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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六一章无限正当防卫

在元朝的时候,人分十等,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医、六工、七猎、八娼、九儒、十丐。

某个特殊的时代,骂知识分子为臭老九,就是源自这个规定,在朱元璋建立明朝以后,大力复兴儒学,尊重读书人,重用读书人为官。

为了鼓励读书人向学,朱元璋制定的法规,比如说秀才可以拥有见官不拜,免除徭役,县令不得对读书人动刑,公到公事可以直接禀见知县等等。

然而,却亲手培养了士绅阶级这个怪胎,明亡就是太重用这些读书人了,朝廷没有钱粮的时候,可以欠军士的军饷,可以挪用军资,也可以拖欠官员的俸禄,唯独不能拖欠读书人的米粮,考试去还给你出路费、雇书童,配马车,顺带给你一大笔盘缠,这待遇简直了无敌了。

全旭在辽东不想培养军人特权阶级,哪怕是因公阵亡烈士可以免除其家属税收的特权,但是这个期限只有五年,而不像明朝对士绅是永久式的免税,对于军人的照顾,仅仅体现在微不足道的方面。

比如说,军人出行,官营运输系统,如客船和火车,可以免费乘坐,但是局限于二等座和经济舱室,如果想享受一等座和商务舱室,那需要自己掏钱。

任何规章制度,口子容易开,再想收紧那就困难了,哪怕是全记,在辽东和吕宋以及全旭控制的区域内,也只能按照规章制度办事,绝对不能自己肆无忌惮的搞特权主义,比如说,公开拍卖的矿产资源的开采权,全记的企业也要公平的参与竟争,价高者得。

其实,这只是相对的公平。

中国本来就是一个人情社会,比如说,全记要拿某处的矿山开采权,在公开拍卖的环节,其他商盟的人就算是有钱,也会考虑全旭的态度,所以,他们只是经过初期竟争,试探的提高一定价格。看到全记态度坚决,他们会自动退出竟争。

这个公平的环境,其实是相对的,这是辽东体系的暗箱操作,为此,全旭已经减少全记企业的数量,也控制全记的经营范围。要知道一枝独秀不是春,一家垄断性的企业,并不利用这个行业的整体发展。

回到武威侯府的时候,朱微媞正在对账,崇祯八年的第二季度,相对而言,税款支出增加了两千八百余万两银子。

朱微媞是非常敏感的,她嫁给全旭已经三年了,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这三年多以来,武威侯府并没有增加新生婴儿,在这个时候,全旭居然向官府大规模提高税收。

朱微媞就感觉全旭似乎有自己的打算:“驸马,你准备放弃在辽东的特权吗?”

“也不是,我只是希望政府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

全旭没有那么伟大,辽东虽然不是他的封地,但是却是他的基本盘,他肯定是不会放弃的。

别看全记的纳税在增加,可问题是,负责花钱的人是全旭,他只是左手转右手。

这一招就是跟康熙那个伪君子学习的,他在康熙五十一年颁布“盛世滋丁,永不加赋”,康熙是一个爱面子的人,为了博一个仁政爱民的美名,一方面宣布“永不加赋”,一方面对官吏税外收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虽然不加赋,却可以加税,但是,那些腐儒却把康熙吹上了天,号称千古圣君,其实就是一个屁。

无论如何说,全旭自己开始提高纳税的范围和比例,其他商人也不敢反对,这就是掌握着基础实业的好处。虽然在加税,却没有降低全旭对辽东的实际影响力。

他用这种方式,是为了将来,他成为最高统治者,扫平道路,就像历史上的李岩,给李自成提出了“闯王来了不纳粮”,这其实就是一个伪命题,不纳粮,百万大军吃什么?喝什么?

官员吃什么?

总不能让他们喝西北风吧?

“你要考虑清楚!”

朱微媞表示非常遗憾,因为没有给全旭生一个嫡子,让全旭产生了自暴自弃的想法,她心中产生了深深的负罪感。

辽东的政务院,与欧洲的州政府其实还是不一样的,就以漂亮国为例,州长的权力在某一方面,甚至大过于总统,大过于联邦政府。市长也可以不鸟州长,在中国人看来,这似乎不正常。

辽东的政务院对于各州、各州的管辖其实是扁平化,辽东的州下面没有县,可以说,州,只是相当后世的县级市。包括辽东、吕宋、台湾,琼州,实行的都是一部法律。

绝大部分百姓,都于官府收税表示理解,在传统概念里,种地纳粮天经地义,从来就没有不纳钱粮这一说。

无论是辽东、台湾、吕宋包括琼州岛境内的土地都属于全旭私人所有,农民们名义上拥有对土地的所有权,不过这个权利根源却是来自全旭。

全旭将辽东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割开来,与后世一样,农民只有使用权,却没有所有权,辽东的百姓,只是佃户而已。

崇祯对于辽东的见闻,一切都是颠覆的存在,就像现在,复州湾附近的青山镇就发生了一起严重的命案。

四名喝醉酒的读书人,闯入一名青山镇一名居民的家里,这名居民只是一个寡妇妇女,独力带着一个儿子生活,她的丈夫并不是军人,而是一名船厂的工匠,因为得了肺痨,去年的冬天死了,这名寡妇长相非常漂亮,是十里八村有名的美妇,当然不可避免传出一个风流韵事。

这名寡妇非常有钱,因为她的丈夫在死之前,是船厂的一名技工,他发明了一种胶合材料,可以避免船体渗水,因为这个专利,应用在几乎所有海船上,仅仅技术的分成,每年就有多达一千六百余两银子的收益。

而且这名寡妇并没有做吃山穷,而是经营一家蔬菜豆腐店,说她腰缠万贯绝对不是夸张,在四名醉酒的读书人夜里进入寡妇的家里,被寡妇拿着左轮手枪击中四人,其中两个心口中弹,当场死亡,一名小腹中弹,与翌日的清晨不治而亡,一人则被柴刀砍中了胳膊和腹部,治了三天以后,因为伤口感染死亡。

这件案子因为出了四条人命,传播非常远。

因为涉及了读书人这个特权阶级,这四名来自江南的读书人,家里都非常有钱,打官司,非要这名女人偿命。

辽东的案件审理,都是公开的,不存在后世什么为了当事人的名誉问题,不公开审理,崇祯作为皇帝,认为这件案子根本就没有审理的必要。

作为妇女,连杀四名男子,无论是什么原因,死罪一条,更何况这四名读书人并没有给妇女造成什么损失,只是打碎了女人家里的三只花瓶,几个碗碟,推倒一张桌子,损失不足挂齿。

然而,公开审理的结果,却让崇祯大跌眼镜。

被告刘沈氏,正当防卫,原告邱树生、陈广智、沈少白,张志博四人包赔刘沈氏射出子弹十二发,合计十二两银子,屋内损失的花瓶、碗碟共计三两四钱银子,赔偿刘沈氏精神损失一百八十两银子,其子刘俊,精神损失一百二十两银子,合计三百一十五两又四钱银子。

这个结果让崇祯非常难以接受,就算是被告刘沈氏所述,死者邱树生等四人是意图侵犯她,她算是正常防卫,可问题是,四个人死了,而且刘沈氏也不差钱,怎么也要出于人情,给予四名死者丧葬费。

造成这个结果,四名死者聘请的讼师自然不服,提出反驳,声称四人只是因为醉酒,走错了房间,仅此而已。四人死者手无缚鸡之力,自然不会对刘沈氏造成什么威胁。

法官面对诉师的质疑,直接问道:“先不说有没有做出威胁女主人的举动,正常情况下击毙非法闯进自己家的人是合法的吧。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执法者的任务不是和稀泥,而是伸张正义。醉酒并不是犯法的借口,更不是逃避责任的理由,陈讼师,鉴于你违背道德和良知,助纣为虐,为虎作伥,失去了作为讼师的职业道德,本法官现在宣判,开除你讼师的职业身份,限你半个月内离开辽东,逾期不离开,后果自负!”

这个结果,让崇祯感觉难以接受。

然而,参与观礼的百姓兴奋的欢呼。

几名读书人的仆从和家属提出质疑,结果那名年轻的法官,扬起锤子,砸在案几上,当庭宣布:“尔等质疑可以向金州最高法提出诉讼,没有结果之前,执行本庭院宣判,限四名家属在半个月内,向刘沈氏支付三百一十五两四钱银子,逾期不支付,将以年息百分之二十的利息进行累加,另外并处于藐视法庭罪,罚款五千两银子。”

王承恩看出崇祯的闷闷不乐,就急忙道:“皇爷,他们做得太过分了,应该责令武威侯处罚当事人……”

就在这时,全旭缓缓走到崇祯皇帝面前:“你说什么?”

王承恩吓得脑袋一缩,嘴开始哆嗦起来。

全旭虽然看着人畜无害,像个小白兔,可是直接了解全旭的人,才会发现全旭的冷酷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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