。
第二天,第三天,就在郑崇闲的有些发慌的时候,戈登打来了个电话。
“怎么,霍华德的消息你已经找到了?”
“没错,我查到了,不过有件事我想请你帮忙。”
“找我帮忙?”
郑崇面露异色,同时心中一动。
能让戈登主动找他帮忙的,只能是棘手的超凡事件了,就比如说青湖镇的恶魔事件。
“有棘手的超凡事件了?”
“没错,你直接来高谭警局。”
“行。”
挂断了电话,郑崇没有耽搁,穿好衣服驱车前往了高谭警局。
高谭警局要比青湖警局大得多,也要忙的多,哪怕现在已经晚上九点多了,可大厅内还是四处忙碌的警察。
“请问您找谁?”
“戈登,莫尔·戈登。”
听到这个名字,那警察脸色一变,眼地有厌恶之色闪过,不过还是帮郑崇喊了一嗓子。
“莫尔·戈登,有人找!”
“这里。”
戈登站起了身,朝着站在大门处的郑崇挥了挥手。
“看来,你并不怎么受欢迎。”
走到戈登的对面,郑崇环顾了一圈整个警局,他发现戈登隐隐之间被孤立了。
“嗯哼,或许吧。”
戈登叹了口气,拿起一张纸条递给了郑崇。
“这是?阿卡姆精神病院?”
“嗯,你要找的这个作家,就在阿卡姆精神病院,有什么问题吗?”
“没。”
阿卡姆这个词,郑崇有些熟悉。
想了片刻,郑崇恍然,他在那个梦中,梦到过阿卡姆市,就是在那里他与一群早已死去的作家前往并不存在的歌剧院观看了一场盛大华丽的演出。
巧合吗?
将想法压在心底,郑崇将纸条收好,看着有些憔悴的戈登问道:“有些萎靡不振啊,是超凡事件?”
“嗯,你跟我来。”
戈登站起了身,带着郑崇就往警局内部走去。
“这里是?”
“我找警监申请出来的房间,专门用来停放这次案件的尸体。”
郑崇若有所思,跟在戈登的身后走进了房间。
“这股腐朽的气息……”
郑崇耸了耸鼻子,这是一股肉体变质的臭味,味道不是很浓,却令人作呕。
“看看吧。”
郑崇走上前,掀开了尸体上的白布,映入眼前的是一具残破不堪的尸体。
“这……”
郑崇跟着大蛇丸解刨了那么多具尸体,对于尸体还是有一定研究的。
被利爪撕开的部位已出现坏死症状、细胞组织肿胀、血液循环严重受阻,看那发青的烂肉或许还有某种疾病病毒。这样的伤势就算不是致命伤,仅仅被抓一下也足够让人快速死去。
“是食尸鬼。”
“食尸鬼?”郑崇立马变得好奇起来。
不过想想也是,恶魔都有了,食尸鬼存在好像也不是不能接受的事。
“死灵法师?”
在郑崇的记忆之中,食尸鬼一般都被划分为不死族。
“不,死灵法师顶多控制一些骷髅以及缝合怪,可弄不出食尸鬼,不过有的食尸鬼会和女巫签订契约。”
戈登对郑崇解释道:“我之所以觉得此事棘手,是因为食尸鬼与旧神有关。”
“旧神?”郑崇有些懵,他不明白食尸鬼是怎么和旧神有关联的。
“食尸鬼(Ghoul)在中世纪很常见,但是在现代就很少见了。”
“主要常见于墓地工作者或生活在墓地周边的居民,因墓地的影响,导致普通人身体弱化,从而使得他们在夜晚做梦时会遭到某一位旧神的思维影响,堕落而化为食尸鬼!”
“这……”
郑崇本以为食尸鬼是一种因为瘟疫等原因形成的不死族,谁知道还真是因为旧神的影响。
仅凭梦境就能使人堕落,也怪不得旧神这么遭人嫉恨呢。
只是不知道这食尸鬼,到底归那位旧神掌管,和黄衣、深海之主的关系又是如何。
“新生食尸鬼需要以墓地苔藓、杂菌等阴森之物为食物,进食欲望较强且只在夜间活动,它们的绿色肌肤与散发出来的腐臭气味,很容易被识别出来。”
“此时的新生食尸鬼实力大致想等于骑士侍从,一旦进食足够,完全成熟时,食尸鬼的实力将会达到骑士的程度,且会具备健全的思维能力,并试图繁衍后代,建立食尸鬼巢穴!”
“所以,你是遇到了成熟的食尸鬼?”
郑崇摸了摸下巴,如果是这样的话,戈登一个人就能解决吧,难不成……
“如果只是一只成熟的食尸鬼,我就不会叫你帮忙了,主要是类似的凶杀案,在十年前就有了!”
“十年前!”
郑崇猛地一惊,十年的时间,别说食尸鬼巢穴了,就是食尸鬼城市估计都要建好了吧。
“消息确凿吗?”
“确凿,十年前经手此案的人就是我现在的搭档。”
说着戈登拿出了一份十年前有关那场案子的卷宗递给了郑崇。
“这上面说,凶手十年前抓到了?”
“是个替死鬼。”
“也就说,是人为的?你那个搭档呢?”
“受伤昏迷了,我察觉到事情不对,所以才叫你来的,不然我也不想麻烦你,只是这件事影响实在是太大了,十年的时间,如果真有食尸鬼巢穴的话,只怕整个高谭市的地下都被食尸鬼给挖空了。”
“照你所说,成熟食尸鬼会吃尸体,十年的时间那要吃掉多少人?难道就没人发现吗?”
“不瞒你说,高谭市什么人最多?流浪汉最多!没有人关心那些流浪汉,更别说高谭市每天都有案件发生,近乎每天都会有人意外死亡……”
戈登没多说什么,可郑崇却能明白戈登的意思。
棘手!相当棘手!
郑崇久违的又升起了跑路的心思。
本以为自己实力大进,怎么也能横行高谭市了,谁知道刚来高谭市没几天,戈登就送了他一份大礼。
“兄弟,报酬会有的!”
戈登拍了拍郑崇的肩膀,郑崇很想说,这报酬他不要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