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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打听打听,老子当年服役的时候,在连队里是什么个地位!就是团长军长那几个老家伙见了我,也要摘下军帽给我比划比划功夫!他娘的不知道多风光!”

“就你能说!你怎么不说说当年跟芜城打起来的时候,就你!要不是老子拿枪干掉了躲你后头的小芜鬼头,你早就吃枪子了!”

“嗨!你个怂蛋还别说!老子敢往枪杆子上撞崩敌人脑袋,你他妈敢吗?……”

“老子是现役。你他妈再怎么牛,底子有我硬?横什么横啊!”

“你牛?就算现在再跟芜城那些小狗崽子打起来,我一样抬得起枪。再挑起一次战争,老子照样上战场走前锋……”

……

这是梦城最繁华的街道中的一家酒吧里,暗色的光线,嘈杂的音乐,挑动着人心。把酒言欢醉生梦死间,人们举杯吹牛逼,拍桌侃大山。

哄哄闹闹,就如这个城市,繁华夺目至通晓天亮的夜店商铺,一夜不归的灵魂,灯红酒绿间迷失自我。彰显着这座城市的活力和鲜活生命。如梦般。

杜晓系着酒吧员工的服装,在后台打了个大大的哈欠,然后端着盘子,给那桌声音老大的客人上了酒。

那是一桌年轻男人,有两位还身着笔挺的黑色军装。自古女人一桌一台戏,而男人聚在一起,只会吹牛逼。杜晓在后台就把他们粗鲁狂躁的声音听了个七七八八,心中却是不屑。酒的时候忍不住多瞄了最边上那位面色潮红胡子拉碴的男人一眼。

可没想到,那男人衣襟半开,目光迷离,杜晓一下子对上他灼热却带有骚扰性的目光。

她避开目光,底下脸。放好酒瓶就要走。

那男人一伸手,抓住她的手腕。

杜晓转头,挑了一下长眉。

那男人勾起嘴角邪魅一下,顺着力,大手紧握她的手握一拽,杜晓便前进一步,差点进了他的怀抱。

可她脚下拽着力,看看撞到桌子角,才叫她没有跌坐下去。

又来了。她心中叹气。

“这位大人,我只是个小服务员。要是需要什么别的服务,请找那边的小姐。”她抬眸平静道。

那男人爽朗大笑起来,身边几个人也开始躁动,却只是看热闹,笑眯眯而不怀好意。

“美女,陪我喝三杯。”那男人的手掌顺着她柔嫩的手腕,慢慢往上移去,“我就不为难你,放你走,怎么样?”

身边的男人掀起哄笑。无数双属于成熟男人的视线全都盯在她的身上。

杜晓微不可闻冷笑一声:“我数三个数,放开。”

“哟!这美人还挺泼辣!”

“老刺头,这次看你怎么撩动她!哈哈哈哈哈……”

那男人不怒反笑,推开面前的酒杯,起身。居高俯视着她。另一只手不安分扶上她的腰……带着极重的浓烈酒气扑面而来:“美人,陪我一晚,我给你五万银币……

这笔交易你做不做?”他鼠目含笑,语气龌龊。

五万银币,是她一个月的工资。

昏暗的灯光下,任何眼神都显得迷离。他肆无忌惮贴着她的身子,似乎等着她附身讨好。

下一秒,男人的目光忽然僵硬。

因为一把冰冷的手枪正抵着他的太阳穴。

“我记得我好像警告过你了。”她的食指缓慢移动,即将要摁动!

那是真枪实弹,慢慢拉动的弹簧发出细微的响动。结实厚重的冰冷铁器可不习惯留情面。

他含怒盯了她几秒,复而举起双手,笑道:“开个玩笑而已,何必动真格?”

在几个大男人面前,杜晓身躯娇小而柔弱,面容却白皙柔美出奇。此刻却轻笑一下,那枪依旧抵着男人的脑袋。男人被迫后退几步,虎视眈眈。

然后,男人复而坐下。杜晓若无其事收回枪,枪柄敲击了一下流光溢彩的玻璃杯,发出清脆的响声。她扫视男人们一周,转身就走。

她一离开,方才那桌便爆发出哄笑声。

“这女人有点意思啊!老刺头,这下吃瘪了吧!老子还以为你有多牛呢!”

“哈哈哈……要不我替你想个法子,你就天天来这堵她!用你的真心打动她。看她还愿不愿意跟你一晚上……”一人粗鲁搂上那男人的脖子。

被唤做老刺头的男人喘了下粗气,盯着杜晓消失在后台的身影。他失了面子,气不打一处,抬手就把酒瓶“啪”摔到地上,暗红色的液体混着碎片,溢了满地……

杜晓正收拾吧台上的高脚杯,一个人蹿到她面前:“怎么又闹这么大?那一桌客人气的把桌子摔了才走的。你可真牛逼!”

杜晓瘪嘴,懒得搭理。

“唉,不过也就你敢这样。”那人系着同她一样的工作服,正调着酒,“其他的女人巴不得有客人找上去。不就睡一晚吗?这钱来得快也轻松,要是再傍上个金主爸爸……啧啧啧啧……”

杜晓闻言抬头,把抹布甩在他身上:“辰铭,你很闲吗?你的嘴就不能一天消停一会儿?”

辰铭敏捷一躲,呵呵笑道:“不闲。可以。”

他将调好的一瓶酒递给她道:“蓝姆、松子配龙舌,我起了个好听地名字,叫醒之吻,尝尝。”

辰铭经常捯饬些奇奇怪怪的鸡尾酒,再起些奇奇怪怪的名字。而杜晓,往往是他的第一位顾客。

她想都没想接过来,仰头干完,咂摸一下,感受舌苔上的余味。最后皱眉道:“很难喝。”

辰铭哈哈笑道:“当然难喝,就是故意给你喝的。”

杜晓抬脚踢过去,辰铭再次敏捷躲开。

这是她来到梦城的第二个月。第一个月过得心惊胆战,一是惧怕孟则派人把她捞出来太容易,二是对这个陌生城市感到的惊讶诧异。

在梦城,处处可见军队。这是个军人占了总人口一半的国之城。军僚之风十分厚重,人手可配枪,民风大胆开放。在前五天,她就遭遇了三次来自小混混的抢劫和冒犯。杜晓虽比不上受过正规专业训练的军人,但对付小混混还是绰绰有余。她打跑了三次,逼得人家小混混把她叫大哥,还说要带她上道,加入什么什么帮派。

杜晓想,可能就是和丐帮差不多的性质。

第二个月,为了谋生,找了个像点样子的工作。其实也不是找,她就站这酒吧门口,人家老板直接把她拉进去问她要不要干。杜晓琢磨了一下,只上夜班,工资水平也还不错,不干白不干。

老板本来是打算让她站在酒吧门口做揽客人的活。杜晓做了一天,那天为酒吧多揽来了超乎平日百分之三十的顾客。十几个大老板、军官,看到新鲜面孔,长得清秀又不失魅惑,眼前一亮,点名要她陪酒。老板笑眯眯跑过去跟她商量,这种陪酒的扩展业务还能拿小费,况且那些人物出手总是阔绰,傻子才不去!

杜晓就是那个傻子。她一站在包厢门口,看到里头烟雾缭绕酒气冲天,几个大腹便便的军官朝她招手,杜晓当下拉脸就走。

老板好说歹说,军官们没生气,杜晓上了两次酒,不停留,表情冰冷,上完就出包厢。

第五天打算结工资走人。老板发愁了。

再次好说歹说,给她一把枪,答应只让她在前台做做小服务员,就那张脸往店里一站,一样能揽客!

碰了个大巧,第二天,一起培训的两个新服务员,一个是她。另一个,就是辰铭。

“你怎么在这?”

“打工。”

“哦,我也是。”

“杜晓,我说咱俩有缘吧!”

“你不怕?”

“怕什么?”

“孟则杀你全家。”

“……你都不怕我怕什么。”

“那行。”

“嘿嘿,合作愉快!”

关于孟则,没怎么听过他的消息。人们还像都挺怕他,褒贬掺杂。

有人说他年少成名,生性冰冷嗜血,冷漠彻骨。十七岁带军队,一举攻下北方芜城半壁江山,擎了首领的活俘虏。当着芜城投降军队的脸,一枪崩了首领脑袋。惹得芜城进犯的军队聚心动摇、分崩离析、不打自灭。一战成名。

有人说他太嚣张,与孟氏其他嫡系不合,嫡系们企图合力推翻他。万般阻挠他登上城主宝座。几次暗中刺杀皆未得逞,反而被揪住罪行,朝为贵人夕为奴,贬为庶人。都不用自己出手,将来稳坐宝座。

有人说他是将来大业承担者,生而不凡。

倒是大小军官都对这个人敬佩赞叹不已。称孟则带兵能力第二,没人敢称第一。

他妈的就是个军事天才!

敢拼命,敢去死。

别人不敢带的兵、打的仗、走的路,他孟则通通敢。

其他几个小嫡系贵人?他娘的都是什么雏鸟玩意儿?

从孟则手下出来的人都不是一般人。没有他练不好的兵!要是哪个军官喝酒喝发了,红着脖子说自己时从孟则麾下出来的,全场都要挤过来看看,马上对这人刮目相看。

可敢这么说的人,一般都不是。因为孟则麾里纪律严明,一概不许透露身份。否则就是掉脑袋的事。孟则的部下,忠诚是第一步,其次是能力。

可从中随意挑出个兵来,他的身手功夫都是全城能排上位的人物。

忠诚。

杜晓听到这里,感觉自己如履薄冰。

她这样的,算背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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