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章 偷窥(1 / 1)重启路人甲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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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婿不要妄自菲薄,”裘伯贤一边挥毫写下方浩刚才所吟的贫女和闺意二诗,一边对他说道:“我这辈子就没有看错过人,我说你行,你就一定能行!”

他一手行书写得很是漂亮,不多时就叫那两首诗给录了下来,让方浩确认有没有写错,得到肯定之后,就题上了方浩的名字,把它放倒了那一堆诗稿之中。

不只是要把这两首诗收入他的诗集南行诗钞,还要寄给散落在各个地方的诗友,向他们炫耀一下自己在这个小地方发现的人才,也给方浩打出一定的名声来。

提携后辈,本来就是这些文人雅士热衷做的事情。

至于那一首“锄禾日当午”的诗,就当它不存在好了。

一个农夫对种地辛苦的抱怨,宣扬出去,白白的让人笑话。

除非哪一天方浩成了大官,这首诗才会有它的价值。

这一点裘伯贤门清。

录下这两首诗之后,他又对方浩说道:“你还有什么得意之作,都可以读出来,要是质量真的可以,我都会给你收入进我的诗集,并且把你介绍给我那些朋友。”

他虽然是官二代,却也中过进士,是科班出身,交结的那些朋友,大多都是同科进士,虽然现在还不是朝廷的主要力量,但是在朝中已经有不小的影响力。

将方浩介绍给那些朋友,就是给方浩铺路。

在这个文官掌权的社会,有了文名,就是有了进身之阶。

这个世界,一个人能不能做官,看的不是他的治理能力,而是他的文才好不好。

这是一件很荒谬的事情,但是这种荒谬的事情,在这个世界已经延续了几千年,大家都认为理所当然。

方浩搜索枯肠,追寻记忆里面那些诗词,实在很难找出符合他身份,又能让裘伯贤叫好的诗词。

书到用时方恨少,就是指的这种情况。

这时候他非常的后悔,在那个世界的时候没有多读一些诗词典赋,那样就可以拿出一堆一堆的经典之作来,将裘伯贤给彻底的镇住。

面对着裘伯贤期待的目光,他苦笑道:“小婿这几年是涂鸦了几十首诗词,都是乡下俚言,实在难登大雅之堂,就不在这里献丑了。”

“贤婿,你我都是一家人,何必如此见外,”裘伯贤责怪道,“在这圣明之世,有才华就要展现出来,让天下人都知道,才尽其用,不要辜负了你这一身的才华才好。”

“是是是,岳父大人教训得是。”方浩道,“那小婿回去之后就将以前写过的诗文整理出来,给岳父大人过目。”

这样说有两个好处:

第一个好处,就是他有了时间来好好的考虑应该剽窃一些什么样的诗词作为自己的作品来打动裘伯贤。

第二个好处,就是他有了再来裘府的借口。

要不然他想再来裘家攀关系,就要等到裘伯贤生日的时候了。

什么理由都没有就跑过来,那是会惹人嫌弃的。

现在好了,应裘伯贤之请,给他献上自己的诗集嘛。

裘伯贤大悦,道:“这样最好,要是佳作多,我还可以帮你单独出一本诗集,让你扬名文坛。”

他现在对方浩非常的欣赏,那种发现人才的喜悦感是一般人都体会不了的。

特别是这个人才跟他还有着很密切的关系。

在他看来,方浩就是一块良材美玉,不过他这个雕琢大师的细心雕琢,一定可以散发出璀璨的光芒。

既然方浩不再吟诗,他就让方浩参与到他南行诗钞的项目上来,指着一桌子的诗稿,让方浩来提意见。

方浩又不是学诗词的,对诗词的了解也就在童年时背诵的那些古诗古词,平仄对仗都不懂,能提一个屁的意见。

不过还好,他会拍马屁,而且还有一定的水平。

在那个世界的时候,他是一个富二代,可没向谁拍过马屁。

不过在那个世界,给他拍马屁的人简直不要太多。耳濡目染之下,自然也知道应该说什么样的话,才能让对方更加高兴。

反正就是拿着一首诗,猛夸他写得好,词汇不够,表情来凑,显得非常的诚恳,不是发出内心的赞叹一声。

他的表演让裘伯贤大起知己之感,觉得这个年轻人写诗的才华还在其次,更重要的是欣赏水平高得令人发指。

太值得培养了。

二人在这书房内交流诗词的时候,没有发现在书房的后窗有两个少女在偷看。

那两个少女就是小莹和裘蓉。

裘蓉对小莹嫁的男人非常的好奇,在小莹的怂恿下,就跟着她一起跑过来偷看到底是是个什么样的人。

以前她也做过类似的事情。

她很小的时候就被许配给了京城梅翰林的儿子,当某天梅翰林带着自己的儿子来到裘家拜访的时候,她就和小莹一起偷看过。

现在也不过是故伎重施而已。

她来的时候正碰上方浩尬诗,念出了一首土里土气的“锄禾日当午”,心里生出几分不屑就是一个土包子,原来学人作诗,简直是笑掉人的大牙。

不过长得还算白净,比她以前在农庄看到过的那些农民要好看得多,甚至仇家的那些家庭里面也很难找出这么清秀的人来。

算不上好,不过也算不上太差。

小莹嫁给这样的男人,也不算是很悲惨的事情。

正在评价的时候,又听到方浩继续尬诗:“蓬门未识绮罗香,拟托良媒益自伤。谁爱风流高格调,共怜时世俭梳妆。敢将十指夸针巧,不把双眉斗画长。苦恨年年压金线,为他人作嫁衣裳”

裘蓉可是读过书的人,甚至还能填几首诗词,自然能听出这一首贫女的好处来。

一般所谓的诗人,写个五绝七绝还能凑合,有没有诗意不说,至少能当得上一个顺口溜。

绝句嘛,字数又少,又不要求对仗,甚至平仄都可以不讲,押韵就可以了。

多么简单的事情。

做律诗可不一样,讲究平仄也还算了,关键还要对仗,对很多人来说,就是戴着镣铐跳舞。

能把它写顺畅,就已经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而方浩所作这一首贫女,又岂止是顺畅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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