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章 毒士贾诩(1 / 1)纪武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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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纪复又打听了许多关于这个时代的信息,基本与自己所掌握的差不多,东汉这颗大树在历史的风雨中摇摇欲坠,外有外戚专权,内有宦官干政。

徭役繁重,赋税极高,九州百姓民不聊生,但好在天下还算统一,张角起义也没那么快来临,倒是还有些时间准备。

柴夫的家在洛阳城外的一座小村子里,估计有户十几,田百亩。此时正是上午,太阳还没到最热烈的时候,柴夫本想邀请纪复去家中坐坐,但后者婉言拒绝了。

没办法,关中人好客自古有名,去了就得吃饭,瞧他们的样子估计已经是穷的屁股上挂铃铛——叮当直响,咱还是别去给人家增加负担了,不仅如此,纪复还从口袋里拿出两块沉甸甸的黄金递给他。

“大叔,相识即是缘分,你又帮了我这么多,这点钱你拿着,给家里改善改善,老夫人也需要看病吃药,小丫头也得买两件新衣服,千万别拒绝才好。”

纪复就怕他拒绝,前前后后说了一大通,结果发现柴夫不仅没收,还特喵的把柴刀抽了出来,“你这瓜娃子!饿救你是天地良心,又何曾要过补偿!?你如此作为,可是瞧不起饿?”

纪复暗暗咬了下舌头。关中人这小暴脾气还真不是吹的,两句话不对付就要拔刀相向...

“大叔,我没别的意思,只是你帮了我,我自然要给您些回报,再说,这也没几个钱,你拿去改善家人条件有何不好?”

“滚!快滚!”柴夫不由分说的将纪复往外赶,还用刀柄敲他的屁股,这长年累月砍柴的人手劲何其之大?抽在屁股上,一抽一哆嗦!

为了不让自己屁股开花,纪复只好把钱收了回去,柴夫已经脸红脖子粗的进屋了,好似对他这样的人非常反感,不过,这在他看来却是真善人的表现。

真朴实啊...

比自己那喜欢收礼物的领导强多了!

摇摇头,既然人家不要,也不能强塞,就算送礼也没有强迫的,暗暗记下这个地方,只希望将来自己有了能力,多帮衬一下吧。

希望他们可以活到那个时候...

洛阳城是当今的都城,刘秀迁帝都于洛阳,名为东都。在经过爷孙三代人的开发与建设,洛阳已经远远超过了西都长安,其繁华程度,可称当世第一。

远了不说,那五十米高的城墙就足以震慑一切蛮夷宵小,又有八关天险护卫,北邻黄河,南有南郡,其内的永乐宫,万乐宫,长乐宫加在一起更是相当于数十个紫禁城的大小。

站在城关下抬头仰望,顿时升起一股渺小之心,真不晓得那些悍不畏死的将士们是如何攀登上去的。

尸骨累累,百死不悔,真真令人敬佩。

“洛阳三月飞胡沙,洛阳城中人怨嗟。天津流水波赤血,白骨相撑如乱麻。”

“好诗!好诗啊!”

纪复看着宏伟的城墙,不由想起李白的《扶风豪士歌》,刚轻轻吟上两句就被人打断,转身见来人,身穿细麻灰色长衫,虽有些破败尘土,但气质出众,头上束冠发带一丝不苟,这在平民眼里可能就是文人的代表了,最重要的是,人家的裤子好歹不露腚啊。

脸色面黄肌瘦,显然是有几顿没吃了,如此情况竟依然能听出自己所吟的是好诗,啧啧...文人风骨,可见一斑呐。

“哈哈哈,一时兴起胡说几句,不知这位贵公子尊姓大名?”

纪复说的是客气话,谁家的贵公子能饿的像个小鸡崽子似的?这人明显是走投无路来洛阳碰碰运气的嘛。

反正眼下也没什么好办法,不如与他聊聊。

那人一听便知眼前乃饱读诗书之人,虽脏乱蓬坏但出口成章,不似凡人,再一听人家的尊称赶紧躬身作揖行礼,“公子高抬,在下贾诩,字文和,武威人士。”

什么!?他就是贾诩!?

正史里面的曹魏宰相,野史里面的极品毒士?他怎么会落魄到这个地步呢?这会儿...他应该再董卓账下装孙子捧臭脚呢啊。

而且这个贾诩,看起来很年轻!

“啊,在下纪复,字步琼。”

步琼,是纪复早就给自己想好的字,富贵,不穷!多好~

“文和兄也是来洛阳谋官的吗?”

这贾诩不知道从那掏出一把扇子,也不管是冷是热人模狗样的摇两下,“非也非也,在下穷游山水只是凑巧来到洛阳而已,哈哈哈。”

哼哼,小样儿,跟我装?拿你对董卓那一套过来忽悠我,老子可是看赵大叔小品长大的,论忽悠,你还嫩得很!

不过,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嘛,看透不说透,继续做朋友。贾诩也算东汉里的一位人物,结交下来定然没有坏处,

“哦~原来如此,文和兄浪迹天涯不闻世事,真乃隐士高人也,今日相识即是缘分,不如进城小斟片刻可好?”

“哈哈哈,好极好极,步琼兄也是爽快之人,我们这就走起!”

贾诩的小眼睛灵动的转了转,纪复也没心情去猜他要干什么,只当是习惯性的算计罢了。

说要进城,但这会儿进城可是要“身份证”的,就是可以证明你身份的文书,这文书有的是当地县令开,也有自己伪造的,可巧的是,两人都没有。

一个膘膀大汉正来来回回巡视着进城的人,遇到男人就凶神恶煞的索要点铜钱,女的便哈哈大笑的摸两下,风靡之气让纪复皱了皱眉头。

也不知张让那厮是怎么管理这群鸟人的,有他们在,大汉不亡就出鬼了。

“你们俩!站住!”

一声暴喝从身后响起,纪复清楚的感觉到贾诩浑身一哆嗦,暗自嘲笑着,转过身来,“这位军爷,我们是从颍川来到洛阳求官的,我们都非常的本份~您~行个方便?”

纪复不露声色的从口袋里掏出两块沉甸甸的黄金!

一个足足有五两,底部还印着“长安官封”四个大字。那校尉一看顿时眼睛就离不开了,哈哈大笑着一把抢过去,随即挥挥手道,“看你们读书人也不容易,去吧去吧,哈哈哈!”

这会儿,黄金的比例是一两黄金抵十两白银,抵一万枚五铢钱。这十两黄金就相当于送出去十万铜钱!

那校尉嘴都乐歪了,迫不及待的拿起一块就放嘴里咬,看到清晰的牙印更是如获珍宝的塞进衣襟口袋里。

贾诩都看傻了眼,见过有钱的,却没见过这么花钱的!打赏的小费,随随便便就十两黄金!这...这...

这尼玛有病吧?

纪复见他还在发呆,赶紧拉了他一下,如果不是有任务在屁股后面追着撵,他才不愿意给一个看门狗十两黄金呢。

要知道,西汉的时候黄金很多,但东汉的时候黄金基本销声匿迹了,不因为别的,市面上的大部分黄金都被官宦世家藏了起来。

而且现在还没打仗,黄金的价值很高,暗暗心疼一番,拽着贾诩就往裁缝铺走。

自己的裤子还是开裆的,牙签状的丁丁在晨风里凉飕飕的很不舒服,他急需一套衣衫来改变世人对自己的看法,否则,就算你再有文采,那些势利眼也不会重用你。

“步琼兄,你这也太有钱了吧?随手就是十两黄金?”贾诩实在按耐不住好奇心,看这厮的样子也不像有钱人呐,怎么掏出兜来就是如此巨额打赏?

“文和兄啊,真不是我骗你,有些话我确实不方便说,不过,你要记住,我是一个好人。”

贾诩点点头,作为一个饱读诗书的人,自然知道这样问别人的家事是很不礼貌的,对着纪复的背影行了一礼,赶紧跟上。

今天的运气不错,裁缝铺正好有两件别人订好又不要的长衫,摸起来材质很像丝绸,但纪复并不能确定,见裤裆的位置没有开缝就赶紧付了款。

从口袋里又拿出一块五两的黄金,人家裁缝铺的女老板娘一看就傻了眼,做了半辈子买卖,从没见过有人拿这么大块黄金付款的,这也找不开啊。

“这位贵公子,奴家不知道您是哪家的贵人,但您这个黄金,实在是找不开啊。”

纪复何许人也?听到这话立刻大手一挥!

“不用找了!”

说罢拿起衣服转身就走,那潇洒的样子让贾诩羡慕的直掉眼泪,凭什么自己奋斗数年而不得志,这厮奇丑无比却腰缠万贯呐?

这世间还有天理吗?

纪复不知道他的想法,否则非当众给他一嘴巴不可,就你这面黄肌瘦,尖嘴猴腮一副被猪拱过的嘴脸还敢说老子丑?

随手把另一件衣服抛给他,两人直奔洛阳城最有名的酒楼“洛阳春馆”而去。

据说哪里的女子一个赛一个漂亮,就连老鸨都是曾经的大户小姐出身,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昆腔关曲,古典故事张口就来,多才多艺还会劝酒,南来北往的客人经常是被忽悠的一愣一愣的。

豪门贵公子经常一掷千金博美人一笑,文人墨客饮酒作对,诗意长吟,在这即将动乱的年代里,“洛阳春馆”绝对是最后的人间仙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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