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14章 我才不要当舔狗(5)(1 / 1)八十分妈妈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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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大武是真疼女儿。

从闺房里的家具就能看出来。

全是钱啊!

不过林大武不是卖茶叶的,他是卖瓷器的。

走平民路线,结实抗造,讲究实用。

水淼淼在林家躺了半个月,换了无数大夫,终于配合地慢慢好了起来。

说躺也不全对。

她每天深夜都跑出去,蹲在当地最大的青楼房顶上,听八卦趣闻,还时不时抓个人询问,收集到不少有用的消息。

第一重要的,莫过于皇帝前年底才登基,转年换了新年号。

皇位不是爸爸传儿子,是弟弟从哥哥手里抢来的。

皇帝名叫夏侯典,原本是个亲王。

也不知道是他哥心大,还是脑子不清醒,又或者夏侯典隐藏的太好,竟然把三分之二的军权交到了他手里。

权利激发欲望,欲望助长权利,总之夏侯典反了。

至于他哥,早不知道烂在哪儿了。

当然,普通老百姓顶多想想,也不敢多说什么。

夏侯典共有八个儿子,各种原因死了一半,只剩下老三、老五、老六和老八。

其中老六、老八年纪太小,能顺顺当当活到成年就算运气好。

可以争取一下皇位的,只有老三夏侯永安,老五夏侯永宁。

水淼淼要嫁的,就是这个夏侯永宁。

所以她着重打听了一下,越发觉得前路艰难。

夏侯永宁刚满二十岁,已经带兵征战多年,皇帝很欣赏他,给他封了个“秦王”,紫阳县就在他的封地之内。

水淼淼听到这个封号,忍不住吐槽,本朝国都在长安,自古长安属秦地,给夏侯永宁安排个“秦王”的封号,还真给了封地,作者是巴不得弄死他吧?

虽说真正的历史上,李世民就当过“秦王”,可夏侯永宁跟李世民能比?

难不成作者想让夏侯永宁逼宫篡位?

哦,他爹就这么干的。

行吧,家族传承,失敬失敬。

撇开这些不谈,夏侯永宁府中已经有了一位正妃,一位侧妃,都是重臣之女。

至于别的小妾通房之类的,外人也不太清楚。

唉,知道的越多,水淼淼的心就越凉。

自己无权无势无背景,除了家里有几个臭钱,长的漂亮之外,真就一无是处。

好吧,长的漂亮也是自己吹的,顶多算个小家碧玉。

总之各种条件一摆,哪凉快哪呆着去吧。

还想嫁给秦王?

陪葬人家都看不上呢。

水淼淼躺着发了几天愁,在自杀认怂,碰碰运气,无脑死磕之间摇摆不定。

最后选择了碰碰运气。

认怂是不能认怂的,距离风神那么远,这次认怂,下次要是还这么难,继续认怂吗?

无脑死磕也没戏。

夏侯永宁征战多年还活着,肯定不是普通np,绝对有脑子的。

只能碰碰运气,走一步看一步了。

嗯,当务之急,必须跟“林妙妙”这个身份划清界限,至少得搞成没嫁过人的样子。…

除了有特殊癖好,以及有利益牵扯,没有皇子愿意娶别人休弃的女人。

说干就干。

这天林大武来看她,见水淼淼默默流泪揪心不已:“妙儿,好端端的,哭啥?”

“爹”

只喊了一声,她扭头看向里面,继续流泪。

林大武都要急死了:“要啥都跟爹说,爹买得起。”

水淼淼抽抽噎噎:“爹,恕女儿不孝,女儿给林家丢脸了。”

“丢啥脸?”

“女儿,女儿被姓曹的休了,往后,往后可怎么活呀!”

水淼淼扯起被子盖住头,哭的整个人都在抖。

林大武到底是经商的,脑子也不笨,很快就想到了办法:“这事好办,给你改个名字,再换个地方,没人知道你以前啥样。”

水淼淼露出一只湿漉漉的眼睛:“能行吗?”

“放心,爹说行就行!”林大武还问她意见:“你想去哪儿住?”

水淼淼将两只眼睛都露出来:“我想去热闹的地方,听说长安就很热闹。”

“成,我找个算命先生,重新给你取个名。”

水淼淼情真意切地忽悠他:“爹,只改字不改音,往后我就叫淼淼,三水淼。”

林大武办事效率极高。

不到一个月,他就在长安买了一座三进的宅子,据说是某个小官告老还乡,卖了宅子换钱养老,价钱要的比较贵,本地没人买。

可林大武不缺钱啊。

同时他还花钱托人改了全家的户籍,将祖籍紫阳县,改成了长安县。

从此以后,林淼淼就成了长安人。

为了堵左邻右舍的嘴,林大武还特意请他们吃了一顿,说自己多年在外经商,女儿一直放在弟弟家。

如今年纪大了,女儿也该嫁人了,才买了宅子定居。

左邻右舍都是些普通人,就算心里犯嘀咕,也懒得管那么多闲事。

长安居,大不易,挣钱要紧啊。

林大武做事很细致,家里原本的丫鬟仆从,除了黄鹂之外,都让他给远远打发了。

坚决不能留下任何隐患。

本来黄鹂也该被卖掉,在林淼淼的坚持下,林大武去县衙消掉了她的卖身契,又多给了一些钱,希望她能嫁个如意郎君。

搬进新家,林淼淼花了两夜时间,熟悉长安城的道路和布局。

第三天夜里,她跑去秦王府,想要看看夏侯永宁长啥样,是不是像传说中的那么好看。

结果翻遍整个秦王府,都没看见夏侯永宁的身影,倒是看见了秦王妃洗澡。

不出所料,秦王妃是个大美女,林淼淼除了羡慕嫉妒恨,只能默默流泪,感叹前路艰难。

侧妃早早熄灯睡了,除了呼吸声,屋里一点儿动静都没有,不知道长什么样。

林淼淼不甘心,在前院房顶上趴到半夜,终于等到夏侯永宁回来。

灯光昏暗,他还戴着帽子,只能看出他个头很高,估计得一米八五,身材健硕,不愧是常年带兵的。

其它的,一概看不见。

林淼淼扯了扯嘴角,心想自己是不是操心过度,经历了这么多世界,主角无一例外全是帅哥,夏侯永宁还能画风突变不成?

算了,回去练功,明早再来跟踪,摸清他的行程,好安排计划。

她刚从房顶跳到旁边的树上,夏侯永宁便抬起头看向房顶,让她看了个清楚。

苍天啊,大地啊,出来混果然是要还的。

夏侯永宁长的跟卢博文一个样,只是比卢博文黑,比卢博文壮,比卢博文凌厉。

林淼淼透过树叶之间的缝隙,盯着夏侯永宁,却想起当时和卢博文相处的状态,哀嚎不已,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

当初对卢博文爱答不理,今天夏侯永宁让你高攀不起。

溜了溜了,这事得从长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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