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晚,整个落月城地动不断,每隔一会儿地底下就会传来巨大的震动,不少城内城外的小土屋发生坍塌,许多普通人因此受伤。
落月城的居民一夜无眠,提心吊胆一直到天亮,直到天亮时分,地动才稍微停止。
晨曦微微,沈沐歌在一阵冰凉的触感中被惊醒。
“嘶”
眼睛刚刚张开,便被一阵白光刺的眼泪横流。
哗哗哗
水声潺潺,自耳边传来,她突然觉得浑身冰凉,那是一种深入骨髓的寒冷,就好像大冬天被人把冰块塞脖子里,让她浑身一颤,整个人瞬间清醒。
“这是在哪里?”
清醒过来的沈沐歌猛然间察觉到周围的环境是如此陌生,全是水而自己正侵泡在水中,上身的外袍不翼而飞,只剩下一件极为贴身的中衣,此刻藏于水下,若隐若现。
沈沐歌:“”
发生了什么?我为什么都不记得了?失忆了吗?
孽龙!
对!她记忆还停留在地下龙穴之中,孽龙布下的结界破碎,自己身受重伤那一幕。
“小混蛋,出来!”
是孽龙将自己带到此处?
也只有这个可能了!
沈沐歌当下大叫出来,要将这偷人衣物的色龙捉拿归案!
“你醒了啊!”
果不其然,孽龙那十分欠揍的声音从背后传来,说话的声音囫囵不清,显然又在吃东西!
“小流氓,你把我衣服藏哪去了?”
沈沐歌气不打一处来,瞬间回头,掌心猛拍水面,刹那间,数十颗泉水凝结而成的冰珠化为暗器,直接冲向背后信步而来的孽龙。
噗噗噗
孽龙一愣,察觉到危险,想也不想立刻转身就跑,只见他滑不溜秋的往旁边一钻,躲到一个高大伟岸的身躯之后,心有余悸看向那些朝自己疾射而来的冰珠,大喊冤枉:“不是我脱的,我只对小母龙感兴趣,你又没有小母龙好看!!”
他好歹是个龙族,龙族的审美和人族不同,沈沐歌那张脸在人族眼中或许算得上惊艳绝尘,但在自己眼中,又怎么比得上风情万种的小母龙。
沈沐歌大为光火,尤其是孽龙这混蛋害得自己身受重伤,现在还出言讽刺自己不如小母龙,这让她如何咽得下这口气,眼看着便要发作。
突然,她的声音戛然而止,到口的话卡在嘴边,在孽龙幸灾乐祸的目光中,凌霄拖着一头长发,步步凌空,正朝自己走来。
“咔嚓”
沈沐歌似乎听见什么东西破碎的声音,身躯寸寸僵硬,是了那是节操碎了一地的声音!
噗
想也不想,她直接一头扎进水中。
凌霄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她在水中憋气,浑身燥热的吐出一连串泡泡,是凌霄救了自己和孽龙?
是了,那么险恶的情况下,也只有凌霄这种强大的存在才能轻描淡写的把人带走。
当时身受重伤失去意识,在断片之前,她很清楚的记得自己为了牵引骨龙残魂损耗过度,若非身上穿着巨人送给自己的黑甲,恐怕此刻已经陨落。
但现在一觉醒来,竟然像个没事人一样,就刚刚这个时候,还特意检查一下身体,一切内部损伤消失殆尽,除了浑身酸软有些脱力的症状以外,严重点的伤已经几乎痊愈。
“凌霄救了我,是我的救命恩人,他只是想给我疗伤,能有什么怀心思呢”
使劲拍了拍自己的脸颊,该死!这水不是冰凉刺骨吗?怎么还没有把温度降下来!
“你在水下做什么?”
凌霄已经闲庭信步的来到水边,好奇的往水下探头。
刚刚醒来就如此元气满满,还会骂人,看来沈沐歌应该没什么大碍了。
“我咕噜咕噜”
沈沐歌想上去,但又不敢,觉得自己一把年纪有些臊的慌,决心扎根在水底,在凌霄离开之前,绝不出水。
凌霄有些无奈,见对方不理自己,又不好直接把人捞出来。
他还要给沈沐歌检查伤势,最重要的是,还想问问沈沐歌,知不知道她丹田中那团死气是怎么回事。
孽龙继续幸灾乐祸,少主就作死吧!
在人族,要是看了一个女子的身体,就需要对那个女子负责,负责是什么!?那就是给自己找麻烦,从今以后有天材地宝都给对方供着,修炼资源也不能落下,还有各种香喷喷的丹药
嘿嘿嘿自己昨天见他将沈沐歌扒了皮扔水里的时候故意没说,真要算起来,也算是自己补偿沈沐歌的一种方式吧!
毕竟害的对方很惨,要是能从少主这里得到好处,到时候就就变成沈沐歌欠自己人情。
一本万利的买卖,孽龙觉得自己已经拿捏到精髓。
“看戏!看戏!”
心中腹诽一声,干脆直接找了个犄角旮旯躲起来,一边磕丹药,一边看好戏。
凌霄也是一头雾水,圣心泉是疗伤圣物,但是本性属寒,不能在里面待太长时间,尤其是女子,体质本就阴寒,若是泡在里面不出来,一段时间过后便会寒气附体,对修炼没有任何好处。
沈沐歌:“不出去不出去就是冷死在水里,也不能衣衫不整的出现在对方面前。”
她在水下发誓,一串气泡咕噜噜往上冒。
“圣心泉虽好,但你有伤在身,不能呆太久,得罪了!”
凌霄叫沈沐歌还是不肯出来,轻叹一声,伸手朝水中凌空一握。
砰
下一秒,沈沐歌感觉自己身体腾空,一阵失重感传来,再睁眼,已经被凌霄拿捏在手中。
沈沐歌:“”
拿捏是的,拿捏!
此刻,她正被人提着脖子,拎小鸡一样将她拎在面前。自由不羁的中衣松松垮垮的滑到腰间,露出一片白皙细腻的后背以及
四目相对,沈沐歌脸色唰的一声爆红,恨不得找个地方钻进去。可是她不能动,也动不了,双方实力悬殊,凌霄只需轻轻一握就将自己禁锢,没有任何悬念,在他手中,恐怕就是骨龙那样强大的存在,也翻不出任何浪花。
更何况自己如今只是一个小小的玄师!
“你的脸怎么那么红?水底下憋红的?”
凌霄看着浑身僵硬,脸色爆红的沈沐歌,关切的问道。
可能是在水下待太长时间,也可能是身上的伤还没有好全,总之,还得自己仔细查看一番才能下定论。
“没没事!快放我下来!”
沈沐歌拼命垂下眼眸,不敢直视凌霄那张俊美的神颜:该死的,你是真不懂还是装不懂!
或许是自己想多了呢?巨人说凌霄有可能是太阳神族的后裔,神不懂人族感情,似乎也说的过去。
“好吧”
凌霄只好将沈沐歌放到地上,今日的沈沐歌很奇怪,哪里奇怪自己也说不上来,只是觉得没有自己先前两次见到她时的那种从容淡定。
要知道,沈沐歌第一次见到自己的时候,称自己为师兄,哪怕亲眼见到自己破碎虚空而来,也是一副见过世面的样子第二次见到自己时,还与自己谈论修炼心得,言谈举止落落大方,很有修炼者的心胸气度,而今日居然浑身僵硬,气息紊乱。
凌霄抱歉的叹了口气,都怪孽龙害人重伤,这下好了,若是日后修炼受到影响,就让那小东西自己解决问题!
沈沐歌刚一落地,立刻从玲珑塔中翻找出一身衣物,手忙脚乱的往身上乱套。
眼角时不时扫过凌霄,见对方不为所动,脸上也看不出什么表情变化,心里稍稍松了口气:还好看来是真的不懂人族的人情世故。算了不知者不怪,他也是为我疗伤,说起来,这水潭究竟是个什么玩意儿?那么重的伤,进去泡着,一觉醒来就好的七七八八。
好东西!
思绪一下子活泛起来,沈沐歌很快调整心态,对方什么都不懂,若是自己还拿捏着放不下,岂不是显得自己格局太小?
于是,她强行将注意力放在自己刚才泡澡的那个水潭上。
“多谢,你又救了我一次,算上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你已经救了我两次,大恩不言谢,有朝一日这份人情在下一定相还!”
狼狈的穿好衣服,甩干头发,沈沐歌向凌霄郑重道谢。
“无妨,救你是缘分,况且真要算起来,你两次遇险多多少少也有我的缘故在里面。”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是因为沈沐歌一行人遇上了藤鬼,但那藤鬼实际上也是因为老孽龙坐化,从地底下钻出来的一些沾染了魔气的变异生物。
第二次遇险,是因为小孽龙这坑货,非要拉着沈沐歌去逛龙穴,两个臭皮匠,才多大一丁点实力,也居然不自量力的往龙穴里扎堆。
幸亏自己去的及时,才没有酿成大祸。
凌霄叹了口气,沈沐歌也挺倒霉的!
虽然没有那骨龙倒霉,但遇上了小孽龙这家伙,只怕以后倒霉的日子还多。
“啊?”
沈沐歌没明白他的意思,愣了愣,转了转眼珠子说道:“话说回来,这水潭还真是好东西。我现在觉得身体已经好的差不多,一点疼痛感都没有。
本以为就算侥幸逃过,也得在床榻上躺个一年半载。
对了,我睡了多久?”
说到这里。沈沐歌突然想起来,似乎还没问自己究竟在这里呆了多久,若是一觉睡个一年半载,岂不是
爷爷会急疯的!
“一天”
小孽龙不知从哪里冒出来,贼兮兮的在一旁说道。
他虽然也受了不轻的伤,但好在吞了骨龙的龙珠,又遇到凌霄,所以在凌霄的帮助下,身上的伤势已经好的差不多,恢复效果不比沈沐歌泡的圣心泉差。
“一天还好!”
沈沐歌松了口气,走的时候留了书信,说自己会出去一两天,至少提前打了声招呼,爷爷应该不会太担心。
小孽龙见她松了口气,又继续在一旁说道:“这次算我连累你,不过你也因祸得福,能够进我家少主的圣心泉中泡一整晚,你是第一个!”
说罢,他挤眉弄眼的看着沈沐歌:臭女人,懂我意思吗?你是第一个!
沈沐歌:“你怎么了,眼睛受伤了?”
小孽龙:“”
好吧,当自己什么都没说!两个榆木脑袋,刚好凑一对,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朽木不可雕也,说的就是这两人!
“圣心泉,很厉害?”
沈沐歌虽然不动小孽龙挤眉弄眼背后的含义,不过却抓住了其中字眼:这泉水叫做圣心泉,是个宝物,凌霄私有的,而且从来不给别人泡。
“当然厉害!”
小孽龙尾巴都快翘上天,得意的解释道:“你以为它只是疗伤这么简单?
错!
圣心泉最重要的作用是打磨心境,洗涤灵魂中的各种负面情绪。
举个例子,比如一个人十分嗜杀,那么这个人十之八九会被那些跟随他的杀气所影响,日积月累下来,很容易就走火入魔。
而如果能够喝一杯圣心泉水,那么圣心泉就能够化解他身边的杀气,去除负面影响,实力不变,却可以避免走火入魔的危险。”
“洗涤灵魂”
沈沐歌似懂非懂的点头,能够去除灵魂中的负面情绪,说起来倒是和幽冥道火有异曲同工之妙。
孽龙说到这里,话锋一转,上下打量了一眼沈沐歌,继续往下道:“而且,圣心泉还有个逆天的作用,那就是壮大意志海!
你还是个弱小的玄师,可能还不清楚这意味着什么,但对于强者来说,这才是圣心泉最重要,也是最难得的作用!
宝物难求,你能进圣心泉也是你的机缘造化,臭女人,你血赚啦!”
沈沐歌心中咯噔一声:壮大意志海!
活了两世,自己当然明白这意味着什么,意志海是什么?是精神力的源头,神通者想要强大,就必须拥有强大的精神力,一个人的意志海强大,那么他就能容纳更多的精神力,施展出更强的神通,反之亦然。
这也是神通者和那些只知道用肉体战斗的修炼者之间最大的区别。譬如说猛虎部落的金虎之流,就是沈沐歌口中所说的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