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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云澈亲手给凌岚戴上了祖传的白玉簪子。凌岚正式成为云家妇。

两人新婚燕尔,蜜里调油,对视间眼里流淌的都是情意,幸福的不得了。

启程去平安城的日子,眼看快到了。云澈舍不得离开,提议道:“娘子,要不,我们就留在乐城吧……”

凌岚看着红光满面,幸福满满的小男人,刚要同意,又想起这样一来,绾娘就要一个人上路了,最后还是决定一起上路。

正好去平安城蜜月旅行了。

如果平安城不好玩,两人再回到乐城就好了。

既然要启程,凌岚云澈和绾娘就要出去准备物资了。

因为乐城有最大最好的布料市场。绾娘想去招个帮工,没有小棉在,处处都不方便。顺便购买一批布料,到时候送给凌岚和云澈做礼物。

毕竟,朋友之间不能一味占便宜,有来有往,才算朋友。

凌岚云澈准备去买粮食和其它物品,于是三人便暂时分别了。

乐城的粮店,粮食种类又多又好,当然价格也比农城贵许多。凌岚买了许多粮食,在偏僻的地方收进空间。然后在车上留一小部分路上吃。

之前在农城买的猪肉鸡鸭肉,在逃亡路上不好拿出来吃,最后都用在自己的喜宴上了,现在也要再购买一些。

因为银票用的差不多了,凌岚也没过多的珍珠首饰。身上的钻石耳钉,铂金项链等也没人识货。只能拆了几件现代衣服上的装饰品,比如带金,带宝石或者珍珠的扣子。

典当之后,为了防止穿越到其它世界,全部换成了金条备用。

凌岚还买了许多天煦国的古董字画,等回到现代送给父母做纪念品。

两人正逛得开心,没想到竟然看到了难民团,一群人正和守城门的小兵争吵,好像是嫌进城费太贵,双方都快打斗起来了。

凌岚两人只好远远的避开,生怕不小心招惹上,给张家带来麻烦。

去布料市场接了绾娘,没想到绾娘也碰到熟人,意外见到了金宝儿。

原来,那天分别之后,金宝儿便和小桔去做工。但一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什么也不懂,就知道绫罗绸缎和胭脂水粉。最后机缘巧合之下,两人到了一家布店上班。

没想到,布店老板娘是个好人,老板却是个好色的。看金宝儿长相清秀,便想包养金宝儿。

金宝儿狠狠拒绝了,并且转头就告诉老板娘了。

没想到,老板娘不仅不信,还倒打一耙,反过来诬陷金宝儿勾引老板,把金宝儿赶出了布店。

小桔倒是留了下来,然后没两天就成功上位,和好色的老板勾搭成奸。

老板娘被气的不轻,知道自己误会了好人,便想让金宝儿回来,金宝儿却拒绝了。

没想到这会儿碰到熟人绾娘要招工,老板娘为了道歉,就把金宝儿介绍给绾娘做工。

金宝儿见到绾娘还挺高兴的,把自己挣的工钱给绾娘,让绾娘带给凌岚,并说,这是用来报答救命之恩,和偿还当初的进城费,虽然钱不多,但是希望凌岚不要嫌弃。

凌岚听完之后,看着朴素的钱袋子。没想到,金宝儿还有这样一番遭遇。

绾娘试探着问道:“那我要不要招金宝儿做工,我看她现在稳重踏实,真的改变了……”

凌岚看着绾娘,笑了笑:“你觉得没问题就招吧,毕竟小棉不在,你也忙不过来。”

绾娘也笑了:“那行,我通知她准备行李,到时候一起出发。”

几人回到家,把难民团和金宝儿的事都告诉张家人,几人商量好出发时间。又雇了个小工去通知金宝儿。

几天后,金宝儿找了过来,看起来确实受了一番苦,曾经白皙细腻的皮肤变得粗糙蜡黄,人也骨瘦如柴,看上去和别的难民没什么两样。

不过,为人倒是变得温顺善良,见到凌岚等人还客气的打招呼,仿佛一夜之间长大了,虽然这代价太大了。

凌岚也没有为难她,客气的邀请,一起上路了。

张家人准备了厚厚的干粮,张大姐和小棉半夜就起来蒸包子馒头,给凌岚几人路上吃。

马车就这样在张家人依依不舍的目光中,驶出城外,“嘚嘚”向着平安城出发。

夏至的天气是真热,在房子里热,在马车里热,在马车的车头上赶路更热。

凌岚的防晒喷雾已经喷完了,因为舍不得云澈一个人赶路,自己便在车头上陪着云澈。早知道就找个车夫了。

两人热的受不了,幸好金宝儿很有眼色,知道自己现在是个下人,便主动出来赶路了。

凌岚虽然不拿她当下人,但也热的无心客气,就让她赶一会儿,几个人轮换着赶车。

看凌岚云澈在马车休息,绾娘也体贴的不打扰他们二人世界,就主动避出去和金宝儿一起赶车。

凌岚看着车厢没人,赶紧从空间拿出一瓶冰水给云澈喝,然后自己进了空间去找个好东西。

凌岚进了空间,去房车翻找半天,终于找到两块垫子。这垫子是用来野营时,铺在草地上的,防潮隔热,十分好使。

凌岚带着垫子出了空间,把一块垫子围在车厢的四周,热气一下子就隔绝了,车厢慢慢凉快了些,让人好受多了。

凌岚让马车停在树荫下,几人心灵手巧的用另一块垫子在车头做了顶棚,因为垫子够大,顶棚可以给人和马儿遮挡阳光,这样人和马都能好受点,车头赶路也没那么热了。

绾娘很有商业头脑,看着隔热垫,眼神发亮。

凌岚仗着三人不知道自己来历,推说这是家人在海外购买的,不可多得,自己现在也没有门路购买。

绾娘这才作罢。

有了隔热垫,人和马都有了精神,效率快了很多,没几天就走了很远。

这一天,几人正照常赶路。

忽然,一伙虎背熊腰的野人冲了出来,挡在马车前面,要拦路打劫。

凌岚几人仔细一看,这些野人竟然穿着异族服装。长得像野人,只是因为他们风餐露宿,毛发过于旺盛而已。

几人大骇,难道异族攻破农城,杀到了这么远?

对方有数十人。而自己这方却只有四人,除了自己会跆拳道,云澈和绾娘金宝儿根本没有还手之力。

唯一幸运的是,几位女子为了方便都是女扮男装,并且很机智的涂黑了脸,暂时避免了过多的危险。

四人把粮食拱手让人,只求安然离开。

刚转身准备离开,一个野人竟然叫住了四人,抠着鼻屎,很可惜的说道:“既然没女人,就留个男人凑合一下吧……”

千算万算!!!

没想到,野人中有个好男风的……

野人看中的不是别人,竟然是——云澈!!!

凌岚扶额,该死!怎么没想到把云澈涂黑。三个“丑男人”,可不越发衬托的云澈容貌出众……

难怪野人能看上!!!

眼光真好……

三人就眼睁睁的看着云澈被野人带走了……

救肯定是要救的。但凌岚很清楚,自己的实力不容强攻,只能智取。

于是三人偷偷的跟在了野人后面,见机行事。

野人好像有尊贵之分,阶级制度明显。只有一个穿红衣的野人坐在马车里,两个灰衣野人赶车,其他黑衣野人则走路跟在后面。

而云澈就扛着一个黑衣野人肩上。

凌岚在后面看的心疼死了,野人那么粗鲁,云澈得多难受。不过,想想云澈不用走山路,没那么累,才觉得好些。

绾娘金宝儿两人没那么多体力,没一会儿就气喘吁吁,走不动道。凌岚生怕两人被野人发现,便暂时分别二人,准备只身前去。

没有绾娘和金宝儿,自己用现代的东西也更方便自在些。

三人告别,凌岚只身上路。

就这样,在天色昏暗时,凌岚跟踪到了野人住的山洞。

天色暗了,野人们也饿了,暂时无心动云澈,都跑去生火做饭了。因为云澈弱不禁风,虎背熊腰的野人并不担心他会逃走,连捆绑都懒得绑。

这倒方便了凌岚救人。

因为野人暂时没有杀人放火,犯罪情节不算太严重,再加上凌岚作为现代人,也不喜欢随便杀人,便准备小惩大诫,让他们长长记性。

凌岚进入空间,在房车的医药箱,找到一盒治便秘的药粉,俗称泻药。

然后,用空间的野草招来虫灾,趁着野人受到惊吓不注意,趁乱把泻药撒入饭锅里。

凌岚躲在草丛偷看,野人们被虫子吓的不轻,好半天才有心情吃饭。因为担心虫子跑到饭锅,还仔细的把饭锅搅拌了好几下。

凌岚偷笑,这下泻药都搅匀了。

然后,凌岚就笑不出来了……

因为,这群善良又热心的野人们,给她亲爱的夫君也盛了一碗。

云澈受宠若惊,兵荒马乱一天正好也饿了,真诚感谢野人之后,他端起有泻药的饭碗,大口吃完了,吃完了,完了……

凌岚满头黑线,这个傻白甜……

不等凌岚感慨完,药效发作了!!!

“噗……”

“卟……”

“噗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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