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本因的请求
“克里维都提出要求了,那本因你呢?有什么要求就直说吧,省的别人说我处事不公。”结束了和克里维的交流,李贞再次问了本因一次,那语气几乎就和骗小孩子糖果的怪蜀黍一般:“或者说克里维都想要我替他报仇了,你就没有什么大一点的仇家?比如说当初没有救下你的埃及总督?你就对他没有一点怨恨吗?还有,他平时没有虐待过你吗?或者他的手下没有欺辱过你吗?”
“殿下,真的没有。”本因苦笑道:“卢基乌斯伯爵人很好的,对奴婢也很看重,之所以没有救下奴婢,是因为他当时也受了伤,已经被抬下去治伤去了,奴婢也正是因为掩护伯爵大人撤退而主动断后,却不想马失前蹄,被敌人抓住了,当时他都已经昏迷了,真的怪不了他。
至于同僚的欺辱这个也并没有,埃及是罗马帝国的边缘地带,那里并没有拜占庭贵族们的臭毛病,在那里向来是以实力2为尊,奴婢的实力是最强的,非但没有人羞辱奴婢,而且还有不少人是奴婢的朋友,和奴婢探讨交流过。”
“原来是这样……”李贞有点失望,这真的不能怪人家,毕竟人家都已经受伤昏迷,难道你还指望一个昏迷的人回来救你不成?
孰料,本因这时候却是忽然话音一转:“不过如果真要说有什么请求的话,拜克里维的提示,奴婢倒是真的想起来了一件事,希望殿下能够应允。”
“快说说看。”李贞精神一振,这些人为了自己付出太大了,如果不向自己要求一点什么的话,自己内心会很不安的哪怕这种要求非常的遥远,甚至可能终生无法完成,但只要自己答应,总会尽力帮助他们实现的,总比什么他们什么要求都不提要来的好,那会让自己的内心更加愧疚的。
“哎。”本因忽然叹了口气,有些伤感的说道:“刚才克里维没有说,奴婢还没有想起来,现在仔细想想,奴婢自从十几岁从部落中走出,居然已经有三十多年了,这些年奴婢居然没有回去过一次,也不知道家人怎么样了,他们是不是还健在……
所以,如果,奴婢是说如果,如果将来殿下能有朝一日打到非洲的时候,还请殿下能将奴婢带上,奴婢想回去一趟……如果那时候奴婢不在了,就带上奴婢的孩子,让他们带着奴婢的骨灰,跟着殿下代替奴婢去非洲一趟看看,将奴婢的骨灰撒在非洲大地上……如果能找到奴婢的部落,还请殿下善待奴婢的族人一点,不求给他们荣华富贵,只求让他们能拥有好一点的生存环境……但若是实在找不到,或者我们的部落已经消失了的话,那……那就算了吧。”
“哈哈哈,这点本宫可无法帮你做到。”李贞大笑道:“你自己的事情,还是自己做吧如今大唐的航海技术这么发达,甚至已经有海商将生意做到了大食半岛,那里距离非洲西海岸已经不远,只要我们打败了大食帝国,就会在那里建立基地,我将你安排在大食总督的手下,到时候你想怎么回去,就怎么回去……如果你真的迫不及待的话,那我现在也可以安排船队,将你送上非洲大陆,等你找到你的部落之后,再说别的。”
“那奴婢还是跟着殿下的军队去吧。”本因几乎是不假思索的选择道:“先不说非洲大陆广袤无垠,一点都不比如今的大唐更小,光靠奴婢那么一点人撒进去就跟将一滴水撒进大海一般,根本就荡不起多大的浪花,想要找到我们的部落简直太难了,虽然奴婢知道我们部落的大概方位也不行毕竟奴婢已经有三十多年没有回去了,部落中究竟发生了什么,谁也不知道,可能我们的部落都已经被敌人灭掉了,或者葬送在大草原上的干旱之中了也不一定。
再说奴婢如今首先是殿下的奴婢,其次才是黑曼巴部落的勇士,在殿下没有完成自己的大业之前,奴婢就算是回去又能如何?”
“何况……”说到这里,本因脸上露出了一点不好意思虽然因为脸黑,别人看不出来也就是了,但还是壮着胆气说道:“何况,奴婢虽然混的不是多好,但好歹也是太子殿下您的奴仆,更是组建起了那么大一个佣兵团,奴婢说起来也算是出人头地了楚霸王项羽曾经说过,富贵不还乡,犹如锦衣夜行……奴婢自觉现在混的还不错,如果不能随着大军回去,好好的威风一把,岂不是成了锦衣夜行?也算是好好的在以前的那些朋友面前好好的露露脸,如果殿下能借给奴婢一点兵马,那就太好了。”
“这才像话嘛。”李贞笑道:“到时候本宫亲自陪着你去一趟,看看你们的黑曼巴部落,究竟有多么的骁勇,如果可以的话,我还想亲自挑选一部分勇士组建一支新的军队,或许能收到奇效。”
黑曼巴部落就是本因的部落通过这个名字,大概也能知道这个部落究竟有多效勇,要知道黑曼巴可是毒蛇的名字,而是是一种相当不好惹的毒蛇,一些部落甚至将其当成了图腾,本因的部落敢起这个名字,可见他们有多么的悍勇。
但是悍勇归悍勇,这并不能让黑曼巴部落在草原上壮大起来,事实上黑曼巴算起来只能算是非洲中部大草原上的一个小部落,人口不到一千人,连中型部落都算不上之所以会这样,究其原因还是草原上的生存条件太恶劣了,毕竟非洲草原比突厥草原的生存环境更加的恶劣,想要在那里生存,只有强悍的武力是不行的,还得需要资源,没有足够的资源,再勇敢的部落也只有等死的份。
虽然黑曼巴部落的勇士们都很勇敢,毕竟这可是一个专门捕捉黑曼巴等剧毒毒蛇为生的部落,黑曼巴不但毒性剧烈,两滴毒液就可以毒死一个成年人,而且速度也很快,时速最快可以达到二十公里每小时,是世界上跑的最快的蛇,敢和这样的蛇做争斗,没有一点本事,就只有葬身蛇口一个下场这也是大多数黑曼巴部落勇士们的下场,捕捉黑曼巴太危险了,不但是眼力反和反应力的结合,更需要一点点的运气,以黑曼巴的攻击速度,只要稍有不慎,就只有死于非命这一条路。
本因当初就是因为每次都能捕捉到黑曼巴而在附近小有名气,更是靠着和蛇类搏斗而悟出了擒蛇术,号称但凡被他盯上,就绝对没有人能从他手下逃脱,也正是凭着这一手,他才能从埃及行省混得出人头地,更是得到了一个埃及第一勇士的称号,更是被埃及总督看上,成为了他的亲卫将军。
再后来,他同样是靠着这一手,在李贞麾下如林的勇士中立足,后来更是在西域战场上打拼,闯下了听风雇佣兵团这么大的基业。而在建立听风雇佣军最开始的时候,他同样是靠着这擒蛇术,折服了一个又一个英雄,将他们收归手下效力,从而为听风的快速崛起创立了先决条件而老哈维就是其中的代表,正是在比试中被本因连续放翻五次,当时尚且还年轻的哈维便彻底的服了这个黑汉,并且自此忠心耿耿,永不背叛。
可以说本因练就的这一手擒蛇术,是比他那一身怪力还更重要的本领,也比怪力更加的具有威慑力,毕竟天生神力这种能力虽然不常见,但也不是没有,何况本因的神力并不如何出众,至少和房遗爱那可以倒拽蛮牛的力气相比,本因却还要差很多。
可是那足可以擒拿黑曼巴的反应速度以及手速,却是别人不曾具备的,可以这样说,如果单单只是比力气,三个本因也未必打得过一个房遗爱,但如果生死搏斗,那死的一定是房遗爱在本因那神一般的反应力面前,房遗爱所谓的蛮力根本不可能伤到本因分毫,可相反,只要房遗爱敢露出一点破绽,以本因的反应速度以及单身多年练就的手速,房遗爱根本就躲不过他的致死攻击。
而黑曼巴部落的那些勇士虽然不及本因,但能抓那么长时间的蛇却不死,本领自然也是有的,足以让他们那个小小的部落在非洲大草原上苦苦挣扎。
但是在李贞看来,黑曼巴的这些人都是一群白痴,简直就是在浪费资源他们如果能有本因那么灵活的脑子,也不至于一直都是小部落了。
既然能捕捉黑曼巴,那么体质和手速一般都不会太差,这样的人简直就是天生的战士,有这一身本领,还抓什么蛇啊?直接和别人抢资源去啊?非洲大草原上最重要的资源就是水源,只要有充足的水源,甚至直接在尼罗河岸边争夺一块生存地,他们的部落如何不能发展起来?只要给他们一百年的发展时间,或许和黑曼巴部落会成为一个帝国的名字也不一定。
可是他们在干嘛?
有这么好的本领,居然抓蛇玩儿?
简直就是不知所谓啊。
活该你们在草原上受苦啊。
其实也是本因之所以离开部落的原因之一,他也曾经向酋长建议过,希望改变部落的发展模式,就算是当雇佣兵也比抓蛇更好吧。但却被安于现状的部落酋长和长老们拒绝并且呵斥了一顿,让他在同伴面前丢尽了脸面,他也因此毅然而然的离开了部落,并且迅速的闯出了一些名堂,如果当初他没遇马失前蹄被擒,而是一直在埃及总督手下发展,或许用不了十年,他就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将军,骑着威武的骏马,带着精悍的手下回到家乡,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是正确的。
可惜,他终究是成为了奴隶,并且落到了李贞的手中,一干就是二十年,这辈子也不知道有没有回去的可能了。
今天在医院待了一天,刚刚才回来没多久,抱歉更新晚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