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柯琛第二次来到唐人街。
他和早纪一起选定了一家中餐馆,在走进去之前,柯琛不禁看了一遍墙上的菜谱。
不出他所料,作为一家广州人开的粤菜馆,每一道菜都昂贵到离谱。
看到熟悉的虾饺,虎皮风爪和叉烧,柯琛仍然是留下了口水。
和女生一起吃饭的机会也是多么的难得!
“早纪,我去旁边一家店买点东西,你先进去点菜,可以吗?”
他想到了什么。
“这样啊,好,好……但我不会说中文。”
“店主肯定会英语的!无用怕,想吃什么自己点就可以了,帮我点和你一样的,我请客!”
柯琛急冲冲地跑开了。
他走在唐人街的街道上,东张西望,想看到昨天晚上留下的痕迹。
但是,并没有。
道路上人来人往,店铺的大门都敞开着,一切的活动都正常地进行着。
走到一家理发店的门口,柯琛停下了。
他清楚地记得,昨晚有一刻血肉模糊的人头滚到了这里,砸在了门上。
现在一切都消失了。
走到郑老的杂货店门口,被炸烂的铁门竟然早早地就被拆走了,店里的杂货正在由工人一箱一箱地被收拾出来,运到一个卡车上。
看到有两个华人正在督工,柯琛不禁走上去,略作酝酿,问道:
“老乡,这家店怎么了,昨天还看到老板在这,今天怎么就不做了?”
一个穿着背心的大叔转身看到柯琛,便抱怨着说道:
“我也奇怪,郑老头租这家店也有快二十年了,三天前突然跑到我家里,跟我说不租了。我跟他说这可退不了租金,但他直接说不仅租金不要了,押金也都送给我,昨天晚上一家人就消失了,货物都还留在这里,不知道是讨债还是惹了什么仇家了,门都被人砸坏了。”
“三天前?!”
柯琛发现了不对劲之处。
大叔点点头:“没错,就是三天前,气喘吁吁地和我说今天搬走。想不到跑得挺利索,东西都不带走。”
“郑老头是个啥样的人,我有朋友就是他的亲戚。”
柯琛开始他的胡说八道模式。
“亲戚?他还有亲戚?这可真是闻所未闻了,他这二十年来几乎从不和街坊串门,除了一些莫名其妙的人偶尔来拜访他,我还真看不出他有什么亲戚。”
柯琛尴尬地点点头。
店里的货物已经快搬空了,现在搬出柜子和郑老头一家留下的衣服。
围观的人不多,大叔似乎也督工很久了,打了一个打哈欠。
三天前……
郑老头绝对没有和林胤说过这一点。
他清楚地记得,是在林胤说出根源恶魔的猜测以后,郑老头才急忙喊他儿子收拾东西第二天走的。
太反常了。
如果是真要走,三天的提前量足够把这些货物低价转手,再打扫一遍屋子,肯定能把押金要回来。
为什么要一直营业到昨天晚上,都没有任何动作呢。
难道说,他要等林胤……
“如果你和郑老头很熟的话,挑几个东西走吧,留个念想,天知道他哪去了。”大叔打着哈欠,上了卡车睡觉去了。
柯琛犹豫着,从那一堆色情挂饰里挑出一叠印有阿姆斯特丹风景的明信片,和几个卡通形象的钥匙扣,揣到包里,离开了这里。
已经在外面待得太久了,柯琛以冲刺的速度回到餐厅,推开门,早纪已经坐在里面和他招手。
拉开椅子坐下以后,柯琛的心里还是难以静下,他恨不得把刚刚知道的事情立即发微信告诉林胤。
可惜,现在既没有手机,也没有微信。更关键的是,他也不知道林胤现在在哪。
“你刚刚去买什么了,这么久才回来?”早纪显然也觉得柯琛离开得太久了。
“这个嘛,原来想买两瓶水,但我跑到一半才想起来菜馆不能外带饮料,所以,我就去店里买了这个——”
柯琛从风衣的袋子里摸出一个钥匙扣,放到了早纪的手上。
“兔子,我觉得很符合你的气质,所以就买下来了。”
“是给我的吗?谢谢你!”
早纪把钥匙扣捧在手上,细细端详。
一只兔子紧紧地抱着一颗巨大的苹果,苹果比兔子还要大。
“兔子,为什么要吃苹果呢,不应该是吃胡萝卜吗?”
看得出,早纪很喜欢这个钥匙扣,但还是随口问了一句。
“可能,苹果不是她的食物,而是她的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