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校长大肆收购矿石的资本行为还在继续。
无数矿工玩家都奔向了王校长。
在真金白银的于现实里,收到贩卖矿石的钱后,他们全都跟打了鸡血一样,又马不停蹄的跑回去挖矿了。
这游戏里搬砖比在现实里搬砖还要赚钱……你敢信?
不少玩家已经预感到了。
以后。
恐怕会诞生一群所谓的“生活玩家”了。这可比什么当白领赚的还要多呢,哪怕以后赚的少了点也足够养家糊口。
能够在家里挣钱,何必出去风吹雨淋?
“你这攒了好多的矿,不打算拿去卖给王公子?”一个刚卖完矿的玩家回到矿洞,看着另外一个矿工玩家开口。
言语之间。
忍不住眼神炽热的瞥了一眼这个矿工身旁堆积如山的矿。
说实话。
若不是有系统的限制,规定了每个玩家挖的矿,都有标明所属的玩家,没有经过同意的话其他玩家没办法私自盗用。
他都有些想要杀人越货了——反正是游戏,没什么心理负担。
“卖?我为什么要卖?”
灰头土脸,一身脏兮兮的小伙子,有些不理解的微微皱眉。他挖矿的动作并未停止,一边反问一边挖着矿。
“一千克八块钱呢!现在不卖,说不定明天就得跌价了!”这个劝别人卖矿的玩家倒也懂一些市场规律。
知道今天的价格只是一群神仙打架,然后炒出来的虚价,明天王校长形成垄断后,价格很可能会跌不少。
“你觉得我像是缺钱的人?他王家还没我家一半有钱呢。”
青年小伙子不屑的笑了一下,下意识的想要亮一下自己的名牌服饰,却又回过神,意识到这里是游戏世界。
什么奢侈品衣服,裤子,豪车,豪宅,在这里他都没有。
唯一属于他的私人物品,就只有身永不磨损的布衣,布裤,还有手那个最近好像有些变得不利索了的矿镐。
这种强烈反差感再次清晰的感受到,青年小伙子不禁没有感觉到丝毫空虚,反而脸还露出了一股子莫名的兴奋。
“您就是传说中的秦公子?”
夸张的表情。
再配浮夸的语气。
显然。
路人玩家也就是在玩梗。
他可一点都不相信眼前这个青年小伙。倒不是说觉得没有比王家更有钱的豪门,而是觉得就算有也不可能是眼前的小伙。
“秦家?他家也没我家有钱。”
青年小伙继续挖着矿,撇了撇嘴开口说道。这看似平淡,实则嚣张的话,真的是让路人玩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这吹牛吹的……把人当傻子?
“拉倒吧!你不缺钱会在这里挖矿?有钱人可都在让别人帮他们挖矿。”路人玩家显然以为这个小伙在装哔,而且牛吹不打草稿,于是乎,他便一脸鄙视的开口,好好的嘲讽了青年小伙一句。
也的确是如此。
真正有钱的土豪玩家,在王校长没有下场,形成现在这个垄断趋势前,可都不会亲自下场来进行挖矿。
效率低,又累的不行,土豪怎么会做呢。
这又不是刚进游戏的时候,如此多天过去,挖矿的新鲜感早就没有了,真有钱谁还搁这儿一天挖十多个小时矿?
哄谁呢。
“你就继续在这YY,大爷我先撤了。”就在路人玩家打算换个地方挖矿,以便远离青年小伙这个装哔犯之时。
王校长正好进矿洞拉生意,刚好路过了这片区域。
“李哥!”
王校长竟是亲切的跟青年小伙打了个招呼,然后凑前,一副笑嘻嘻的模样,望着青年小伙挖出的矿两眼放光。
“李哥你这些矿送给我呗。”
王校长开口。
青年小伙回了一句“走开”……于是乎,在路人玩家充满难以置信的注视下,王校长灰溜溜的跑远了。
“你……真是富二代?”
路人玩家完全不敢相信。
可看到的事情却表明,眼前其貌不扬的小伙,确实跟王校长那种顶级富二代熟识,而且还敢呵斥王校长。
家世绝对不可能差。
“没错,我是个富二代。”
青年小伙安静的点头,仍旧专注于挖矿。
“你是富二代,还跑来挖矿?”
路人玩家眼睛瞪的更大了。
若说一个富二代因为新奇,偶尔在矿洞里呆两天,他还能够理解,可眼前这个小伙他已经看到过好几天了。
每天都肝十多个小时,不停不歇的挖矿……这是富二代能干出来的事情?简直就是在不务正业啊!
富二代不去泡妞嗨皮,装什么资深农民工?!
“富二代为什么不能挖矿?我就超喜欢挖矿的感觉……很充实。”
“要知道,在家里从小到大我什么活都不用干,哪怕是去搬个稍微重一点的箱子,老爸老妈都得把我狠狠训斥一顿。”
“你理解这样憋屈的生活吗?”
青年小伙一脸情真意切的盯着路人玩家。
然而。
却是让这个路人玩家露出了一脸懵逼的表情……憋屈?憋屈你个大头鬼啊!这么幸福的生活你给我说憋屈?
还用一副演苦情戏般的表情?
还能再狗一点么!
“大佬……敢问您老人家是哪家的公子?”
路人玩家觉得自己受到了一万点暴击伤害,听着青年小伙滔滔不绝的倾述,什么出门必须要带八个保镖,吃饭也只能吃米其林三星之类的话……他忍不住强扯出一个别扭的笑容咬牙切齿的开口。
那声音。
就跟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一样。
“在这个世界我不是什么富二代,你就姑且叫我普罗米修斯吧。”青年小伙带着些许忧郁的抬头,一脸憧憬的慢慢开口说道,“他是历史第一个爆肝的家伙,我的目标就是成为普罗米修斯那样的肝王之王!”
此话一出。
路人玩家却是微微一愣。
普罗米修斯?
希腊神话里盗取火种的那个?
这又跟爆肝有个什么关系?
刚打算开口问。
突然。
路人玩家就猛地想了起来,普罗米修斯在被宙斯抓起来后,每天都会有一只老鹰,受命去啃食普罗米修斯的肝脏。
可第二天。
普罗米修斯的肝脏就又会重新长回来……这可不就是肝王之王,肝中始祖么!
古往今来。
论肝功能……没谁比他更优秀了。
一个公子大少爷,取这么一个名字,莫不是打算要肝到死的节奏!?脑子没问题吧!现实里的嫩模游艇难道不好玩么!
“腻了…”
自称普罗米修斯的小伙,仿佛看穿了路人玩家心中的疑惑,轻描淡绘的摇了摇头,再次在路人玩家心里造成了亿点点暴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