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十点左右,一间中央商务区的办公楼顶层之上,还杂乱的堆砌着一些装修的建材,一看这一层楼就是未装修完层的办公室,楼中没有几个人,在正中央摆放着一个简易的木桌。
陆伊一跟在一个女人身后,走进了这层楼层,推开大门后,显然女人的表情有些抽搐,对着前方迎来的设计师,用标准的英式英语,冷哼道:“费翔设计师的待客之道,还真是与众不同。”
这位说话的女人,便是陆伊一的顶头上司,知名的eb伦敦总部董事长阿曼达女士。
她今天披着一件顶尖的貂毛皮草,下身是一条灰褐色的香奈儿连衣裙,手上一双红色的爱马仕手套,夹着同是香奈儿经典款的皮包,看起来真是奢华万分。
阿曼达今年已经年过五十五,然而脸上的褶皱却一点也不明显,唇色暗红,显得十分端庄,纵使陆伊一年轻漂亮,在她身后也显得有几分逊色,大约输在了气质上。
不过想来也寻常,毕竟她是阿曼达嘛,世界顶尖的名人,陆伊一跟她比自然是小巫见大巫了。
迎面而来的一个男人正是阿曼达这次来国的目标,费翔,一名新晋的知名设计师,年龄不过三十三岁,在时装界却已经成为了炙手可热的设计新星。
据闻这一回费翔想要另启门户,所以邀请了阿曼达来亲自为他策划、打造他的品牌。
原本这种事,阿曼达不需要亲自动手的,但是费翔与阿曼达有一定交情,硬要阿曼达亲自出面,而不选择阿曼达的爱将陆伊一,所以阿曼达就勉为其难地跑这么一趟了。
见阿曼达抱怨自己的办公室,费翔不但没有生气,反而堆砌着笑脸,迎接阿曼达的到来:“这里谈话方便些,曼姐嫌弃得有道理,不过我这间小庙哪里能跟您的大府衙相比。”
听着费翔的奉承,阿曼达面上的傲慢松懈了一分,走到木桌旁,坐了下来。
费翔见状,立即招了女助手,不知走哪里变来了咖啡送到了阿曼达的手边,这时他似乎才看到陆伊一,表情有些微妙地不快,但言语中只温和道:“没想到曼姐还请了陆总过来,我以为这种小事,曼姐会带着史密斯先生一块过来,打打杂,做做记录什么的。”
陆伊一听着费翔蹩脚的说辞,明白了,原来费翔没有来找她谈谈打造品牌的事,是因为看上了她陆伊一的对手亦是她的副总史密斯,想要斯密斯来替他做品牌打造,可介于阿曼达的关系,又不好越过她陆伊一,所以直接找到了阿曼达。
也不知道费翔为什么会选择史密斯,难不成他和史密斯还有什么交情,这两人背着他提前将合作的事情谈好了?
陆伊一也不着急,显然费翔是块肥肉,史密斯在收到费翔要创建品牌的时候一定做了些准备,快了她陆伊一一步,所以费翔和史密斯有些私下往来也想得明白。
所以,陆伊一笑了笑,接过费翔女助手手里的咖啡问到:“哦?看样子费翔先生挺看好史密斯的,不知道是不是史密斯已经给费翔先生做好了新品牌打造方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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