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陷重围,带宗当然不敢怠慢。他低下头,把两枝又粗又硬的角当成刺刀在前头开路。
次被顶了肺的马风对羚羊角十分忌惮,生怕自己再次被戳,赶忙闪到一边去。
帮手中的马晒客还未领教过羚角的厉害。
她见带宗仗着有角在群里横冲直撞,心里十分不服气。
她也拿出自己的看家本领,掉转屁股想用后腿弹踢带宗的头。
如马晒客所愿,她的后腿蹄子确实踢到了带宗的脑门,来了一个硬碰硬。被踢的带宗一阵天旋地转。
带宗好在还年轻,晃了两下脑袋就缓过来了,没有摔倒。
而此时马晒客想故伎重演,重新调整好姿势,准备给带宗再来一个“脑瓜崩”。
吃了一次亏的带宗可不会再给对手机会,心说你不是用屁股对着我吗,那我就戳你的屁股,看是你的屁股硬,还是我的羚角硬!
带宗稍微瞄准了一下,用羚角对着马晒客屁股猛地一戳。
马晒客躲闪不及,只听“卟”的一声,其中的一枝羚角就扎进了马晒客的屁股里面。
羚角具有平肝息风、清肝明目、凉血解毒之功效,临床可治神昏谵语、惊厥抽搐,以及肝阳亢引起的头痛、眩晕、目赤红肿等病症。
但这些功效马晒客都无福消受,被带宗戳了一下,疼得她屁股和膀胱同时痉挛,当场瘫倒在地,血流如注。
“羚羊打马晒客啦!”有斑马惊呼道。
带宗才没功夫去理倒地的马晒客,他趁乱带着驰驰冲了出去,发挥自己跑路的特长狂奔了一阵,然后停下来看了看,见后面没有斑马追来,彻底放心了。
虽然刚才也算是死里逃生,可驰驰觉得非常刺激,兴奋对带宗说:“太好玩了!”
“好玩?要不咱们回去找斑马群再玩一回。”带宗故意逗她。
“不去了,不去了,有这一回就够了。”驰驰赶忙改口。
“刚才我差点被那匹斑马踢死,不过她也没占什么便宜,屁股被我戳了一下,估计不废了也得残了。”
“哎呀!”驰驰惊呼道:“你头长包了,好大一坨。”
经驰驰这么一说,带宗还真感到脑门发疼。刚才为了逃命压根就没注意,现在却感觉一阵一阵难受,好像脑门有什么东西在捶似的,又疼又闷又胀。
“奶奶的,敢情斑马的蹄子确实厉害,这次算是领教了。”带宗一边说,一边摇晃着脑袋,以缓解疼痛。
驰驰身也被斑马踢了几脚,虽然不像带宗那样长包,但也有痛感。
带宗告诉她小心有内伤,最好让自己帮她舔舔。
于是,一会儿驰驰帮带宗舔脑门,一会儿带宗帮驰驰舔身子。
两只羚羊互帮互助,好一幅夫妻恩爱、琴瑟和鸣的景象。
驰驰这次虽然受了伤,但感觉非常值。因为有带宗这样的羚羊界“好男人”照顾自己,让她感到无比温暖和甜蜜。
以前在群里的时候,男神可从来没有这样对自己,群里那么多母羚羊,多自己一只不多,少自己一只不少。
所以,两边一对比,驰驰觉得自己跟着带宗完全是跟对了羊,往后幸福的日子还长着呢。
但她转念一想,又有些担忧,现在带宗身边只有自己一只母的,要是他哪天脑袋一发热,去挑战别的羊群首领,万一他挑战成功,不就可以霸占很多的母羚羊吗。
到了那时,带宗会不会像男神一样把自己忽略掉呢,要是这样,自己的好日子岂不是到头了。
不行!绝不能让带宗出去挑战别的羚羊群,更不能让他去霸占其她母羚羊。
他是属于我驰驰一只羊的,谁也别指望从我身边把他夺走。他生是我的羊,死了还是我的鬼!
雌性,好像天生都会吃醋。吃小醋可以调情,吃大醋可就会要命,甚至会祸国殃民。
历史赫赫有名的吕雉吕太后,不就是吃刘邦宠妃戚夫人的醋,下令砍掉了她的双手双脚、做成了人彘吗。
还有明朝的万贵妃,为了独占明宪宗朱见深的专宠,暗地里使坏,只要得知哪个妃子怀孕了,就一定想方设法打掉人家的胎。
连明朝最仁义的皇帝明仁宗朱佑樘小时候都差点被她害死,幸得宫中许多有良知的太监和宫女相助才侥幸活了下来,否则历史都要被她改写了。
吃醋,无非就想独占、独吞、独有、独享,不肯让别人分享,见不得别人比自己好、比自己强,其本质就是自私。
其实历史、生活中很多事件表面看去扑朔迷离,不得其解。
但只要从人性自私这个角度去解构,就会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原来都是一个“私”字在作怪。
雌性会吃醋,雄性也不例外,这方面的例子不胜枚举。
现在驰驰暂时“垄断”了带宗,充分享受着由此带来的“红利”。
她是既然得利益者,但要保护好这份利益不被瓜分,她还要费点神。所以,驰驰开始开动脑筋想招了。
让一个人不干坏事有三种方法:一是不能,二是不敢,三是不想。
不能。是指没有条件干坏事。比如癞蛤蟆想天鹅肉,因为癞蛤蟆没有翅膀,够不到飞在天的天鹅,所以吃不了肉。
不敢。是指一旦干了坏事后要受到严的惩罚,所以就干脆不去干。比如杀人要偿命,就属于这一类。
不想。是指投入与产出不对等,投入多产出少,甚至没有产出,于是没有人想去干。比如说给太平洋安装一个大锅盖,或者在喜马拉雅山凿开一个大洞,又或者给万里长城贴瓷砖。
综合以三种方法,最靠谱的当属“不能”。因为条件根本不具备,就算你再想干、再敢干也干不成。
驰驰想到“垄断”带宗的第一招,就是属于“不能”这个范畴。
她想让带宗以后不再接近羚羊。虽然混在别的羚羊群里确实安全些,但保不齐这家伙哪天看一只母羚羊,去和人家的羚羊首领拼命,抢得“美人”归。
而不让带宗接近羚羊,他就彻底没有这个机会,一了百了。
当驰驰要求带宗以后不要跟着羚羊群混时,带宗很不理解,问她:“咋的啦,和他们混在一起不是更安全吗,为什么非要单独出来呢。”
“我是怕到时候人家误会你,就像次我们群的首领男神一样找你干仗。我担心你吃亏,所以建议咱们以后不再跟着人家了。”
驰驰不好明说自己的意图,只能找一个过得去的理由搪塞带宗。
“这个嘛,听起来有点道理,但也不至于非要和他们划清界线啊,就算他们找我麻烦,我不理他们就是了。跑路可是咱的强项,这个你是知道的。”
带宗还是想继续跟别的羚羊群混在一起。
“你怎么就那么死脑筋呢!我说不和人家混在一起就不要混一起,每天被人家撵来撵去舒服吗?有面子吗?你听我的就是了!”驰驰烦燥地说,不想和带宗再多啰嗦。
“行行行,你说得对,听你的就是了。”
带宗看驰驰这么坚持,也就懒是和她争执,依她了。
不跟羚羊群混倒也没关系,问题是以后到底跟谁混呢,总不能就两只羊自立山头单过吧,那也太明目张胆了,小心爱装逼,遭雷劈。
带宗对驰驰说:“不跟羚羊群混可以,那你说说咱们跟谁混好呢。”
“这还不简单,只要是不吃咱们肉的,都可以跟人家混在一起啊。”
“比如说呢。”
“比如说像大象啊,野牛啊,长颈鹿啊,狒狒啊,驼鸟啊,反正多着呢。我觉得随便跟他们哪个群都行,你说呢。”驰驰反过来问带宗。
“行啥呢,”带宗把羊嘴都快撇到后脑勺了,“跟大象混,你有人家高吗?跟野牛混,你有人家壮吗?跟长颈鹿混,你的腿有人家的长吗?狒狒会爬树,你会吗?还有驼鸟,人家跑起来速度不一定比你慢,要是有猎杀者追过来,你和驼鸟谁被人家干掉还不一定呢。”
带宗兜头给驰驰浇了一盘凉水,让她的心一下子就凉了。
驰驰从出生开始,就一直生活在羚羊群,受着族群的保护,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单独闯荡草原的经历,想事情还过于简单草率。
未曾清贫难成人,不经打击老天真。
人类中有很多在企业中表现优秀的员工,在岗时牛逼哄哄,总以为自己的老板都很愚蠢,要是自己出去创业,一定能盖过他们。
结果他真的一出去创业,立马傻眼了,各种问题接踵而来让他应接不暇,最后招架不住彻底崩溃了,只得草草收场,铩羽而归。
这个时候他才体会到创业不容易,当老大更不易。
带宗的话不无道理,在草原跑得慢不要紧,但你一定跑得过最慢的哪一个。
总而言之,你得有一个帮你垫背的,否则受死的就是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