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五章 输了个舒坦(1 / 1)闲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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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明走过去,拎起兔耳朵抖了抖,也不知道这货是晕了还是死了,先扔进了旧鸡窝里不管它。

没想到这时蛋总又嚷了起来:“还有,还有。”

围脖听了再次窜进屋里,很快叼出了一只巴掌多长的半大兔子。

这兔子倒挺乖的,任由围脖叼着也不挣扎。乔明接过来一看,围脖咬的还挺有分寸,它没受伤。

过了好一会儿,鸡笼子里的兔子还是纹丝不动,看来确实死透了。

红烧野兔肉应该是吃定了,至于小兔子,先养着吧。

把小兔子送进鸡笼,大兔子拎出来,趁着没凉,赶紧放血。

处理完兔子,乔明没有做,今天已经吃了酒席,挺油腻的,兔子还是留着明天再吃吧。

转过天,乔明早晨简单吃了个豆浆油条,约莫十点多钟,开始做红烧兔肉。

这还是他第一次做兔肉,但好在天下红烧是一家,不管什么肉,同样的做法准没错。

剁成块后放入烧好水的锅中,加入八角,花椒,桂皮和香叶。

香料的味道散发开来,焯好之后用井水清洗一下。

再拿同样的香料用热油煸香,兔肉倒进锅里翻炒。

兔子的肉味不似牛羊肉那么重,也不似鸡肉那样寡淡,待兔肉表面开始变色,加入料酒,酱油,老抽,炒匀。

倒上两碗井水,鸡精,冰糖大火烧开转小火慢炖。

等肚子感觉到饿了的时候,兔肉也烧好了,香味四溢,充满了整个小院。

“哎呦,小老弟,什么味这么香?”

一个厚重爽朗的声音传了过来,是开酒坊的赵伟来了。

“赵叔,你来的正是时候,我做了红烧兔肉。”

“那我真是来对了,中午咱俩喝这个!”赵伟得意洋洋的在桌上放下一个酒坛子。

“这酒啊,是二十年前,我儿子出生的时候埋下的,绝对陈酿。”

“哈哈,好啊。”

乔明把兔子盛出锅,赵伟进屋找了个盆,把一整壶开水倒了进去,将酒坛子泡在了里面。

他向乔明解释:“温一下,酒香味儿更纯正。这酒酿的时候会产生一些甲醇,用热水一烫就挥发了。”

话说着,赵伟掐算好了烫酒时间,准时把酒坛提了出来,小心翼翼的开了封。

一股诱人的馥郁芳香顿时飘荡开来,令人精神随之一震。

“好香!”乔明由衷的赞了一句。

赵伟提起酒坛把酒倒入杯中,这状元红酒液是琥珀色的,透明澄澈,很纯净。

“来吧,趁着温度刚好,尝尝。”赵伟递上一杯。

乔明接住杯子,先浅泯了一口,仔细尝了尝,这酒口感很香醇,酒液也顺滑,但奇怪的是,乔明却无法形容这酒的味道。

酒液刚入口时有些甜中带苦,咽下去又会有一丝酸涩,酒精本身还带着辛辣,酒气回荡在口中又莫名其妙多了一点鲜?

乔明把自己的感受跟赵伟说了。

赵伟眉头一挑,很惊讶的样子:“这就是这状元红的特点,酸,甜,苦,辛,鲜,涩,所有的味道集于一体,口感醇厚复杂。你这小子嘴还挺毒的,这么复杂的口感都让你给尝了个透,我这酒没白挖啊。”

赵伟来的时候就存了比一手的心思,要不是老木匠非说乔明的酒比他的好,他才不舍得往外拿呢!

两人边吃边聊,这兔肉也棒极了,肉质滑腻爽口,大概是野兔多运动,吃起来很有嚼劲,但却不似牛肉那样容易塞牙,总之就是好吃!

喝着香醇的状元红,吃着红烧兔肉,绝对是人间一大美事!

一坛状元红很快就见了底,这酒虽然喝着温润,但上起头来也是毫不客气,乔明已经开始晕晕乎乎的了。

他晃晃悠悠的去油炸了一盘花生米,又去酒窖拿了一坛桑葚的神仙醉。

虽然状元红好喝,但他的神仙醉才是人间绝味!

赵伟的酒量比乔明强多了,他就等着乔明拿酒呢,他倒要看看,老木匠嘴里说的,比他酿的还好的酒到底是个什么滋味儿!

他迫不及待从乔明的手中接过了酒坛子,抱在怀里就打开了盖子。

桑葚的果香扑面而来。

“果酒?”

赵伟的两个眉毛都快拧成了麻花,他纯手工酿制的粮食酒,还能比不过果酒?

“尝尝看。”

乔明没有多做解释,只是笑了笑说道。

赵伟十分讲究的用水冲了几次酒杯,仔细闻了闻,确定没有了状元红的味道,这才提着坛子倒了一杯神仙醉。

眼看着紫色的酒液里还掺杂着桑葚的果肉,赵伟的五官都难受的纠集在了一起,扁着个嘴,半信半疑的抿了一口。

“咦?”

他诧异的重新打量了一下杯中的酒,又是闻,又是晃,最后干脆一口给喝了个干净。

“怎么样,味道如何啊?”乔明问道。

“唉,唉,唉。”

赵伟一连叹了三口气,猛的站起身来,一把抓住了酒坛子。

“这酒送我吧,我回去了。”

乔明懵了,这大哥到底是怎么了?

“你这酒……比我的强!”

说完,赵伟拎着酒坛子,头也不回的走了。

这大叔,怎么莫名其妙的?乔明挠挠头,继续吃肉。

回家的路上,赵伟心里五味杂陈。

这桑葚酒,好喝到整个人好像要飞起来了一样,他酿了一辈子的酒,实在是不想承认这个事实,自家的酒,比乔明的果酒差远了!

走着走着,他忍不住举起酒坛,又灌了一口。

这酒怎么说呢,虽然赢了自己的状元红,挺可恶的,但真好喝啊!

他边喝边走,复杂的心情竟随着酒意,渐渐变好了,走了五十多年的乡野小路,仿佛变美了,花更香了,鸟叫声更悦耳了,连小溪的水流声都让他舒爽无比。

平日里讨厌的熊孩子的脸,如今也可爱了几分。

他感觉自己好像赤着脚踩在了棉花上,软绵绵,轻飘飘的,脚底下都痒痒的。

他一扫比输了的阴霾心情,一路哼着小曲回了家。

把空空如也的酒坛放在桌上,他才回过神来,猛的一拍大腿:“这酒,不得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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