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裹小脚又叫缠足,这种风俗其实由来已久,具体起源已不可考,但以往缠足也只是把脚缠的纤弱,并不以小为美。
可是这几年也不知怎的从江南开始刮起了一股缠足风,非要把女子的脚裹成粽子一般,产生了一种极拘谨纤婉的步态,使整个身躯形成弱不禁风,摇摇欲倒,以产生楚楚可怜的感觉。
而正是这种“可怜的感觉”,膨胀了封建士大夫的自身优越感,仿佛天下女子任其摆布,只为博君一笑,甚至能残害自身身体以为君乐。
这股风气原本只流行于江南,毕竟江南士大夫云集,想出这种取乐子的方法好像也不奇怪。谁料到如今这股妖风竟然刮到了登州了,既然顾瑾看到了,就不能不管。
不过好在这股妖风刚开始流行,即便裹脚也时间尚短,现在马上放足还来得及。
顾瑾回到府衙后就下令登州府内女子禁止缠足,并撰文,痛斥缠足这种行为,甚至还神神叨叨的说京城高僧弘法大师曾言,女子缠足乃是不详之举,必当祸及三代。
府衙颁发的这道布告如巨石入胡泊,掀起了不小的浪花。
老百姓对于顾瑾的印象很好,难得来了一个好官,从内心深处来讲,大家对顾瑾还是很爱戴的。
但是没想到这个知府竟然这么不着调,管天管地,现在还管起人家闺女缠不缠小脚了?
穷苦百姓看了这布告也就当个乐子,毕竟穷人家的闺女是当半个劳力用的,平日里操持家务,农忙时候还要下地侍弄庄稼,裹个小脚太耽误干活了。
因此即便庄稼汉看着小脚眼热,也想娶个小脚的婆娘回家把玩一番,但因为现实情况不允许,所以庄户人家都不会给女子缠足,即便偶尔有两个缠的,那也是心大想攀高枝的。
但是乡绅们却不乐意了,他们现在正追赶着流行新风尚呢,刚咂摸出着小脚的滋味来,谁知道知府大人就不让缠了,这知府大人别是有病吧!
一说起有病这事,大家不由得又想起顾瑾至今打光棍这件事了。
以前还总觉得顾知府是因为工作这才耽误了个人幸福,现在因为裹小脚的事再一联想,不少人就觉得这个顾知府八成是“不行”了,所以才开始心理变态的。
这个流言起初还是私下里传一传,也不知道流言怎么就传进了苏半城的耳朵里了,苏半城现在正恨顾瑾恨的半死,他一时间拿顾瑾又没办法,于是便让人推波助澜,一时间顾瑾“不行”这件事就传的整个登州府人尽皆知了。
顾瑾是个好官不假,但是民众们不会因为这个对顾瑾口下留德。
特别是那些喜欢小脚的男人,暗搓搓的说顾瑾是太监,是天阉,甚至还有人编排顾瑾,说顾瑾原来就是人家养的,因为早年被贵人老爷玩坏了,所以现在不行了云云。
也不是没有人反驳,但那些编排的人却说了“若是真男人,怎么可能一个女人也没有啊?这么大年纪连个暖床的都没放一个,不是身子有毛病还能是什么?”
换成任何一个寻常男人,听到这种话怕是要羞愤欲死,但顾瑾却不是寻常男人,准确的说她就不是一个男人,这种流言蜚语对她一点杀伤力都没有,听了这种传言她不但不气,甚至还有些想笑。
顾瑾不生气,但却把她身边的人气的不行,特别是刘宝,最近因为这件事和人吵了好几场架,昨天还与一卖糖葫芦的小贩打了一场,刘宝的脑门被那小贩打出来一个包,小贩则是被刘宝磕掉了一颗门牙。
那小贩本是叫嚷着要让刘宝赔钱的,若不赔钱就让刘宝吃官司。
可是当他听说刘宝是知府大人后院的管事的时候,那小贩吓的面如土色,扛着他卖糖葫芦的草垛,一溜烟的就跑没影了。
顾瑾正和左弘文商议着修理河渠之事,听说刘宝当街打架,于是就把刘宝给叫来了。
刘宝的头上一大片淤青,但是斗志却很高,看那架势好像凯旋而来的将军一般。
“少爷,你不知道他说的有多气人,打掉他一颗牙算是轻的,若不是他跑的快,我非把他满嘴的狗牙都给敲下来不可!”刘宝对顾瑾说道。
再想起那小贩说的话,刘宝依然很生气,那小贩竟然笑的很猥琐的跟人说少爷睡不成女人还不如死了好,说这辈子尝不到女人的滋味,就算当了官又能怎么样?
说少爷还不如他一个卖糖葫芦的,别看他没钱,但他家里可是有个婆娘,婆娘给他生了两个带把的,现在肚子里还揣着一个崽子,过不了多久又要多个儿子!
随声附和那小贩的人还不少,在老百姓看来,人这一辈子最大的意义就是生儿子,有了儿子才能传宗接代,没儿子就算又万贯家财又能怎样?还不是要便宜旁人?
“你又何必和他计较?犯不上的!”顾瑾安慰了一句。
“我就是气不过!少爷为了为了这群刁民天天废寝忘食的,冒着危险为他们剿倭寇。如今他们吃饱了饭,竟然还侮辱您,简直就是坏了良心!要我说少爷也不必管他们过的好不好,前任知府怎么祸害他们的?怎么不见他们骂前知府断子绝孙呢?”刘宝又是愤愤道。
顾瑾只是笑着摇了摇头,但却没说话。
左弘文皱着眉头,欲言又止。
“顾兄,你即便不想娶亲,那就纳两个妾室也好,何必为了这点小事让人嚼舌头的,这对你官誉也不佳!”左弘文劝道。
左弘文也没娶亲,但却早就订婚了,而且他身边有两个妾室,两个妾室以前都是他母亲身边的大丫鬟,很是听话懂事。
左弘文觉得男人有几个妾不是什么大事,就跟养两个小狗在身边没啥区别,他也不明白顾瑾是怎么想的,就为了这么点事,闹的满城风雨的,这又是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