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五章 晴天(求推荐票)(1 / 1)西皓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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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天过去,海宁某栋上了年纪的老房子里,隋启正坐在书桌边,手中钢笔飞快写着。

张华,见字如晤。我叫隋启,是你的第二人格……

是不是很奇怪,自己怎么会有第二人格?很简单,你心中放不下的那个人,十年的思念,铸就了我……

你是个好人,知道自己配不上小雨,所以不能打扰她。

但你知道吗,人是有极限的。日复一日的想念,心中积郁苦闷下,我,“降临”了。

我大概是在九年前出现的,应该是你的潜意识察觉到了你心中自毁的倾向,为了自救,所以才有了我。

从那之后,你想起小雨时的思念和痛苦,不再是你一个人承担,还有我的一半。

本来呢,我应该恨你的。把我创造出来,从没有让我感受到幸福,只有日复一日永远不停的痛苦。

我很少出现,只会在你熟睡之后偶尔醒来。也许是因为你的善良吧,就算我是因为小雨才出现,每一天都被那些思念痛苦折磨,同样不想去打扰她。

这些年,我就像一个冷眼旁观的观众,一直在看你和小雨那一年的记忆。

那个离别下雨天,在我的脑中重现了无数次,无数次。

小雨坠楼出事的那天,你完全崩溃了,不愿面对现实选择逃避,自动让出了这具身体的使用权。

我去了平店,通过落落的关系,进到了平妖记剧组中。

不知道你会不会有这段时间的记忆,如果没有的话,你不用勉强去回忆。

如果有,那么你应该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但这不重要,真的一点都不重要。

那天我在网吧打开你的聊天软件,看到了一个人,她的网名叫“下雨天”。

每天发来好友添加请求,每天三次。

她改了名字,或许你以为,她是想和过去的自己一刀两断。

但你太傻,不懂她的心思。

小雨也忘不了你,我很羡慕。

我本来,想要永久的取代你,去见她,给她幸福的生活。

但很可惜,我做不到。

我是隋启,不是张华。小雨爱的那个人,叫张华,叫风魔炎少ι,唯独不叫隋启。

所以,我愿意给你最后一次机会,希望这一次,你可以勇敢一点,再勇敢一点。

如果你再怯弱的躲开,那么下一次,我会永久的取代你,成为那个叫做张华的男人。

很多话想对你说,但提起笔总是不知该和你说些什么才好。

就这样吧,加油。

对了,这些年,无数次重温那个雨天,存在的这九年,我写了两首歌,一并送给你。

不,不是送给你,而是送给因为你的怯弱,所以受伤的小雨。

《下雨天》

下雨天了怎么办,我好想你,不敢打给你,我找不到原因。

为什么失眠的声音,变得好熟悉。

沉默的场景,做你的代替,陪我等雨停。

期待让人越来越沉溺,谁和我一样,等不到他的谁。

爱上你我总在学会,寂寞的滋味。

一个人撑伞,一个人擦泪,一个人好累。

怎样的雨,怎样的夜,怎样的我能让你更想念。

雨要多大,天要多黑,才能够有你的体贴。

其实,没有我你分不清那些,差别,结局还能多明显。

别说你会难过,别说你想改变,被爱的人不用道歉。

……

《晴天》

故事的小黄花,从出生那年就飘着。

童年的荡秋千,随记忆一直晃到现在。

Re So So Si Do Si La,So La Si Si Si Si La Si La So。

吹着前奏,望着天空,我想起花瓣试着掉落。

为你翘课的那一天,花落的那一天,

教室的那一间,我怎么看不见。

消失的下雨天,我好想再淋一遍。

没想到,失去的勇气我还留着。

好想再问一遍,你会等待还是离开。

刮风这天,我试过握着你手。

但偏偏,雨渐渐,大到我看你不见……

张华,你知道吗,小雨为什么改名叫许晴天?

因为,她也不想再看到那一晚的暴雨。所以,她才会给自己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所以勇敢一点,不要再错过,不然……

一封长信写完,隋启伸了个懒腰:“果然,这两首很适合这两个人呢。下雨天,晴天。希望我走以后,他们真的能雨过天晴吧。”

“信写的有点肉麻,爱来去的。不过为了我离开后张华可以继续生活,也没办法了,就当是这一个多月占据他身体的补偿好了……”

“……这次的任务难度很高,如果选错了侦查方向,没有联系上欧阳若薇的话,几乎不可能完成。现在想想,进入任务世界时,血字那一长篇追忆青春的文字,其实也是在暗示我这一点。”

“……如果没有察觉到血字暗示,不把张华当年杀马特网红身份当回事,麻烦就很大了。还有,许小雨自身性格也很重要。如果不是她离群索居的性格帮了大忙,想要这么快找出幕后凶手,也基本上不可能。”

隋启复盘一遍,正打算提交任务离开这个世界时,砰砰砰敲门声传了过来。

“华哥你怎么不接电话?小雨醒了!小雨醒了!就在海宁第一医院,我们去看小雨吧!”打开门,包子跑的上气不接下气,急促喘息说着。

隋启本想直接离开,但心中一动取消提交任务打算,拿起手边积满灰尘的大背包:“走!”

包子愣住,他本以为隋启会拒绝去见小雨的——这十年,他无数次劝张华去见小雨,但张华一次也没有答应,每次都是同样的拒绝。

“华哥等等我啊!”先是愣住,接着包子大喜,连忙跟了上去。

海宁第一医院,刚刚苏醒的许小雨,看到了一个人。

那个人微胖,身材也不高,看着普普通通。

但那人来了后,只是站在了病房外,就吸引了她全部的注意力。

不着粉黛脸色病态苍白,但仍风华绝代的许小雨,泪眼朦胧的看着特护病房玻璃外被警察阻住引起小小骚乱的身影,许小雨对陪床助理开口:“那是我哥哥,让他进来。”

助理愣了楞,但还是听话的走出病房。

才一看到那个男人,助理就觉得很奇怪——许晴天不是独生子吗?什么时候有了个哥哥?而且她这个哥哥长得也太平平无奇了吧,而且穿的这是什么奇装异服啊,耳朵上手上乱七八糟的又是什么啊?街上的混混吗?!!

虽然很无语不断在心中吐槽,但雇主发话了,她还是和警察说了一声,放隋启进来。

此刻隋启,耳朵上密密麻麻插满了夸张廉价的耳钉耳环,两手手腕上带着铁制手链,手指上带着颜色各异却都很廉价戒指。

一件漆黑的贴身小背心,因为发福缘故不怎么合身,一条低腰的铅笔裤,同样也是这样。

落魄又滑稽,看着好像一个小丑。

“哥哥……”一切仿佛昨日重现,许小雨笑了,笑着笑着,通红丹凤眼泪水汨汨落下。

她根本不管这些眼泪,只是痴痴的看着隋启,生怕这只是一场梦。

隋启也不说话,又在积灰背包中翻找了一会儿,找到了一顶造型夸张的蓝色假发。

将海蓝假发戴好,出走十年的少年,终于在今天归来。

一步步的靠近,隋启握住小雨微冷的手,小心翼翼的将她脸上的泪水拭去。

低下头,慢慢靠近苍白的嘴唇。

眼与眼的对视,两人越靠越近。

那个迟到了十年的吻,终于要来了。

小雨笑魇如花,苍白脸上泛起一丝嫣红,再没有平日的高冷,害羞的闭上了眼眸。

轻轻颤抖的睫毛,展示了心中的激动与紧张。

就在两人只有几厘米的距离时,隋启选择提交任务。

下一秒,他的魂魄离开张华的身体,越飞越高,穿过苍穹,直飞九天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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