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派了一批他最信得过的贴身侍卫,亲信、近臣到火器营接受训练。
边关更是派出精锐,到火器营学习新式兵器的使用,因为兵士人数较多,且是从边关来的,为了保密,所以花家哥哥们都叫花似锦阿七姑娘。
花似锦准备利用这段时间,对哥哥们进行体能训练,那些云龙卫,侍卫看见后,对花似锦的做法嗤之以鼻。
公公知晓后,也只是说了声随丫头高兴,花家儿郎愿意陪丫头玩,也由着他们。
在这期间,花似锦着重教授了花家哥哥们和杨有田五公里负重越野,四百米障碍,野外生存,泅渡,攀爬,手语、旗语,侦查与反侦察,密码情报,武器使用等等一些现代特种兵的基础技能,杨有田在这种高强度训练中脱颖而出,获得第一名的好成绩,被花似锦委以重任,全面接手训练。
这些新式技能在火器营引起发动轰动,彻底改变云龙卫、侍卫、军士们对“阿七姑娘”的看法,争相报名学习,纷纷感叹获益匪浅。
只有陆南一点也不感到吃惊,他知道,他的锦妹妹可是仙女下凡般存在,不知今后还会有什么样的奇迹出现,他很期待。
在经过无数次的试验后,简易的火枪,发石炮,土炸弹终于制造成功了,而且花似锦还让陆南做了五支短火铳,就是手枪的原型。
有百姓偶然经过长虫山,听到打雷声,可是又没见下雨,胆大的悄悄靠近,想一探究竟,还没有走到山脚下,就莫名晕过去了,醒来一看,早已躺在几里以外了,吓得魂都没有了,回家后逢人就将长虫山有鬼,以讹传讹,以后就更没有人敢到长虫山附近了。
在云龙卫层层严密护卫之下,火器被秘密送到了的边关。
公公回朝向皇复命去了。
花岗、花桥、有田哥和后来从边关来训练的花十三郎花护,还有花十五郎花起,依依不舍向花似锦道别,花似锦每人送了他们一只短火铳,可以连六发,藏在身而不被人发现,并许诺以后还会制造更多,给其他的哥哥们用。
送走了大批的军士,侍卫,火器也制作好一批,足以对沧原国进行武力威慑了,后期的工作完全交给陆南了,花似锦觉得她可以功成身退了,背心制造,已经搬到长虫山,和火器营在一起便于管理。
回到临县城,看过花落英,就准备会小河村了。
话说她貌似有二、三个月没有回小河村了,想到玉米,马铃薯快要成熟了,花似锦一阵高兴,她的爆米花,她的薯片,还有最重要一点,她要过生日了,七月二十三就是她十三岁生辰。
原本要到草艺坊的军嫂们,由于火器营要保密,所以她们是最适合的人选,全部留下,草艺坊就要重新招人培训,花芳负责防弹背心走不开,花似锦又想搞农业,实在忙不得,一时之间找不到合适人选,正在发愁。
马车走在临县城的大街,忽然冲出一个女孩子,大约十四、五岁,长得娇俏可人,手里却抓着一只鸡,正在扑通乱跳。
身后跟着个老嬷嬷,一边走一边说:”小姐啊,快放手,夫人最怕鸡,你天天往家带鸡,老爷知道了,又该骂你了。”
“骂我?有本事打死我啊,想让我嫁给那个女人的侄子,他做梦。”
说完拎着鸡快速离去。
老嬷嬷在后面吭哧吭哧的追。
花似锦摇摇头,看样子又是一个青春期叛逆少女,跟后母不合。
回到小河村,受到了大家的热烈欢迎,并说今天有村民娶亲,规格虽然没有花似锦办的高,也没有礼花、鞭炮,吃食、酒水也一般,可是挡不住新奇啊,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蜂拥而至,局面一度失控。
花似锦很累,送了礼钱和两封二百头的鞭炮,便准备回房休息,这时陆文采却找门来,说是那些玉米和马铃薯可以收获了,准备派人去请花落英来现场称量,好报朝廷,还说栽种的番茄收了几茬了,迷迭香出苗情况不佳,只有两颗勉强成活,胡萝卜和薰衣草刚刚播种。
花似锦忽然很想吃番茄炒鸡蛋,还想吃嫰玉米,青椒炒马铃薯,可是她们的房间没有厨房,今天又有人成亲,食堂不得空,只有忍到明天再说。
跟着陆文采到了田间,看到马铃薯的叶子已经开始枯萎,说明可以采挖了。
又来到玉米地,看到玉米穗大都发黑,看着感觉是烧焦了,外面的皮发黄,就是成熟的老玉米了。
花似锦看到还有一部分是玉米穗是鲜嫩的,用手拨开外皮一看,果然是有浆的嫰玉米,顺手掰了几个拿着。
陆文采不解问道:“丫头,这些还未成熟,干嘛要掰下来?”
“义父,嫰玉米也是可以吃的,我感觉快要有一百年没有吃过了,我想烧来吃。”
“一百年?你曾经吃过?”陆文采问道
“呃,那个稍微夸张了一点,嘿嘿,意思就是很久很久,我在教堂,罗柏特请我吃过。”花似锦自圆其说
“那个,丫头,好吃不?”陆文采问
“玉米有十几种吃法,可以做菜,比如金沙玉米,两亩地,松仁玉米,排骨玉米汤,玉米浓汤,还可以用青椒炒,以是用新玉米做,当饭吃就得是老玉米,什么玉米烙,玉米饼,玉米发糕,玉米饭,玉米面做的糕点,还有我最爱的爆米花。”
“这,这么多种吃法,你都吃过?”陆文采眼馋
“额,听说的,都是听说的。”这就叫叫言多必失,花似锦后悔道
想到以后马铃薯的系列产品问世,为了不让他们起疑,花似锦决定故伎重演,自己写一本书,必须是英文的,就说是罗柏特送的。
陆文采和花似锦找个没人的角落,架树枝杂草,把玉米连皮一起投入火中,不一会就传出一阵阵清香味。
啊,多么熟悉的味道,花似锦都快不记得了.....
等玉米烤好,陆文采傻眼,这种黑黢黢的能吃?
“义父,像这样把皮剥开,就可以吃了。”花似锦做个示范
两人狼吞虎咽,吃个精光。
陆文采意犹未尽:“丫头,以后,你可不可以把你说的那些吃法都给我做一遍?”光是吃这种烤玉米就令人垂涎欲滴了,要是全部都吃一遍,那画面太美,他不敢想。
“没问题,不但是玉米,还有马铃薯也是一样,既可做菜,又可当粮食,连吃法也一样多。”
“以后我老了,也要留在这里,过过和你一样“采菊东篱下”的日子。”
“好啊,琴姐和邑哥,会照顾好你的。”
“也不知道你南哥到底要什么时候才肯定亲,他转眼就快二十了,一天天的不让我省心。”陆文采抱怨
“义父,就我南哥这一身本事,要什么样的女子娶不到?只是他不肯罢了,以后他要是相中了,就是个公主,咱也帮他娶回来,你就放心吧。”
陆文采暗暗叹气,老爹也只能帮到这一步了,看这丫头,对儿子根本没有一丝男女之情,不过也许是丫头还小,又没有娘亲教导,没开窍也说不定,不过要等丫头到及笄还有三年,三年后儿子可都二十三了,要不先找花落英打听打听。
话说花似锦怎么可能听不懂陆文采话中探听的意思,可是她不能,也不想在这个时代留下她的血脉,她害怕那一天说不定她就又穿到什么地方去了,谁知道呢。留下孩子在陌生的世界里,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这里好像是虚拟的世界,她会努力在这里过好每一天,直到她消失,留给这里的人们只是一个传说,她在等待,等待着一天的到来。
她认真对待每一个身边的人,却没有人能真正走进她心底,就是陆南也只是把他当做知己,每当夜深人静,她才会想起最亲爱的姑姑,王浩宇,芬芳.....那种刻骨铭心的思念,吞噬着她,让她不能呼吸。她们不知道她还活着,活在未知的时空,会怀恋她,可她明明知道她们活着,却是永不相见,这种痛苦和思念无法用语言表达,当初她只是一个人突然来到这个陌生的世间,而且还是婴儿,她惶惶不可终日,她吃完睡,睡醒拉,拉完又吃,就像行尸走肉,不敢有半点举动,她八岁以前都是个极其平庸的乖小孩,后来她才想通,决定要帮助身边的人,让他们过好日子,即使她不在了,他们也能平平安安幸福快乐的过下去。总结一句话,花似锦没有归属感,就像浮萍,飘到哪就到哪。
花落英来了,带着县衙的一大帮人,还有白小欢和白邑,他们刚从边关回来。
来到玉米地,划出一亩,开始掰,还有一些稍微嫩点的就收集在一块,等中午做来吃。
结果,亩产一千二百斤,检出没有完全成熟的嫩玉米,亩产达到一千一百斤,直接吓傻了众人,花似锦提议在掰几亩地,求个平均值。
一部分人又来到马铃薯地,结果亩产达到三千一百多斤,众人顿时欢呼起来。
也是一样,再挖几亩地,再看亩产。
最终,玉米平均亩产一千二百多斤,马铃薯亩产平均三千斤左右。
花似锦见悬念不大,就准备回去了,她要给大家一个惊喜,然后请村民拉着那百来斤嫩玉米,还有一车马铃薯,到食堂交给花朵,并教她烹饪方法,把嫩玉米去皮砍成段,蒸了一大甑子,又砍了一些小段,和地里的豆角,小南瓜,还有刚削皮的切成块的马铃薯放到锅里,加姜,放入炖好排骨再一起炖。
又炒了一个土豆泥,加茴香,番茄炒鸡蛋,撒葱花,剩下的马铃薯切丝,和青椒一起炒,又加入几个番茄,撒入一把葱花,这色彩,简直了。
这几个菜,是单独给陆文采,白小欢,花落英和县衙的一众大小官吏吃的。
花似锦专门给姐姐们,哥哥们留下几根烧玉米,最后还是让白小欢和陆文采发现了,一股脑强抢了去。
“唉,今后有你们吃腻的时候。”花似锦无奈道
吃完饭,大家都心满意足,花落天带一众官吏离去,准备报朝廷。
花似锦让花朵手下刀工最好的厨工,把均匀的大个的马铃薯洗净去皮,切成厚薄一致的薄片,切好放入水中浸泡片刻,冲洗干净,然后把马铃薯片倒入开水锅中,马铃薯一变透明,马捞出,晒在竹子编的竹篾席,三天后,炸薯片就新鲜出炉啦。
花似锦忽然发现和花落英一起来的一个小吏,正鬼鬼祟祟向后院走去,一看身形,怕不是个女人?
花似锦叫来白邑“邑哥”使个眼色,白邑顿时明白,悄悄的跟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