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扬州
林轩三人恣意喝酒,不知在何时睡下,等他再睁眼时天色已经昏暗。
借着朦胧的月光,隐隐可见远处湖水有一抹寒芒。
他离开船,踩着湖水,慢慢朝远处走去。
呵!
一声哂笑。
林轩拿起了湖的物件,放在手仔细打量。
一柄古朴的宝剑,外套着一个平凡无的剑鞘。
铿锵!
一声剑吟,长剑出鞘。
剑在手,剑身一点一点的出现,露出清水一样的剑光。
长剑通体森寒,剑长三尺,浑然天成。
剑锋的寒光有些内敛,没有其他神兵利器宝光四射的惊艳。
他握着这剑,有种熟悉的感觉,但心里却有些不相信。
白胡子老道先前将这剑吹嘘的那么厉害,怎么现在看起来仅仅只是一把凡兵
卖相这样差劲
真的不是一件赝品
他现在怀疑白胡子老道是不是在剑动了什么手脚。
之前那一副不可一世的模样,怎么打造出这样普通的一把剑器
神识覆盖在这剑,忽然感受到一股寒彻的凉意。
不过数息之后,又恢复如常,再用神识去探索则一无所获。
罢了!
林轩叹了一口气,决定亲自试试这剑的锋利程度。
他伸出手指在铁剑轻轻一划,顿时手指传来一阵轻微的疼痛,一滴滴鲜血顺势流了下来。
林轩感慨一声,但脸仍有感慨之色“终究是我小觑你了,但若是仅仅只能割开我的手指,还远远不够啊!”
修炼界肉身不乏他强悍的人,若是对付这样的人,这剑的威力似乎有些不容乐观。
嗯
一声轻咦。
从手指滴落的鲜血,在落到剑身的瞬间,仿佛融入剑身一般,直接被吞了进去。
他恍然觉得现在拿在手里的剑和自己有种特别的联系,这剑和他像是血脉相连,像是他身体的延展。
林轩一愣,有些哭笑不得。
这算炼化了这柄剑
这也太草率了!
若是没有割破手指滴自己的鲜血,而是首先用这剑杀人。
它选择那个死在剑下的亡魂做主人,自己该如何?
白胡子老道不靠谱!很不靠谱!
林轩摇摇头,眉宇间有些唏嘘,他轻声说道“我今日和过去划开界限,以后的日子算作新生。你在这时落到我手里也是缘分,不如”
“不如”
“不如叫你断念。”
断念再无念,回首再无悔。
抬头寻觅,星辰寂寥,唯余冷月。清秋静葬花魂,直教人心碎肠断。
墨发飘飘,衣袖翩翩。
林轩将一世的悲欢离合倾于流水,悄无声息的洒尽前世所有的凄凉与愉悦。
他选择葬送告别所有关于回忆的故事,只因那些红尘念与如今的他并无太多瓜葛。
断念!
此刻断的是他心头的念想!
话音刚落,剑身开始震动,一道道白色的光芒闪烁起来笼罩着剑体。
待白光散尽,两个古朴的小字缓缓显现在剑柄。
林轩笑而不语,将剑背在身后,拂袖离去。
那柄古剑的两个字赫然是断念!!
转身行走在花瓣飘陨的湖水,耳边响起古琴竹笛轻吟,他有些惆怅。
弯眉间,繁华哀伤成为过往,只听得岁月里一声长长的叹息
这一生,似乎苍凉了陌如烟的岁月
荣华梦一场,功名纸半张。是非海波千丈,马蹄踏碎禁街霜,听几度头鸡唱。
尘土衣冠,江湖心量。出皇家麟凤,慕夷齐首阳,叹韩彭未央。
烟花三月下扬州,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河天际流。
濛濛细雨。
虽不是那般的烟花三月,但扬州的风情却依旧不曾减弱。
朦胧的天气,撑着纸伞,踏在青石小巷。
四周弥漫着一种让人忧愁的情绪。
伤春悲秋是人雅客所有,是大家闺秀依窗低垂雨打芭蕉的感慨。
但更多的还是诗人情怀。
烟花三月,富人下扬州,赏扬州春雨,看那千树万树梨花开。
初秋七月,金麟才子下扬州,以诗为酒,以会友,谱写万里山河。
大周诗盛会三年一次,每一次都在七月二十三日这天,在扬州开办。
这是一场很盛大的活动,至达官显贵下至布衣平民都会参加。
对于许多人来说,这是一个飞黄腾达、一飞冲天的好机会。
若是兴致到了,妙手偶得几句千古绝唱,日后成为门阀世家的堂贵宾,坐等人人追捧。
再不济,做个学堂先生,人人敬仰也是不错。
一个男人,一身白衣,一柄长剑。
背后跟着江南烟雨。
他撑着纸伞出现在扬州古道,瞬息间让那里没了声响。
看见那个男人的长相后,所有人都沉默不语,即便是极其纨绔的世家子弟都在这时闭了嘴。
他面貌俊秀,样子并不可怕。但偏偏旁人在认清他后,都缄默不言。
带着一身潇洒,一身傲然。白衣人缓缓从古道走过,有两位年轻人远远在身后跟着他。
有人脸色复杂,悄声说道“这是杀人不眨眼的天下第一高手长生剑他在这个时候来扬州做什么?”
另一人轻声回道“大周诗盛会要开始,想必他也是来此凑热闹。以他的性子,近几日怕是会死不少人啊!”
“不少人”
又有人幽幽说道“你们也太小觑长生剑了!他在这时候出现在扬州城,很有可能想血洗那些所谓才子。毕竟,他们的世家曾对他出过手。”
“不会吧!毕竟那些都是大官的后人啊!”
有人冷笑一声“哼!江南王家还是江湖门之一,号称在江南一带只手遮天。这长生剑不也一样打到他们府,成功而退仅仅为了杀掉从他手逃走的三个人,践踏了百年世家的声誉。”
“啧啧!你们也太小看他了!这可是近百年来,江湖杀心最重的一个人。”
一处阁楼。
一位气质高贵的年人对着手下吩咐道“传令下去,所有待在扬州的人不许招惹长生剑。违者官降sn,俸禄减半。”
“这小子是个睚眦必报的狠角色,若有人挡他路必死无疑,万一牵连到我身,他估计也不会放过我。”
“一人杀光二百余人,这是何等心性残忍如斯,你们不怕,我怕!”
“诺!”
另一边。
一个蒙面黑衣人对身后的同伙轻声说道“沈行之抱了长生剑的大腿,这次浑水淌不了,我们撤吧!”
“这样撤走我们准备了快一个月了!”
另一人打断道“现在天下谁人不知他的战绩连三岁小孩都知道天下第一高手长生剑,我们此时出手不是找死”
有人应和道“确实,更何况当初在楼里,兄弟几个没人能在沈行之那家伙手里走过一招,眼下再多一个长生剑和不知底细的佘家公子,我们根本没有半分机会!”
又有一人说道“沈行之现在不是自己人,他也很清楚这一点。我们了解他,他也了解我们,一旦他先对我们下手,一切都迟了!”
“撤!”
街道。
小雨连绵。
一柄大红色纸伞,一袭白衣,林轩朝一处酒楼走去。
哒!哒!
脚下踏出一片一片水花。
朦胧细雨,手的红色纸伞微微倾斜,丝丝雨水如线一般从伞沿滑落。
纸伞遮住了脸庞,独有略显清淡的声音回荡在风雨。
“穿一身青衣颇有些不自在,现在换这白衣,倒是舒服许多。”
“我身的青衫很不错,乃是由千丈冰山的雪蚕吐出的丝制成,它水火不侵,穿在身像穿着云一般,没有分毫重量。”身后传来一阵愤懑不平的声音“这一件衣服价值千两黄金,甚至可以说有市无价。你为何偏偏选择穿这白衣那衣服不光质地不如我,在价钱也远不能与我的相!”
沈行之赞同道“这衣服岂止是不错,随意一点边角料都够买下一座酒肆。不论和什么样的人相处长生剑特立独行、与众不同的风格都未曾改变,但我也很好,你为何会如此选”
林轩摇头说道“长生剑换其他衣服不能称作长生剑!唯有穿着白衣,别人才能感受到我的冰冷孤傲,穿着白衣总归气派一些。”
不过是一件衣服而已,他并不在意,但却能带给别人恐惧感。
闻言。
佘小风笑了笑“这是什么歪门邪理,人依旧是这个人,剑依旧是这把剑,一件衣服能起多大作用?”
“至于你说喜欢这种纯粹的感觉,我却一点都不相信,我觉得你找的借口真的很烂!”
林轩蹙眉,轻轻叹道“如果你早点告诉我,先前那件衣服如此名贵,我怎么会换掉它”
“不光不能换掉它,还得给它找一顶轿子,让个人抬着它。像它那样贵重的衣服,该享受这等待遇。”
沈行之打趣道“长生剑能被称为天下第一,看来与嘴皮子不无关联。”
林轩轻轻一笑“确实。论喝酒,我一个人可以喝倒十个你!”
一步踏尽一树凋,一桥轻雨一壶酒,一身白衣一柄剑。
林轩并没有说大话,也没有吹牛。
身着白衣,踏着微风而行。
那白衣皓若明月,皑皑如冰雪。
人生的尘埃,岁月的沙,半点也沾它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