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89 男人之间的友谊(1 / 1)ba火苗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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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叼着烟,从烟盒抽出一根递给张歌。

张歌看一眼,伸手接过来,又道:“借个火?”

老板“啧”了一声,有点不耐烦,从口袋里翻出一个外表精致深蓝色的打火机,仔细看上面还有流利的线条走势,张歌还没来得及看清楚上面花纹是什么花时,对方已经察觉到触感不对,又把它揣进口袋,面不改色地换了另一个普通打火机,递给张歌。

张歌也不在意,接过就“嗒”一声就打开了火。但他并没有把夹在手里的烟点燃,而是把闪着温度的打火机抬手放在老板眼前。

“别端着了,许个愿吧,老板。”

张歌站姿散漫,表情也没有多认真,他皱着眉头,好像很不情愿这样做,目光定在远处的副驾驶上,整个人都在透露着“老子要带女朋友回家,你最好趁老子还有耐心赶紧吹”的气场,好似他再不许愿,下一秒这人就能熄火走人。

就是这么懒散的一个人,在这条街尽头最突兀装修风格的火锅店,举着眼前这微弱的光,不耐烦地让他许生日愿望。

他嗤笑一声,低下头安静了几秒,两个老爷们做这么矫情的动作,还真是......特么的让人感动。

他不太自然地呼出一口气把面前的火光吹灭,还非得骚一嘴:“不错嘛小伙子。有兴趣换个对象吗?”

张歌看都没看他,目光仍锁定在远处的副驾驶,正直的语气仿佛在执法:“别多想,这是感谢你给我们打折。”

“......”老板把感动咽下。

直男果然是世界公敌。

张歌瞥了他一眼,确定他情绪没什么起伏,行云流水把手上的打火机装进口袋:“有空在这假惺惺的作秀,不如想想怎么把人追回来。”

“......”

他左顾右盼看了一会,不确定的问:“你在我家按摄像头了?”

张歌怎么知道他在想什么?

似乎能读懂他的疑问,张歌再次回答他:“哪个男人身上会揣这么一个打火机?”

外表精致,还是不曾见过的老款,而且上面的花纹一看都是后期雕刻的,他身边的抽烟人员,就超市那种十块钱能买一把,还是用着丢着,绝没有像他保存的这样好,也没这么精致。

这么饱含心意的礼物只有在意他的人会送。

矫情完,张歌伸手拿走桌子上早已打包好的外卖。

向后摆摆手:“走了。”

老板目送他坐上驾驶位,启动车子扬长而去,不仅心生感慨。

当年他也像张歌这么肆意潇洒,只不过,只不过弄丢了个人罢了。

嘴里的香烟已经快燃到尽头,他伸出手用拇指和食指掐住,随意地扔在地上,看着漆黑的夜空吐出个烟圈。

在这夜深人静处,最怕汹涌的回忆,一旦牵扯到记忆里的某个人,怕是一根烟解决不了。

算了,回忆就回忆吧,他又摸出一根放在嘴上,欲打火时才想起来自己打火机呢?

“……”

哦,被刚刚那个杀人猪心的小伙顺走了......

不知从哪吹来一阵风,吹起了他脑中汹涌的回忆,扬起他额前的碎发。

街道里难得有风,他迟缓地从口袋掏出跟了自己很多年的蓝色打火机,眯着眼拿在手上逆着光对着对面店铺的灯光仔细端详,深蓝色的铁质方盒在灯光照耀下显得更加耀眼,像一团漩涡,能把整个人吸进去。上面的花纹是菖蒲花,是她一下一下自己刻上去的,说不上多扎眼,也没有太难看。

他当时收到的时候还嬉笑着问她“喂,你这画的是什么玩意?能辟邪吗?”

女孩羞耻的涨的脸通红“你瞎吗?!那是菖蒲花,菖蒲花!你懂不懂啊!嫌弃就还给我!”

他仗着自己比她高,更嚣张的扬起胳膊,学着她的语气“菖蒲花嘛!知道知道,哪敢不知道......”

这打火机翻来覆去也就这个特点能看,但他还是宝贝了这么多年。上面的每一个纹路他都熟的不能再熟,可他就是忍不住盯着看一次又一次。

菖蒲花啊......

他叹口气,用有老茧的拇指摩擦了下上面的纹路,晃了晃里面几乎看不见的液体,最终也没舍得摁下打火机取火,就这么叼着一根没点燃的烟靠门口发呆……

而张歌这边,除了他启动车子的时候顾笙动了一下,换了个舒服的姿势继续睡觉,一路上再也没闹腾。

“......”

这酒量......张歌揉了揉太阳穴,看来以后他们家的家规上要增加“在外禁酒”这一条。

下车时,张歌从副驾驶把她抱出来,又气不过某人睡得这么没心没肺,低头在她耳朵上咬了一口。顾笙在他怀里不舒服地扭动脖子,张歌无声警告:“看你下次还敢不敢偷喝。”

他自然是没得到熟睡之人的任何回应。

......

顾笙是被渴醒的。

她在黑暗之中眨巴眨巴眼睛,找回一丝理智,透过月光能看到身边熟睡着的张歌。她舔了舔干巴的嘴唇,想要起床喝水,但身边人察觉到她的动作,放在她腰上的胳膊一个用力,她又回躺到原位,反而被他更紧地搂在怀里。

张歌声音沙哑,眼睛都没睁开:“醒了?”

“......我想喝水。”

张歌按下床头灯,可她又不想动了,坏心眼的往他身边靠了靠:“你去帮我倒嘛。”

张歌睁开眼与她对视,在暖橘色灯光的照耀下,能看清她咖啡色的瞳孔,这人不闪不躲,坦坦荡荡地与他对视,完全没有半夜扰人清梦的愧疚感。

对视两秒之后,张歌叹气,起身给她倒水。

顾笙咬在玻璃杯沿,心虚地缩了缩脖子,说不愧疚是假的,大半夜把人弄醒了就算了,还让人给她跑腿倒水,恩,想想都觉得自己很可恶。

张歌为了方便她喝完放杯子,便双手交叉在胸前闭着眼睛半靠在床头上,一条腿搭在床上,另一条腿支撑在地上。

顾笙边喝水边打量他,乌黑的头发乖顺地趴在他额前,闭着眼也能看清他双眼皮的痕迹,根根分明的睫毛跟个小扇子似的,又黑又长,又浓又密,顾笙摸了摸自己的,嫉妒地撇撇嘴,怎么自己的不这样?她最喜欢他的鼻子,挺而直。还有他的嘴巴,但他总喜欢抿成一条线。她不喜欢他这样,便伸出一只手指,压在他下巴上,稍微加重指尖的力度,让他嘴巴原来的样子露出来,张歌嘴巴很薄但唇色不深,但胜在嘴角弧度自然上翘,显得整个人张狂又充满诱惑。她还没来得及“嘿嘿”笑出声,就被反扑压在床上。

张歌被她折腾的瞌睡虫早就跑了,刚刚只不是闭目养神而已。在她手碰到他下巴的时候就醒了,只不过按兵不动看她到底要干什么。结果没想到她胆子这么小,什么也没做。

张歌用鼻尖蹭了蹭她脖子:“喝水就喝水,你怎么还动手动脚呢?”

惹得顾笙一阵闪躲,才不会承认自己被美色勾引:“哈哈哈......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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