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涣也问道:“不知那白衣少年如今在哪里?我们定会帮你们寻回孩子。”
任飞燕哭道:“我又怎知道他在哪里?我夫君在和他们争夺鸳鸯刀的时候突然寒毒发作,险些捡不回一条命,又怎会知道他的下落?”
“我一定会帮你们找到孩子的。”萧中慧见任飞燕这般剽悍的女子都落了泪,心里面更是自责,想要安慰,却又不知道该怎么说出口。
任飞燕见萧中慧的样子,也相信了孩子并不在她的手里,毕竟他们已失了鸳鸯刀,藏着孩子对萧中慧也没有什么好处。
她狠狠地瞪了萧中慧一眼,凄楚道:“找?天下之大,你又到哪里去找?”说罢抹了抹眼泪,从二人的身旁越过。
静。
风声渐歇,官道如死一般的寂静,只能听到马蹄撞击在地面的声音。
“对不起。”萧中慧突然开口道。
云涣道:“你不必对我说这些的。”
“可是我骗了你。”萧中慧道。
她从一开始住进金风客栈,就是为了要得到鸳鸯刀,偷袭林玉龙,也是由于她认为鸳鸯刀在他们夫妻俩的身,甚至还不惜做出了盗取孩子的行为,这或许也导致了后续那些事情的发生。
“可我也没有信你。”
萧中慧闻言笑了,是苦笑。
是啊,他从一开始就没有相信过她。
她再一次看向云涣的脸,这张脸使人很容易就会联想到冰块,无情,坚定,冷漠,貌似对任何事都漠不关心,甚至对他自己,但他始终还是有着关心的人的。
那个人的名字,叫黄蓉。
……
武阳城,咸丰酒馆。
晨光熹微,酒馆的小伙计狗杂种一大早就站在了柜台的后面,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他今年十三岁了,本来和娘亲生活在一座大山中,从来都没有出去过,也没见过除他娘以外的第二个人,直到他娘亲在两个多月前失踪,才带着家里养的大黄下山寻找娘亲。
可半个多月过去,娘亲没找到,大黄却也跟着丢了。
狗杂种自幼生活在山,不懂得人情世故,又如何在一个人在世间生存?幸亏咸丰酒馆的掌柜的看他可怜,给了他一个差事。
咸丰酒馆的格局,和别处是不大相同的,进门一个曲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
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
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几文,那就能买一样荤菜。
但这些顾客,多是不会武功的穷苦百姓,大抵没有这样阔绰。只有会武功的,才能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着喝。
掌柜说狗杂种没见过世面,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江湖好汉,就在外面替那些穷人们温酒。
马宝国是站着喝酒而会武功的唯一的人。
他的身材不是很高大,青白脸色,留着一把乱蓬蓬的花白胡子,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穿的虽然是长袍,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
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不讲武德,叫人半懂不懂的。
听掌柜的说,马宝国本来也是湖南省有名的高手,有着宗师境初期的修为,门人弟子也有数百人。
但自从三年前,他被一个二十来岁的美貌大姑娘打败,并废了武功以后,就好似变了一个人一般,整日借酒消愁。
他的那些徒弟见那女子如此厉害,怕受到牵连,又见他如此自暴自弃,纷纷离他而去,家里的银钱也很快就被他败光了。
马宝国一开始也是在包间里面坐着喝酒的,现在却沦落到这种地步,不得不让人唏嘘。
狗杂种却很喜欢他,因为马宝国是为数不多愿意和他说话的人,而且他总能给大家带来欢笑。
每次马宝国一到店,所有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马师傅发生甚么事了?”他不回答,对柜台里面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
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和人比武输了。”马宝国睁大眼睛道,“你这个小伙子怎么乱说话?”
“我哪有乱说话?我昨天亲眼看到你输给了一个老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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