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一章 扬州(1 / 1)萝卜钓橘猫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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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扬州

林轩三人恣意喝酒,不知在何时睡下,等他再睁眼时天色已经昏暗。

借着朦胧的月光,隐隐可见远处湖水有一抹寒芒。

他离开船,踩着湖水,慢慢朝远处走去。

呵!

一声哂笑。

林轩拿起了湖的物件,放在手仔细打量。

一柄古朴的宝剑,外套着一个平凡无的剑鞘。

铿锵!

一声剑吟,长剑出鞘。

剑在手,剑身一点一点的出现,露出清水一样的剑光。

长剑通体森寒,剑长三尺,浑然天成。

剑锋的寒光有些内敛,没有其他神兵利器宝光四射的惊艳。

他握着这剑,有种熟悉的感觉,但心里却有些不相信。

白胡子老道先前将这剑吹嘘的那么厉害,怎么现在看起来仅仅只是一把凡兵

卖相这样差劲

真的不是一件赝品

他现在怀疑白胡子老道是不是在剑动了什么手脚。

之前那一副不可一世的模样,怎么打造出这样普通的一把剑器

神识覆盖在这剑,忽然感受到一股寒彻的凉意。

不过数息之后,又恢复如常,再用神识去探索则一无所获。

罢了!

林轩叹了一口气,决定亲自试试这剑的锋利程度。

他伸出手指在铁剑轻轻一划,顿时手指传来一阵轻微的疼痛,一滴滴鲜血顺势流了下来。

林轩感慨一声,但脸仍有感慨之色“终究是我小觑你了,但若是仅仅只能割开我的手指,还远远不够啊!”

修炼界肉身不乏他强悍的人,若是对付这样的人,这剑的威力似乎有些不容乐观。

一声轻咦。

从手指滴落的鲜血,在落到剑身的瞬间,仿佛融入剑身一般,直接被吞了进去。

他恍然觉得现在拿在手里的剑和自己有种特别的联系,这剑和他像是血脉相连,像是他身体的延展。

林轩一愣,有些哭笑不得。

这算炼化了这柄剑

这也太草率了!

若是没有割破手指滴自己的鲜血,而是首先用这剑杀人。

它选择那个死在剑下的亡魂做主人,自己该如何?

白胡子老道不靠谱!很不靠谱!

林轩摇摇头,眉宇间有些唏嘘,他轻声说道“我今日和过去划开界限,以后的日子算作新生。你在这时落到我手里也是缘分,不如”

“不如”

“不如叫你断念。”

断念再无念,回首再无悔。

抬头寻觅,星辰寂寥,唯余冷月。清秋静葬花魂,直教人心碎肠断。

墨发飘飘,衣袖翩翩。

林轩将一世的悲欢离合倾于流水,悄无声息的洒尽前世所有的凄凉与愉悦。

他选择葬送告别所有关于回忆的故事,只因那些红尘念与如今的他并无太多瓜葛。

断念!

此刻断的是他心头的念想!

话音刚落,剑身开始震动,一道道白色的光芒闪烁起来笼罩着剑体。

待白光散尽,两个古朴的小字缓缓显现在剑柄。

林轩笑而不语,将剑背在身后,拂袖离去。

那柄古剑的两个字赫然是断念!!

转身行走在花瓣飘陨的湖水,耳边响起古琴竹笛轻吟,他有些惆怅。

弯眉间,繁华哀伤成为过往,只听得岁月里一声长长的叹息

这一生,似乎苍凉了陌如烟的岁月

荣华梦一场,功名纸半张。是非海波千丈,马蹄踏碎禁街霜,听几度头鸡唱。

尘土衣冠,江湖心量。出皇家麟凤,慕夷齐首阳,叹韩彭未央。

烟花三月下扬州,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河天际流。

濛濛细雨。

虽不是那般的烟花三月,但扬州的风情却依旧不曾减弱。

朦胧的天气,撑着纸伞,踏在青石小巷。

四周弥漫着一种让人忧愁的情绪。

伤春悲秋是人雅客所有,是大家闺秀依窗低垂雨打芭蕉的感慨。

但更多的还是诗人情怀。

烟花三月,富人下扬州,赏扬州春雨,看那千树万树梨花开。

初秋七月,金麟才子下扬州,以诗为酒,以会友,谱写万里山河。

大周诗盛会三年一次,每一次都在七月二十三日这天,在扬州开办。

这是一场很盛大的活动,至达官显贵下至布衣平民都会参加。

对于许多人来说,这是一个飞黄腾达、一飞冲天的好机会。

若是兴致到了,妙手偶得几句千古绝唱,日后成为门阀世家的堂贵宾,坐等人人追捧。

再不济,做个学堂先生,人人敬仰也是不错。

一个男人,一身白衣,一柄长剑。

背后跟着江南烟雨。

他撑着纸伞出现在扬州古道,瞬息间让那里没了声响。

看见那个男人的长相后,所有人都沉默不语,即便是极其纨绔的世家子弟都在这时闭了嘴。

他面貌俊秀,样子并不可怕。但偏偏旁人在认清他后,都缄默不言。

带着一身潇洒,一身傲然。白衣人缓缓从古道走过,有两位年轻人远远在身后跟着他。

有人脸色复杂,悄声说道“这是杀人不眨眼的天下第一高手长生剑他在这个时候来扬州做什么?”

另一人轻声回道“大周诗盛会要开始,想必他也是来此凑热闹。以他的性子,近几日怕是会死不少人啊!”

“不少人”

又有人幽幽说道“你们也太小觑长生剑了!他在这时候出现在扬州城,很有可能想血洗那些所谓才子。毕竟,他们的世家曾对他出过手。”

“不会吧!毕竟那些都是大官的后人啊!”

有人冷笑一声“哼!江南王家还是江湖门之一,号称在江南一带只手遮天。这长生剑不也一样打到他们府,成功而退仅仅为了杀掉从他手逃走的三个人,践踏了百年世家的声誉。”

“啧啧!你们也太小看他了!这可是近百年来,江湖杀心最重的一个人。”

一处阁楼。

一位气质高贵的年人对着手下吩咐道“传令下去,所有待在扬州的人不许招惹长生剑。违者官降sn,俸禄减半。”

“这小子是个睚眦必报的狠角色,若有人挡他路必死无疑,万一牵连到我身,他估计也不会放过我。”

“一人杀光二百余人,这是何等心性残忍如斯,你们不怕,我怕!”

“诺!”

另一边。

一个蒙面黑衣人对身后的同伙轻声说道“沈行之抱了长生剑的大腿,这次浑水淌不了,我们撤吧!”

“这样撤走我们准备了快一个月了!”

另一人打断道“现在天下谁人不知他的战绩连三岁小孩都知道天下第一高手长生剑,我们此时出手不是找死”

有人应和道“确实,更何况当初在楼里,兄弟几个没人能在沈行之那家伙手里走过一招,眼下再多一个长生剑和不知底细的佘家公子,我们根本没有半分机会!”

又有一人说道“沈行之现在不是自己人,他也很清楚这一点。我们了解他,他也了解我们,一旦他先对我们下手,一切都迟了!”

“撤!”

街道。

小雨连绵。

一柄大红色纸伞,一袭白衣,林轩朝一处酒楼走去。

哒!哒!

脚下踏出一片一片水花。

朦胧细雨,手的红色纸伞微微倾斜,丝丝雨水如线一般从伞沿滑落。

纸伞遮住了脸庞,独有略显清淡的声音回荡在风雨。

“穿一身青衣颇有些不自在,现在换这白衣,倒是舒服许多。”

“我身的青衫很不错,乃是由千丈冰山的雪蚕吐出的丝制成,它水火不侵,穿在身像穿着云一般,没有分毫重量。”身后传来一阵愤懑不平的声音“这一件衣服价值千两黄金,甚至可以说有市无价。你为何偏偏选择穿这白衣那衣服不光质地不如我,在价钱也远不能与我的相!”

沈行之赞同道“这衣服岂止是不错,随意一点边角料都够买下一座酒肆。不论和什么样的人相处长生剑特立独行、与众不同的风格都未曾改变,但我也很好,你为何会如此选”

林轩摇头说道“长生剑换其他衣服不能称作长生剑!唯有穿着白衣,别人才能感受到我的冰冷孤傲,穿着白衣总归气派一些。”

不过是一件衣服而已,他并不在意,但却能带给别人恐惧感。

闻言。

佘小风笑了笑“这是什么歪门邪理,人依旧是这个人,剑依旧是这把剑,一件衣服能起多大作用?”

“至于你说喜欢这种纯粹的感觉,我却一点都不相信,我觉得你找的借口真的很烂!”

林轩蹙眉,轻轻叹道“如果你早点告诉我,先前那件衣服如此名贵,我怎么会换掉它”

“不光不能换掉它,还得给它找一顶轿子,让个人抬着它。像它那样贵重的衣服,该享受这等待遇。”

沈行之打趣道“长生剑能被称为天下第一,看来与嘴皮子不无关联。”

林轩轻轻一笑“确实。论喝酒,我一个人可以喝倒十个你!”

一步踏尽一树凋,一桥轻雨一壶酒,一身白衣一柄剑。

林轩并没有说大话,也没有吹牛。

身着白衣,踏着微风而行。

那白衣皓若明月,皑皑如冰雪。

人生的尘埃,岁月的沙,半点也沾它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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