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百二十六章理由(1 / 1)元宝本尊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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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丝这个时候呢,在一旁可能是说有些坐不住了,按照自己的叔叔,按照老大这样的两个人的这样的一个说法啊,她们两个是必死无疑呀。

不但要面对自己家族的追杀,而且呢,现在已经落到了白手套的手里面,这样的话呢,他们两姐妹就没有任何活命的可能了,所以说可能说是如此呢,有一些坐不住了,毕竟是年轻人,可能说沉不住气什么的,这也是有情可原的。

露丝一直不怎么样说话,那是因为呢,他懒得说或者是说他的交际水平什么的,不如自己的姐姐露西。

但是在这样的一个情况下不说不行啊,这么眼看着就没有活路了,如果再继续这样淡定坐下去,那该神经多么的粗大呀。

所以说这个时候呢露丝,这个时候终于还是开口说话:“你们这是欺负人啊,我们不过是一个弱女子,在整个事情中我们其实就是处于受害者这样的一个地位,虽然这两个人死了,但是你们一定要断定和我们两个有关系吗?

我们又没有什么,大的过错罪不至死吧。你们说是我们杀了人,证据呢我需要合理的证据来证明,我敢说我们两个至少没有杀掉大卫,这一点我敢肯定。

我们两个真的没有杀掉大卫,而且我们也没有任何的理由杀掉大卫呀,你们几个要么就是江湖大佬,要么就是律师界的精英,还有就是新闻界的记者,那你们应该有自己最起码的判断呀。

一个人他犯罪的话他应该差不多符合两点,对不对一点就是说,他需要有利益,只有足够的利益的话,那这个时候犯罪才有可能产生无缘无故的,你说走在大街上会有人捅你一刀,这样的概率是非常少的,1‰吧。

除非你非常的倒霉,遇到神经病一类的存在,不然的话你不太可能说是走在大街上无缘无故的就会被捅一刀呀,所以说犯罪也是需要理由的,最主要的一个理由就是说有足够的利益,还有一点就是说。有那种冲动性的,为了报仇,直接的杀人。

所以说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讲呢,一个人想要犯罪,基本上就是这两种类型,一种就是为了钱。

为了愁至于说是那种小概率的精神病人,那没办法他的行为自己都控制不了,所以说呢就不在研究的范围之内,反正呢,精神病人基本上如果很严重的话,直接在关到精神病医院里面或者别的地方,那也是法律允许的对不对?

所以说呢,基本上大家研究的案子呢,就两种可能,一种是为了仇一种是为了钱。

就我们两姐妹来讲,我们和大卫有什么仇怨呢?这种事情你们知道吗?你们又不是当事人,你们又不是,我们两个也不是大卫,确实我们和大卫有关系,而且在案发的时候我们也进入过现场,这一点是完全没有问题的我们也承认。

但是你就这样说,我们杀掉了大卫,反正呢,我是不服气的。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不相信,这种事情呢就是属于一种陷害的。

我们杀掉大卫,第一就是我们分不了大卫一分家产,相反的说大卫如果活着的话,我们还是有机会分享一定的家产的,对不对?

这一点呢几乎是毫无疑问的一个问题,刚才我一直不说话,也是一直在考虑这样的一个问题,怎么样说服你们,那么只能够从这里说服了,不干掉大卫,我们还是有可能分钱的。

但是干掉大卫,我们一分钱分不到这是肯定的,那么我们肯定不是为了钱而杀人了,至于说为了仇恨杀人那更没有理由了,基本上杀人来说这应该是大仇恨,比如说杀父之仇夺妻之恨这样的一种仇恨。

大卫这个人呢,顶多也就是始乱终弃而已,这一点呢,或许你们这些老派的,古板的人会认为这种背叛感情的事情是非常严重的,必须把对方给干掉什么的。

但是我们年轻人认为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年轻人换男女朋友很正常。

那么我们认为这非常的正常发事情,大家如果不能够在一起的话,好聚好散啊就算了呗。

始乱终弃什么的在你们看来是一种大的罪过,我们看起来呢,我们年轻人认为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不管是男的甩了女的或者是女的甩了男的,这都是很正常的一个感情的游戏而已。

我们这些年轻人就认为呢,这是很正常,这是成长需要的代价,没有必要寻死觅活的。基本上所有的人来讲呢,我不敢说100%的年轻人都有这样的想法,但是0%甚至5%以上的年轻人差不多就是这样的想法。

所以说呢,现在你们看那些年轻人,换女朋友或者换男朋友,就跟换衣服差不多,对感情大家其实没有什么必要的,遵守那种忠贞之类的,至少在结婚之前是没有的。

甚至说现在年轻人的离婚都很正常,离婚闪婚这都是。非常正常的一个社会现象,尤其在年轻人之中尤其是如此。

所以说呢,我们为了仇杀干掉大卫,那也是没有什么意思的这样的事情呢毕竟没有上升到生死大仇之类的这样的一个地步对不对?

你说我们下载单位是为了报仇,其实也没有那么严重了,只不过是谈一段感情而已,这在我们年轻人看起来很OK啦,大家谈不拢在一起觉得没有什么意思,OK,就可以离婚,对我们还没有结婚对不对?

甚至说连结婚都没有,这根本连离婚证都不用去领,直接的分手就完了,这没有必要上升到我们一定要干掉大卫这样的一个仇恨的地步呀,这不对任何的一个凶杀案两种一种呢是为了钱财,一种呢,就是因为仇恨。

我刚才也说了就是因为这两点比较重要。所以说呢,绝大部分案子呢就是这种当然了,你如果硬是比较倒霉,遇到了那种两种之外的这个案子,比如说冲动性的杀人神经病,杀人之类的这个只能怪你运气不好了,甚至说那些看见新闻上报道的。

因为仇视社会或者是特别生气,把出租车司机或者是陌生人给捅了,那也是因为报酬你知道吗?

不同的是这样的,一些人呢,他只是仇视社会,他杀人那就是为了报复社会,那也是一种为了仇恨而杀人的这种案例的其中的一种。

所以说呢,其实现在严格的来讲,我们两姐妹呢,我们有什么理由把大卫给干掉呀?没有任何的理由对不对?

我不知道李记者你到底是怎么样想的,怎么样推断出来的,我们两个是杀人凶手,你有直接的证据没有,当时我记得现场是没有监控录像的,那你为什么一定推断是我们两个干掉的大卫呢?”

这最后一句话呢是问李雷的,但是呢,李雷也没有马上的回答这样的一句话。

因为这样的话呢,李雷就会走进对方的谈话的这样的一个节奏,如此这个小丫头看上去不哼不哈的,看上去非常的老实,算是贤妻良母温婉淑女之类的,但是实际上如果说起来的话,那也是一套一套的。

所以说呢,这样的一个人呢,你不能够在谈话之中按照对方的节奏来,如果按照对方的节奏来的话,那后面的套路一个一个接一个的就会出现,这样的话呢,可能整个谈话方向都会被带偏的。

所以说呢,在这个时候李雷并没有马上回答这样的一个问题,而是很好奇的看了一眼露丝,然后才说:“露丝小姐,我这边呢,有一个问题想要问你啊。

其实你的这些话呢,有那么一定的道理,但是咱先不说这个,我就是想问你,你到底是做什么的,我不是说你的本职工作呀,我说你的兼职。你工作之余到底是做什么?

你应该有一个意外的兼职才对,这个兼职应该是我不了解的。

我感觉到呢,你的这个思维方式还有你的这个逻辑方式呢,和我差不多,所以说呢,我觉得你这个兼职呢,不是和我是同行,那就有可能和我差不多是同行。

因为咱们两个的思维方式呢确实也是差不多的,观察问题得到的结果呢,这种方式呢也是一样的,这样的一个套路,所以说呢我就对你的兼职感觉到非常的好奇。

反正呢,根据我对你的这一番谈话的这样的一个感觉呢,我认为呢,你基本上就是有那种兼职和我差不多,就算不一样也是差不多的那种,至少应该算是文字工作之类的这样的一个兼职工作。”

露丝呢,这个时候倒也没有什么隐瞒,而是点点头说:“我呢,其实工作也还是挺忙的,平时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爱好,工作之余呢喜欢写的小说,网络小说什么的。

我兼职呢,其实就是一个网络写手,当然了是属于差不多玩票的,并不是说每天更新的那种网络写手,而是属于哪天有了兴致哪天有了空闲的时间也许我就会写一段,反正呢就是停停歇歇,歇歇停停这样的一类的这样的一个事情。

其实那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一个地方,我就是喜欢把我自己内心深处的一些想法,一些梦想呢策划出来,然后呢,和大家一起分享,也不完全是为了钱吧,现在至少就我自己而言,我坚持这个网络写手呢,每个月挣的钱呢,还不够我买化妆品的呢,所以说写小说呢,对我来说是处于一种热爱一个业余爱好。

这个呢,和我的本职工作并不是特别的冲突的,所以说呢,我认为兼职应该是锻炼我的一种方式。

怎么你问的这个兼职和这个案子有什么关系没有?

应该没有什么大的关系吧。”

李雷呢,这个时候倒是笑呵呵的说:“其实也不能说一点关系都没有了。

只是说你一直不喜欢说话,但是呢,抓住机会说出来的这样的一番话呢,那可是有理有据的,非常的犀利的,而且这种说话的组织语言的方式呢差不多也就是和新闻工作者差不多是同行一类的。

当然网络写手和记者差不多也是同行的,都是语言的艺术,都是文字的艺术,写出来稿子让大家看,我们呢写出来的稿子基本上就是给读者来欣赏批评的,所以说呢思维方式应该是有一定的相似之处,有相通的地方。

记者呢和网络写手都是玩文字工作的,我们的思维方式呢肯定就是和一般的人不太一样,所以说在这样的一个问题上面呢。

其实就是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了。你这样的一番理由呢,你自己都相信是真的了,你可能是习惯了自己网络销售的工作,你认为故事里面的和真实世界的有区别吗?

肯定是有啊,如果你不这么认为的话,那你就不是一个合格的网络销售小说是小说,现实社会是现实社会,你是不是把这个案子给当成了一个小说来写了。

你想当然的认为怎么着那就是怎么着这是不可能的,现实社会和小说是有很大的不一样的。

所以说呢,你不能够把段子给拿出来让我们听啊,你上面的那样的一番话呢,差不多就是写一个段子给我们听,写一个故事情节和我们听当然听上去是非常的有道理。

乍一听上去呢,OK还行,还是很有道理的一个解释,但是实际上并不是那么一回事,实际上并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的。

其实这问和小说那是有完全截然不同的两个思维方式的,你不能够把你自己写网络小说的那种构思故事情节的方式用在这个案子上,你更不能把这种思维方式呢用在生活上。

这些呢,其实都是。大家的思维方式的不一样,所以说呢,你考虑这个案子就要用现实生活中的你的社会方式,不能够用网络写手的这样的一个社会方式去考虑这个案子。

这个是非常的不可取的。

而且最后你得到的结果,肯定也是和现实社会中的结果是不一样的。

你的那个思维逻辑,只能说是用在小说情节构思上面,而不能够用在现实社会中来。

现实社会,其实女人恨一个男人的话,那是不需要什么理由的。

恨你恨到骨头里,这也未必需要什么理由,恨就是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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