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眼前的萧清荣果然不愧是女主求而不得的白月光,在丁萱萱看来,萧清荣虽然给人的感觉冷漠如同冰块儿,而且眼神过分犀利但是越是如此倒是越是让丁萱萱想到书中对于这个人的描写。
那个时候是书的开篇女主已经苍老无比在生活的打磨中早就失去了当初的信念可是在电视上看到了萧清荣的时候,却是发现哪怕时光俨然,萧清荣坚定的目光一如当年。
说的不就是萧清荣对于自己梦想的坚持么?如果不坚持的话,萧清荣怎么会后来成为了伟大的生物科学家?
再想想重生之悔过那本书里面女主只是轻描淡写的几句话就毁掉了一个将来伟大的生物科学家,丁萱萱实在是觉得可惜,因为在这样一个百废俱兴的时代一个生物科学家对于国家是多么重要的人才啊!
她提心吊胆的看着眼前的人呢,嘴上说着不认识,可是眼神中的钦佩快要流露出来,她并非是那种见色起意的人对眼前这人的了解,除了对方长得好之外,更加关注的是对方的身份。
想想女主以后的老公,再想想这个生物科学家,一个副将能跟生物科学家比么?
或许这样的类比不对,但是丁萱萱还是忍不住替对方抱屈。
萧清荣察觉到丁萱萱的目光,也不想再追问什么,往后退一步,两人保持了一定的距离,这才开口。
“不要用那种怜悯的眼神看着我。”
不管是怜悯他还是怜悯曾经这个身体,萧清荣承认自己很讨厌这种目光,当然,他也不会去怜悯别人,因为弱者才会让人怜悯。
丁萱萱愣愣的看着萧清荣,想解释什么,可是对方却是转身朝着门外走了出去,让丁萱萱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够呆呆的看着萧清荣消失的背影,最终只能够低低的抱怨道。
“你这块儿硬石头,怪不得女主重生之后要搞你!对待女孩子,就不能温柔一些么”
她说完,又是被自己逗笑了,抬头看向萧清荣离去的背影,就算是对方如此冷漠,可是丁萱萱却不知道为什么,只觉得这个人让人十分的能够信任。
或许是因为知道对方身上可能发生的一切,所以才会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吧?
这边丁萱萱在思考着萧清荣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而那个看到了萧清荣之后就神色大变逃跑的女人,或者说是女孩儿,终于跑到了村口那边的大树那里,做了下来。
她的脸色有些苍白,漂亮白净的脸上看起来带着一种说不出的心有余悸。
这人,就是丁萱萱一直吐槽的,重生之悔过的女主郑娇娇,郑娇娇作为郑家村最漂亮的姑娘,而且还是村长的女儿,从娇娇这个名字就能够知道,郑家的人是多么的宠爱这个女儿
也正是因为宠爱,所以在重生之悔过这本书中,重生之前的郑娇娇虽然有未婚夫,但是还是看上了来村里的男知青,也就是萧清荣,无论是萧清荣的长相还是风度,都让她神魂颠倒,求着家里人退了亲事,只是她退亲之后,却没有被萧清荣瞧上,这成为了当时郑家村里面一件丑闻。
所以此时的郑娇娇,就是许多年之后重生而来郑娇娇,她去世之前,在新闻里面见过萧清荣,也在村子里见过自己曾经的未婚夫,听说过很多关于他们两个人的传言。
自己一直追求的,喜欢萧清荣,一直到许多年之后,都没有一个女人陪在身边,据说他在生物学上的独特研究,让他通过生物技术创造出了一个女儿。
还有自己曾经的未婚夫,曾经的未婚夫倒是有了妻子,对那个女人宠爱有加,郑娇娇看到这一切,她承认自己是痛苦的,不甘的,因为无论是瞧不上她的,还是她瞧不上的人,都已经离她远去了,她连看一眼都不行
三天之前,郑娇娇重生了,她重生到了自己还没有退婚的时候,萧清荣还没有来到村子里的时候,重生而来的郑娇娇简直是感激上天,她真的没有想到,自己竟然还有会重来一次的机会。
这几天她一直都有些担心,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个情况,终于记得今天就是村里来知青的日子,想起自己上辈子因为萧清荣的一张脸神魂颠倒,于是才会偷偷的跑过来看萧清荣。
躲在那个知青们住的房子门口,她终于看到了萧清荣,那个冷着脸不喜欢说话的男人,那个做任何事情都有条不紊的男人,那个让她执着了所有青春的男人,让郑娇娇终于确定,她真的要重新开始了。
这一次,她绝对不会重蹈覆辙,去因为一个男人的脸就喜欢上对方,况且,萧清荣从头到尾酒酒不喜欢自己,自己上辈子就算是让父亲去威逼对方娶自己,对方都无动于衷,自己这辈子又何必去趟这趟浑水呢?
还有自己的未婚夫,以前的时候郑娇娇嫌弃唐俊杰长得不好,而且家里穷,不如他们郑家,最关键的是没有文化,是个当兵的,才会一心一意的喜欢上了别人,可是现在看来,未婚夫就是自己最好的未来,她上辈子,最不该的,就是喜欢上萧清荣。
人就是这样,面对自己的错误的时候,都不愿意承认,用各种各样的理由去推脱,郑娇娇重来一次,也没有意识到,是她嫌贫爱富,先嫌弃了方家,才放弃了方家而已,只是萧清荣的出现,引起了她的贪念而已。
想到如此,郑娇娇露出一个笑容,她已经知道了自己以后的生活该怎么过了。
萧清荣不知道自己所在的世界究竟是怎么样的,倒是对这个所谓的七零年代十分的好奇,其实七零年代并非像是想象中的那般贫穷,一般的村落是很贫穷,但是大城市已经进入了高速发展的阶段,能够跟国外衔接的城市更是有翻天覆地的变化。
零年代和九零年代这两个年代,将会造成最大面积的出国潮,而七零年代的77年,高考开放,就是所有知识分子们重新崛起的桥梁。
如今是1975年的夏天,距离77年已经很近了,萧清荣这会儿走着走着,倒是到了山里。
他这个身体家里是首都的,爸爸妈妈都是烈士,这次的知青下乡本不该轮到他,但是因为上面安排的时候安排了堂哥,比起父母都在的堂哥,萧清荣几乎是一无所有,何况爷爷和奶奶都宠爱堂哥,最后经过一番操作之后,就把他送到了这鸟不拉屎的地方,要知道,自己这个身体可已经十九岁了,看来是打算让他在这种小村庄落地生根了。
想到如此,萧清荣还是无法跟村里那些知青们在一起居住,打算等过两天看看情况。
宿主,这次你的生活如此艰难,不如买个金手指?
61第一次这么强势的推销,它实在是不舍得自己宿主在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受到什么委屈,想想自己的宿主,精致,完美,有洁癖,有强迫症,这样的人在这种村子里生活,对宿主来说是多么大的一个挑战啊
“呵呵,就你那些跟鸡肋一样的金手指,就只会浪费钱而已。”
萧清荣对于系统商城里面提供的那些金手指嗤之以鼻,说着打开了系统商城,果然看到了属于七零年代的首推金手指。
宿主,你看看,这个空间金手指多好,能种东西吃,而且还能养动物呢61极力推荐,结果看到宿主似乎并不是很感兴趣,赶忙换了一个。
要不,要不的话,万能交易商怎么样?这个也好啊,通过跟其他人交易,得到在这个时代的物资,这多好
萧清荣对这些都并不感兴趣,倒是看到了一个奇怪的金手指,价格倒是很便宜,一万男神值。
万能之信:能够将你所说的话变成一封信传递给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人。
看到这封信之后,萧清荣勾起嘴角,直接购买了这个万能之信,让61顿时有些摸不着头脑。
宿主,你买这个给谁写信么?
以61刚诞生没有多久的智脑,是想不通萧清荣的作为的。
“61,你之前告诉过我,我所在的世界都是历史上的平行时空,这样的话我就算是改变历史,也是没有问题的吧?”
萧清荣趣味的看着手里凭空出现的白色信封,眼神里满是好奇。
这是一个破旧的时代,这是一个由破旧走向新生的时代,也是一个逐渐需要摸索的时代,那么当这个时代一开始就有了答案,那一切,是否就会有了另外的改变?
理论上来说,平行时空的世界是可以被改变,不过宿主你究竟要干嘛?
61还是想不通宿主要做什么,而萧清荣则是拿起手里的信,开口道。
1975年11月26日,那是个神奇的日子。
当这句话逐渐的出现在信上之后,信开始被ns的信封包裹,之后出现了一团蓝色的火焰,将萧清荣手里的信燃烧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跪求营养液,第二更在九点之前了,我要出门一趟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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