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九八章想与青灯古佛常伴的少女
“这与我们路氏有何干系?我们路氏仗义疏财,乐善好施,善名远播,在山东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路翔龙伸手一指郑万显道:“都是他拿的,与我们路氏有何干系?”
“啪啪……”
全旭鼓掌道:“真是精彩!”
郑万显的脸色吓得煞白,冷汗就下来了。
“死也让全公子死个明白,你这个恶奴吃里爬外,被全公子发现之后,准备报官,结果恶奴以下犯上,杀死全公子,我们路氏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奈何全公子伤重不治而亡……”
“很合理?”
“是你,都是,路翔龙,你,都是你指使我做的!”
“你傻不傻,指使你就干?让你吃屎你吃不吃?吃不吃?让你去死,你去不去死?”
郑万显气疯了。
到头来自己只是空欢喜一场?
路翔龙许诺的好处,他一样都拿不到。
自己反而会被当成替罪羊交出去。
全旭望着郑万显道:“我教你一个乖,像他这样的肉食者,才是真正的吃人不吐骨头,以后不么这么天真,复杂的是人心,哦,你没有以后了,他们不会让你活下去的,包括你的妻儿老小!”
“全公子,你现在应该担心的是你!”
全旭指着自己的脸:“我?呵呵,这句话,我可以还给你!”
全旭按着激光笔,朝着远处射去,他顺着时针方向转一圈。
“你搞什么鬼?送全公子上路!”
三娘挡在全旭面前:“相公,你退后!”
三娘拔出拎在手中的破军刀:“都出来!”
沈良材等少年男女六十余人加上护卫足足上百人拎着刀出来在院中,与路翔龙等人对峙。
“无非多死几个人!”
路翔龙指着三娘:“这个小娘子我要活的,其他人死活勿论!”
“杀!”
双方马上就展开撕杀的时候,突然,砰的一声枪声响起。
全旭掏出手枪,对准路翔龙的大腿就是一枪。
这一枪非常突兀,在夜空中甚是响亮,众人皆是吓了一跳。
谢天谢地,全旭那毫无准头的枪法,终于射准了一次,路翔龙躺在地上,大腿血流如注。
“杀啊!”
杀喊声从外面响起,众人下意识的回头,此时全氏大院各个屋顶上出现大量的武装人员,这些人手持弓箭,朝着路翔龙带过来的人开始放箭。
“咻咻咻……”
密集的破空声不绝于耳,弓箭的威力其实不大,有些影视剧里经常会出现,弓弩箭射击,有铠甲几乎没有任何防御能力,被纷纷射杀。
如果是面对无甲目标,像普通百姓的时候,威力确实是会像影视剧里演的那样,中箭既倒,但是对于身披铠甲的士兵,弓箭的威力就弱多了,哪怕是防御能力并不强的皮甲,对于弓箭的伤害会减弱六七成,如果是铁甲那么就是七八成,像建奴白甲兵以及精钢打造的鱼鳞甲,基本上可以免疫弓箭的射击。
现在路翔龙率领的人全部没有装备铠甲,在弓箭的射击下,纷纷倒地。
刹那间,整个全氏别院惨叫连连。
路翔龙最悲剧的是,他的人大都没有弓弩,由于是被伏击,弓弩手在第一时间就被干掉了。
“这怎么可能?”
“怎么就不可能?”
全旭笑道:“我的人一直在屋顶,恭候多时了!”
其实这就是没有电灯的劣势了,全旭别院虽然亮着灯,但是屋顶上埋伏的人员,披着黑色的斗篷,在下面,既使是打着火把也看不清上面。
关键是,明末的人大都营养不良,几乎九成的人都有夜盲症,所以这些人根本就没有发现屋顶上的弓箭手。
路翔龙大叫:“快撤,撤到屋里!”
“砰砰砰……”
几乎所有的房间,同时闭上门。
“葛二福,让我看看你的百虎齐奔!”
“是,公子!”
葛二福与两名军户拿出火机,轻轻一按,火苗就冒了出来,打火机点燃引信,随着嗤嗤的声音响起,引信快速燃烧。
“咻咻咻……”
三架百虎齐奔火箭,就像万千流星火雨一样,飞向路翔龙的部曲,这下直接让路翔龙带来的人崩溃了。
全旭埋伏的弓箭手其实并不多,加上葛二福等四十人,总共不过二百多人,全旭别院一百多间房屋上面,每幢房子都有弓弩手。
也幸亏是四合院的建筑布局,在站在屋顶上,院里任何角落都可以一览无余,关键是没有死角。
这根本就不是在战斗,而是一面倒的屠杀。
随着三架百虎齐奔火箭飞向路翔龙麾下部曲中,不少黑衣人再也没有抵抗的心思,扔下兵刃,高举着双手,大喊着:“我投降,别杀我,大爷饶命!”
路翔龙疼得直冒出冷汗,指着身边的亲信道:“抓住他,要不然,今天咱们都是得死!”
“还算不笨!”
众黑衣人向全旭杀过去。
全旭举着手枪朝着众人射击,半自动手枪虽然没有全自动手枪射速快,可关键是,这样的射击,在明末人眼中已经快如闪电了。
“砰砰砰!”
九二半自动手枪九毫米口径的只能装十五发子弹,不像五点八毫米二十发子弹,然后全旭十五发子弹连续击中五六人,其他人吓得不敢再上,只是在那里虚张声势。
全旭退到门口,三娘指挥着身边的沈良材等身穿防刺服的少年与护卫:“杀光他们!”
此时的三娘早已被郑万显与路翔龙气要爆炸了,她挥舞刀破军刀,朝着一众黑衣人杀去。
这个时候,众黑衣人早已绝望了,屋顶上的弓箭手对他们有着最大的危险,无时无刻不在射杀着他们。
弓箭的射速又非常快,训练有素的弓箭手可以射出不弱于半自动步枪的射击,一箭接着一箭飞出去,这一招叫连珠箭。
短短一柱香的时间,众黑衣人全部跪在地上投降。
全旭望着路翔龙,此时他的脸色苍白,额头布满细细的汗珠。
“这些人哪里来的?我明明?”
“谁规定只准你们雇佣响马?难道我就不能雇佣他们?我的银子不是银子?”
全旭吩咐道:“把他们捆起来,天亮后,扭送官府,该怎么治罪就怎么治罪!”
“全爷,全爷,幸不辱命。”
就在这时,邱宁远从一幢屋顶上跳下来,带着十数名矫健的汉子,来到全旭面前。
“诸位援手之恩,全旭铭记在心,日后必有厚报!”
“全爷客气!”
此时的三娘一刀砍在柱子上,愤愤的道:“相公,我对不起你,还不如让我死了干净!”
全旭上前扣住三娘的手腕:“行了,别再闹了!”
“任红桂!”
“全爷!”
全旭将从无人机监视的画面标注的地点画在了纸上,交给任红桂:“这些烂货,也一并抓了!”
“是!”
原本被路翔龙捆绑的家仆和管事账房,现在可以证明与郑万显他们不是一伙的,让他们继续各司其职。
就在这时,沈良材道:“全爷,郑万显不成了!”
全旭走过去一看,只见郑万显身上被砍了十几刀,血流如注,气若游丝。
“伤口不深,都是皮外伤,包扎一下,还有救!”
全旭走到路翔龙面前:“咱们的账慢慢算,你吞我多少银子,没有十倍二十倍的赔偿,这事完不了!”
……
八月的保定府高阳县,已经开始有了寒意,路边的野草,已经蒙上了一层薄霜,位于高阳城外,有一座禅院,虽规模不大,环境却很是清幽,属于是修身养性的好出去。
掌寺也是一个擅长经营的人,他将临河的几个院落收拾出来,以供信男信女在此安心理佛,其实就是充当高级客栈,专供有钱人歇息。
天刚蒙蒙亮的时候,一位少女来到小院临河的露台上,她的身材婀娜,长发飘逸,身穿一袭轻纱似的粉红衣裙,裙下也只穿着亵裤、没有穿长裤,露出秀美水润的足踝来。
她脸上却没有笑意,反而有着说不出的忧伤,将足踝轻轻荡漾在河水里,寒冷的河水,让她不自觉的打了一个激灵。
“小姐,您……”
“要你管!”
“可是,这容易伤脚!”
“伤了才好,最好废了,成了瘸子才好……”
身在大户人家,虽然吃喝不愁,却有着难以让人知晓的苦楚。
比如说,学习。
别的孩子还在流着鼻涕泡,到处玩耍的时候,她就开始学习女红,学习棋、琴、书、画、学习五经、女戒、女训、女规,茶艺、厨艺、还有打理生意的各种算术学问。
作为大户子女,她们绝对不可能嫁给贫民百姓,所嫁之人,既使不是高门,也会是富甲一方。
作为正妻夫人,自然要掌握内院,掌握生活、田院,如果没有这个能力,后院定会不宁,同时也会被下面的人忽悠、架空。
她们要学的东西,其实比男人更多,更复杂。
十五岁的孙文莺,在后世正值初中生的年纪,也是最叛逆的时候,她实在受不了每天几个老师填鸭式的教育。
有的时候,她都想用剪刀,剪去万千青丝,了无牵挂,与青灯古佛相伴。
河面突然掀起阵阵涟漪。
“小冉,起风了?”
小冉看了看树梢,却纹丝不动:“没有,应该是有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