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七章 距离还完加更又近了一(1 / 1)牧苏苏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是不是有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王冰开口打断。

“...对”江乐山回过头,“你怎么知道?”

“我当时在彭勇的屋子里看到了这两个鬼魂,但是彭勇跟我说他并没有结婚,也没有儿子。”王冰回想着那抱着孩子的光影向他鞠躬的那一幕,想着那张照片,“后来我发现了一张疑似他们一家人的合照,本来打算次问问来着,接过你们当时恰好也去了。”

“是他的妻子。”江乐山点点头,继续转了回去,语气逐渐愤怒,“警署后来经过dna比对,发现大的那个死者是王冰的妻子,而小的那个,dna与彭勇的相似度超过50%。尸检结果显示,死亡时间超过两个月了。但是我们查阅了报警记录,彭勇从来,从来都没有报过警,而且我们从赵杰明处得知,他当时还对彭勇妻子消失这么久表达过疑惑,但是彭勇跟他说他妻子回老家去了。所以警署认定彭勇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但是因为抓捕他那天天气不好,所以警署申请了九尾猫小队护送,在后面的事情...你也知道了。”

江乐山顿了顿,咬牙切齿,“那个婴儿,应该只有六个月,是从死者的肚子里被活生生......”

沉闷的情绪在警车中缓缓升起。

...

“对了,我的事务所之前在你们守夜人那里是怎么备案的?”王冰找了一个话题,打破了沉默。

“嗯?”江乐山发出疑问声,“什么意思?”

“啊,就是...”王冰挠了挠头,之前赵杰明说他从守夜人那里打听到了自己的事务所,这个话题刚好能够用来驱散车内压抑的情绪,“就是,赵杰明,你知道吧?我第一个委托人,他说他当时去你们守夜人那里报警以后,你们守夜人跟他说让他来找我...”

“可是,你事务所之前在我们那里没有备案啊?后来我们调查过,赵杰明说是彭勇把你推荐给的他,而且我们调查过,你就在商业总局那里申请了个侦探社的社团而已。是在次从实验场回去以后我们才给你事务所备案的。怎么?你不想让我们给你备案?还是你想来我们守夜人?你终于想开了?”江乐山说话的声调逐渐扬,他转过头,“我跟你说,真的,你来我们守夜人绝对...”

王冰皱在一起的眉毛打断了他,“你说,我在你们守夜人那里没有备案?”

“对啊,怎么了?”江乐山不解。

“而且你说,赵杰明说是彭勇给他推荐的我?”

“是啊。”江乐山点了点头,“有什么不对的...”

王冰粗暴的打断江乐山的话,“彭勇说是赵杰明推荐的我。”

江乐山脸色沉了下来。

王冰没有理会,“你看,有意思吧?赵杰明说是彭勇介绍的,而彭勇说是赵杰明介绍的,他俩肯定有人撒谎了,那么,是谁呢?”

江乐山没有回答,他拿出手机,拨通电话,“14,赵杰明最近有什么异常举动么?”

“报告,没有。”

“收到,继续监视。”

江乐山挂断电话,按下了另一个号码。

对讲机的声音在他拇指接触到通话键之前响起。

“守夜人全体小队请注意,刚才接到警署求救电话,警署出现不明生命体,疑似为妖怪实体,轻火力仅能对目标造成有限程度的压制,请除庚申小队外其余所有守夜人小队马前往支援。庚申小队,请按照3个弹药基数准备装备。附近市民已在疏散中,卫星监控实时图像预计半分钟后同步。请注意,各小队尽量以远程火力压制为主,本次行动以拖延目标行动、保护群众生命安全为第一优先级,请各小队保存实力,雄狼武装直升机预计两小时后到达现场。重复,各小队以拖延目标行动、保护群众生命安全为第一优先级。”

“九尾猫小队收到。”

“子午小队收到。”

“红手套小队收到。”

“庚申收到。”

“子午小队,警署附近集合。”江乐山放下对讲机,喃喃自语,“这次乐子大了。”

王冰把手机屏幕递了过去,“怎么个说法?”

“什么怎么个说法,我等会直接把你送地下安全室入口,然后...”江乐山看了看王冰递过来的手机,扬了扬眉毛,“你确定?刚才说的是保护群众生命安全而不是生命财产安全啊?而且你只是个神父,这次不是鬼怪类事件。”

“别哔哔,一万,赶紧的。”王冰没正面回答。

江乐山看了看王冰,然后扫了下王冰屏幕的收款码。

“微宝到账,十万元。”

江乐山收起手机,严肃的面容嘴角略微扬,那是名为欣赏又或者是感激的表情。他伸出手,“认识一下,水城市守夜人总负责人,子午小队队长,江乐山。”

王冰握住了江乐山的手,“青叶灵异事务侦探所,王冰。所以刚才那俩到底有啥区别?”

王冰确实没明白这俩有啥区别,所以他直接开口问了。

“区别就是,前者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第一要务,后者要求在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同时保证财产安全。换言之,前者意味着,这次事件不需要考虑财产损失了,或者守夜人认为我们没办法保护财产了。粗暴点来说,你可以理解为自由开火,不需要考虑建筑的损坏。”

“队长,卫星图像同步完成,是否显示?”余嫣按了按耳机,开口问道。

“显示吧。”

车子内,屏幕缓缓落下,随后,卫星图像传来。

王冰挑了挑眉毛,这确实没法保证财产安全了。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