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只是吃个瓜,看看战场是什么样子,结果遇到差点要了自己小命的危险,林怀山感觉自己有些冤。
好在狼群没有看上去那么厉害,自己似乎有那么一点点强,不论过程怎样,最终的结果还算不错。
稍稍歇息了一会儿,林怀山才将长刀从血眼灰狼口中拔出,然后用血眼灰狼的毛皮擦干净长刀上的血污,没时间做其他保养,直接将它收入鞘中。
踢了踢血眼灰狼的尸体,林怀山一时拿不准主意,这东西是带走还是留在这里。
血眼灰狼应该是所谓的蛮兽了,它的皮毛非常坚韧,这块皮毛鞣制后不论做成大袍子还是贴身皮甲会很不错,防御能力比普通铁甲还要强。
蛮兽的名气很大,但见过它的人并不是很多,具体价值如何,林怀山不是太清楚。
带着一具血淋淋的狼尸行走在荒野中不是什么好事,因为血腥味可能引来其他的捕猎者,如果捕猎者也是蛮兽,那样会有些危险。
最终还是将狼尸放到了马背上驮着,反正距离前方的商队不算远,加快脚程就能赶上他们,有商队和更前面的赤血军甲士,解决一些野兽蛮兽应该不成问题。
不过这次前往北荒堡的路上很危险,赤血军带来的麻烦不小,跟上去不是最好的选择,但这时候除了转头回去,也没有其他选择。
即便要回去,如今到了下午,即便全速赶路,天黑前也无法到茶山村。
荒野的夜晚最好能抱团,并且找到足够好的宿营地,否则这片有些邪性的瀚海不介意吞噬掉一条条生命。
林怀山用烈酒清洗了伤口,敷上药包扎好,然后骑上马向前行去。
血眼灰狼的重量不比林怀山轻,如今这匹马的负重已经接近极限,速度不算快,好在商队大车拖着满满的货物,全速前进还是比骑马的林怀山慢一点。
天快黑的时候,两座相隔三四里的小山丘背风处燃起了数十堆篝火,过夜的帐篷和预警防御的机关都已经布置好,众人准备度过大概不会安宁的夜晚。
赤血军甲士和商队并没有将驻地放在一起,这样的做法在林怀山看来不太明智,若是赤血军甲士受到袭击并且全灭了,商队大概率也活不下去,会被顺手杀干净。
还不如将驻地放在一起,这样合力御敌,结果必定会好很多。
其实是林怀山想差了,双方没有呆在一起的原因比较多,一是商队只愿意接受赤血军的保护,并不想一开始就共同对敌,直接面对会有损失的厮杀。
赤血军甲士不想和一群良莠不齐的商队站在一起,因为交战的时候,友军拖后腿比孤军作战还要可怕。
商队的护卫一般分为两种,一是商队自己培养的武人,另一种是雇佣名声不错的江湖武人。
雇佣的江湖武人又分为两种,一是长宁武人组成的固定小团体,这种团体稳定且安全,很少出问题,面对马贼盗匪敢于死战,但价格贵许多。
便宜的就是些江湖游侠了,纵然是选择名声不错的江湖游侠,也保不准其中藏着马贼盗匪的探子,只有胆子大,想用几次行商就发大财的商队才敢做这样的事情。
说白了就是赌,赌自己遇不到厉害的盗匪马贼,赌雇佣的江湖武人会死战且没有内应探子。
就这样的情况,赤血军甲士如何会信任商队?
如同林怀山这样的独身江湖武人有十多个,除了林怀山年纪偏大,其余人都是二十岁左右,且大多第一次远离家乡。
他们几乎全是从中原跑到边荒找一口饭吃的憨憨,在中原人放固有认知中,长宁郡全是没文化没历史的边荒蛮子,中原人大多有些不屑,同时身处战乱的中原人又羡慕嫉妒长宁郡的安宁富裕,这些羡慕嫉妒恨融合在一起形成非常复杂的情绪。
有些在中原战乱中没法过日子的人跑到长宁郡讨生活,又知晓北荒堡最容易过日子,又有很多曾经的中原居民,所以他们都向北荒堡汇聚。
有几个年轻人到北荒堡是想闯荡江湖,修成一身厉害武功,然后成为天下间有名的大人物。
少数稳重,只想过普通好日子的人却是准备到北荒堡开荒种地,过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
这两种选择没有好坏优劣之分,五年十年以后,只要大环境未曾发生太多变化,选择开荒种地的人大概达到了自己的目标,过上了想要的好日子,选择闯荡江湖的人也许有人死了,有人残了,也有人功成名就,成了世人景仰的大人物。
大概都有光明的前途,但在这个世界和时代中,几乎所有个体的成败都依附于集体,若这片土地陷入战乱,长宁郡对外的战事失败了,或内部发生了动乱,那么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不论是江湖武人还是士农工商,都将经历残酷的烽火血腥。
靠近商队驻地的背风处,包括林怀山在内的独身江湖人围坐在篝火旁,都离了家乡故人,这会儿陌生人也变得熟悉了。
大家喝着酒吃着干粮,讲着一些江湖事儿,以及中原连绵不断却没有大打出手的混乱战局,还有赋税越来越高,江湖门派、官府、大家族越来越贪婪所带来的压迫。
蛮兽的价值和用处在聊天中已经完全知晓,林怀山将血眼灰狼剥了皮,肉被众人切块烤着吃,有药用价值的狼心和狼鞭用从别人手中要来的特殊药粉裹住后收了起来,狼皮晾在一边。
蛮兽的皮是非常好的衣甲材料,但鞣制手法非常特殊,中原以外被长宁郡军队垄断,外人需要付出非常多的金钱,等待很久才能将它做成衣甲。
锁龙关以西土地所产出的蛮兽皮毛全部卖给了长宁郡官府。
独门生意做起来最舒心,正是其他人没有鞣制蛮兽皮毛的能力,长宁郡官府才拥有远超其他势力的坚固甲胄,金钱资源。
蛮兽是一种非常神奇的生物,它的肉极其具有嚼劲,并且对身体有不错的滋补作用。
据说赤血军有以蛮兽肉为主材的药膳配方,进入雏虎营的少男少女、少数精锐甲士隔三差五都能吃上一次。
一只血眼灰狼的肉可以买好几百两银子,但这里距离北荒堡太远,现在只能卖给商队,因为地方太偏,那些王八蛋必定会使劲压价。
林怀山虽然不富裕,却懒得讨价还价还卖出一个不舒心的价钱,还不如用它来尝尝鲜。
吃肉之后肚子里面很暖和,很舒服,瀚海边缘的风似乎都显得不那么寒冷了。
到了兴头上,几个中原同郡的小伙子唱起了歌,热闹的架势让不远处的商队众人不由侧目。
小伙子们想着远离了家乡,来到又爱又恨的这片边荒土地,前路如何难以预料,这几人唱着唱着就哭了起来,顿时引来林怀山等人的笑骂,旁边商队众人心中有更多的怅然无措,听到哭声自然恼了,顿时大声咒骂林怀山这群江湖散人。
林怀山等人哪里会怕,立刻张口回骂,都是身强体壮的后天境武人,声音何等巨大,几十人的骂声混在一起,顺着风传出好几里地。
赤血军营地边缘,百将依靠着一根立柱,听到远处的吵闹,面甲下的脸上却是露出一丝笑容。
“江湖中不沾血腥的骂声,比朝堂军中那些看似赞美,实则暗藏刀锋的赞美好上千百倍了。”
一声低语随风飞散,无人听到,更无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