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章节137 从地狱到婚礼(1 / 1)索斯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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岔路魔说的话言辞恳切、声情并茂,费奇知道里面有水分,但主要的部分却没有虚假。不管是理智还是他内心深处的灵魂都能听到一个声音,告诉他或迟或早必须得有这样一天,他必须面对地狱。

“我答应你了,会在最近打通那面墙,但不是立刻。”费奇对岔路魔说道:“我在凡间还有事情,这样聊天基本不消耗时间,但是我记得挖墙会。我这就要回去,你们两个要仔细想想,挖通地狱之后会遇到什么,应该怎样应对。咱们三个同生共死,而我知道你很看重自己的性命。岔路魔,你千万别弄出岔子来!”

岔路魔用力点点头,很罕见的没有使用魔鬼的舌头。费奇去看了眼灵魂水晶,并在空间乱流前略微驻足,徒劳地分析了一下里面的空间性质,然后就返回凡间。

他缓缓睁开眼睛,看到了贝妮的脸,夏妮已经重新戴上了面纱。

“咦!大人你醒的好快!你也有龙的血统吗?难道你也是哥哥?”

“别说怪话!”费奇慢慢坐起来,发现自己就在大宅给他们安排的房间床上,夏妮剪裁衣服的那些材料、工具都还没整理,就放在一旁的桌子上。通过地狱一游,他的身体完全恢复,不过还是要装作全身酸痛的感觉。

费奇用力伸展着四肢,夏妮急急忙忙过来,深深地低着头:“主人,我错了。我好久没有摘下面纱,一时间忘了这件事情。很抱歉……”

“没事没事,反正就是片刻麻痹而已,一会儿就能自己解除对吗?”

夏妮摇摇头:“如果展现全部的蛇发,同时我还睁大眼睛,那么被我凝视的人会永久麻痹。主人,非常对不起。”

“不用道歉了,反正我能醒过来。而且改回之前的称呼吧。你们两个都是,犯了错或者想求我什么东西的时候就说好听的。以后日常叫我名字就行,或者稍微正式的场合叫大人也可以——主人这种称呼我不习惯。”费奇觉得有点不对劲,就用手摸了摸脸:“咦,为什么湿漉漉的。”

“永久麻痹的解除方法是用口水涂抹全身。夏妮着急,脑子都变傻了。她先把你的头舔了一遍,发现这个办法不行,于是又在那里开始努力收集口水!”

贝妮的话让夏妮的头更低了,都快要埋到胸口去了。费奇扭头一看,怪不得夏妮刚才坐的位置旁边摆着喝水的大壶和一个大碗,原来是一边喝水一边吐口水。好在自己醒过来了,不然……

“好了,这事就过去了。帮我擦擦脸,然后我昏了多长时间,是不是婚礼快要开始了?我的衣服做好了吗?”

“来得及,一定来得及。”夏妮赶紧去拿衣服。

那是套紧身裁剪的天蓝色礼服,微微扩张的下摆和喇叭一样的袖口非常有精灵的特色。夏妮心灵手巧,居然还有时间在胸口位置上用亮白色的线绣出闪电和山峰的图案。灰色的腰带和灰色的裤子稍微有些色差,配上褐色的牛皮短靴,正好显得不是那么单调。

“这是精灵神导剑士常服的风格,裁剪稍微变化一些,稍微弱化了精灵特有的纤细感,更符合你的身材。你觉得这个样子满意吗?穿上试试会不会影响活动。”

半个小时就能做出一套衣服来,费奇已经不能更满意了。他拿起衣服仔细看,细密的针脚简直可以媲美缝纫机的效果,难道蛇发有这么厉害吗?想象一下那个场景:夏妮弯腰低头,几乎是趴着,数百只蛇或者叼着线,或者叼着针,在布料上不断工作。费奇看着衣服,觉得现在上面还有蛇在蠕动似的。

“你们两个稍微出去一下,我换下衣服。”

夏妮和贝妮来到房间外,房门关上了。“贝妮,你干嘛那样说。”夏妮压低声音,用手指捅了捅贝妮的肋骨。“我是在手心里吐水,然后往他脸上抹的。你为什么要说我舔他?”

“那样能给他留下更深刻的印象,说不定舔着舔着你就能心想事成了。”贝妮快速眨着眼睛,做出一副调皮的表情。“啊,我还不知道你的唾液会随着焦急的情绪而变强呢!他居然只用了不到三分钟就从永久麻痹中恢复了。”

“不,那肯定不是我唾液的效果,而是他自己的恢复能力。”夏妮将声音放得更低:“我总觉得主人的抵抗能力和恢复能力太好了些。还记得血魔那次吗,他都变成肉干了,还是回复原状并参加战斗。你觉得这是怎么回事?”

“女神喜爱他呗。总会有人被女神祝福对不对?”贝妮想了想,说道:“如果不是因为这个,那他可能也是个混血。这也解释了他为什么非常照顾咱们,而且还拥有超高的智力。当然,两种可能或许同时存在。”

“什么混血会提升智力的?如果是女神的祝福,为什么祝福他呢?”夏妮只能提出问题,自己却回答不了。“如果是混血咱们就要注意了。混血总有隐患,希望费奇大人的隐患不要像你我这样危险。总之要看好他……哦,他出来了。”

费奇拉开房门,他已经换好了衣服。“非常合身,我没法要求更多。我只是把腰带换了,这个腰带是有咒语的,可以提供防护能力,我就不用你的腰带了。”

“当然,现在比之前要协调多了。”

“别说这种话了。大家都知道你制作的那条腰带更漂亮,我这个只是一条长长的动物皮而已。”费奇最后整整衣服,蹲下站起两次,原地跳了三下。“行了,咱们赶紧出发吧。持剑伴郎需要自己准备剑还是……”

为了以防万一费奇还是带上了自己的枪剑,用带子将它挂在腰上,然后再把圣徽、黑铁鹰头都带上,这一身装束谁也看不出是刚做的。

婚礼在教枢城堡举行,就在中央礼拜堂。礼拜堂是给圣三城堡的牧师和圣骑士举办宗教仪式的地方,山下的民众并不能来这里,所以它需要的占地并不大,只是装潢非常漂亮。费奇急匆匆赶到时,正看到两对新人站在礼拜堂的大门前,向真理雷霆女神的雕像默默祈祷致意。他看准时机,穿过观礼宾客,在皮尔斯的怒视下来到伴郎团的位置。

“给他挪个地方。”皮尔斯朝自己右边的人说道。随后,伴郎团就移动了一下,费奇就挤了进去。

“还好还好,终于赶上了。”费奇压低声音,对另外四个伴郎笑笑。这几个人里面他只认识皮尔斯,其他三个看起来非常面生。不过,看看他们的体型和精神状态,肯定是训练有素的战士。但是他们的身份是什么,安德鲁的朋友、手下还是同僚,费奇就猜不出来了。

“别说话。新婚夫妇祈祷的时候出声会让女神不悦的。”皮尔斯哼了一声。

虽然觉得女神不可能这么小气,但费奇还是尊重传统闭上了嘴巴。由于今天是教枢婚礼,并非在自家城堡中举办的家族、亲属婚礼,所以一切形式都以庄重肃穆为主。两个新郎都是圣骑士,他们穿着制式的胸甲,身后一条印着圣徽的披风——好像是从比武大会场上刚刚下来似的。新娘没有华丽的裙子,穿着最普通的亚麻色修女服,只是在头上戴着白色的面纱,手里捧着一个玻璃瓶。

麦金托什大主教主持仪式。一方面他是圣身的教枢,在民间举办婚礼这些事情都是圣身负责的。另一方面,安德鲁和格雷沙姆都是模范领的领主,而这一次模范领的事情也是圣身教枢进行管理。所以,他出面身份、地位和职能都最合适。

新婚夫妇在女神雕像下向着圣身大主教发下誓言,然后接受祝福,随后面向对方做出生活、爱情和生命的承诺。可以看得出来,他们真心实意想和对方共度此生,现场洋溢的幸福与圣洁的气氛互相烘托,每个人都沉浸在美好的状态中。此时,麦金托什大主教说道:“如果现场有谁反对这门亲事,可以站出来了。”

“我反对!”

所有人的目光——至少伴郎伴娘和新婚夫妇的目光全都集中在费奇身上。“等等,看我干什么,不是我喊的啊!”费奇觉得自己比窦娥还冤。

“你是持剑伴郎,你以为这个身份是干什么的?”皮尔斯赶紧说道:“有人来找麻烦了,摆平它!”

“啊!原来是这样啊!有人用反对来找茬,持剑伴郎负责搞定,这样新郎就不用尴尬啦!这个办法不错。”费奇立刻扶着枪剑走出去,大喊一声:“谁!哪个混蛋反对的?”

眼看着宾客迅速拉开,空出中间的一个年轻人来。他长得还不错,穿着暗玫瑰色的外衣和绿色的裤子,将自己打扮的好似花儿一样。参加婚礼的宾客都不能携带武器(持剑伴郎除外),所以这个人也是空着手。他愣愣地看着费奇,好半晌才认出他来。这也不怪他,毕竟这次费奇没有打出“学魔法冰封要塞找费奇”的广告,那是比较难认一些。

“没,我现在不反对了。”那人用力摆动双手并说道:“双料比武冠军费奇!你什么时候来的,刚才我没看到你。”

言下之意,要是刚才看到了他就不会跳出来了。

“你确定吗?上面是漂亮的女孩子,如果现在放弃了,可能一辈子都会后悔的。”费奇还是持剑上前:“来吧,让我们解决这件事情,打消你所有的想法,省的回家举办仪式的时候你又跳出来找茬。我现在让你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等等,我没带武器,根本是手无寸铁,而且……”那个人突然说道:“我不是来找女孩子的,而是他!费奇,咱们两个联手,我带走他,你正好可以带走她,两场婚礼变三场难道不好吗?”

看着他指向格雷沙姆的手,众人无不目瞪口呆。圣三城堡这里的确有传闻,说安德鲁的弟弟费奇和格雷沙姆的未婚妻普林斯菈在过去有一段过往,发展的还非常深入,除了没结果其他什么都有。之前这被当做花边新闻,就算深究起来,那也是没有婚约的男女之间的互相喜好。而且在圣三城堡等待婚礼期间,这两个人也没什么交集,唯一一次见面还是比武大会上,而格雷沙姆就在现场。

就在大家将这件事快要遗忘的时候,一个人将它在婚礼现场重新揭开。眼看着现场的气氛越来越僵硬,众人马上就要开始窃窃私语的时候,费奇突然哈哈大笑起来。

他的笑声经过魔法放大,变得异常洪亮,一下子就将众人的注意力全部集中起来。“哎呀,我跳错了,原来是给另外一对儿找事的!抱歉抱歉,我想出风头有点心急了。”

费奇的话虽然不是笑话,但很明显地冲淡了紧张气氛,有几个女士已经在掩嘴偷笑了。费奇接着说道:“你是来找格雷沙姆的啊!你等他在女神和大主教面前发完誓言、作出承诺再跳出来,这份感情真是深沉啊!去吧,去抢你的圣骑士吧,我不拦着你上去,毕竟我只是这一边的持剑伴郎。不过,当你离开的时候我会拦着你,砍断你的双腿,阻止你们离开——作为一个赎罪告解牧师,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一位圣骑士堕落。”

“我没见过这个人。”格雷沙姆说道:“将他赶出去!”

“赶出去!这纯粹是来捣乱的!”众人反应过来,齐声喊道。

那个人转身刚要走,费奇已经挺着枪剑冲了上去,脚步非常坚定也非常快速。那人惊呼一声,飞扑向前打滚躲开,然后夺路就逃。

“怪了,这人哪来的信心能跑?”费奇右手一挥,六根气元素绳索飞射而出,拽着他猛扑上去。就在众人的惊呼中,枪剑刺穿了那人的小腿,鲜血染红了地面,逃跑者成了滚地葫芦。

“说了你只要离开我砍断你的腿,那就要说到做到。”费奇抽出枪剑,在那条仅存的好腿上狠狠戳了一个洞。

“为什么!为什么!”那人又哭又喊,“我只是来说笑话的啊!为什么弄断我的腿!”

“从哪儿听的笑话,谁让你来的?”费奇用枪头指着他的脸,完全不在乎地上逐渐扩大的血泊:“你注意到了没,我没有问你的名字,这说明我根本不关心你是谁。你最好自己关心自己,否则继续这样流血下去,一会儿我就治不过来了。”

“是……是古斯特家的人让我这样说的,我只是个演员!他让我想些办法让格雷沙姆丢脸,我……我错了!”

“这个说法我不满意,你再编个新的。”费奇完全没有移开枪剑的意思。

“真的是这个啊!我收了两百金币,还在我口袋里呢!我可以交给你!”

“可这还是不能解释你是怎么上的山。你不是牧师吧?通行证在哪里,拿出来看看是谁签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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