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绍明见她摸着肚子,神情还有些不愉。
疑惑于她刚刚在梁远面前吃下了三块牛排,却还是柔声询问,“饿了?”
叶棠抿了抿唇,扭过头去,没有理他。
这人有腹肌。
她嫉妒,不想理。
宋绍明却以为她还在生气,没再追问烦她,细心的拢了拢她脸颊上的碎发。
刚才因为疼痛,脸颊上被冷汗沾了不少的碎发。
现在冷汗差不多干了,那些碎发也飘了。
好像每一根碎发都有自己想去的地方。
大家天南海北,天各一方。
俗称,炸毛。
“宋少,衣服买回来了。”梁远将手中的购物袋递给宋绍明。
“时间比较紧,这个时间商场又都关门了,可能款式没那么好...”
宋绍明急着给叶棠换好衣服,带着她出去吃饭。
不等梁远说完,就不耐的挥了挥手。
“行了,你出去吧。”
在梁远出门之前,宋绍明开口。
“今天差不多了,你先回去吧,好好休息。”
“好的,谢谢宋少。”
终于不用加班到凌晨了!
梁远感动的险些哭出来。
虽然现在其实已经接近凌晨了,但零点总比凌晨两点好。
宋绍明刚刚让梁远走的时候有多痛快,在看到袋子里的衣服时就有多想杀人。
时间紧,商场没开,他理解。
他出去十分钟买了衣服回来的效率他也很欣赏。
但,
这衬衫领短袖灰蓝打底黑点,爷爷款老汉衫...
是不是过分了?
配套的衬衫领大粉碎花,奶奶款蕾丝上衣...
是不是真的太过分了!?
几分钟后,
宋绍明穿着路边五十块钱三件的爷爷衫,走出病房。
身后紧跟着的,是穿着奶奶碎花汗衫的叶棠。
宋绍明是浑身不自在。
他觉得自己完了,自己的霸总形象支离破碎,拼都拼不起来了。
叶棠倒是没觉得哪里不对。
执行任务很多时候需要伪装,她也不是没装过老太太。
就是贴身穿着不知道哪买来,也不知道干不干净的衣服,她多少有点不自在。
本想摊牌自己不是原主,没想到宋绍明不止不信,还被愤怒冲昏了头脑。
闹了这么一出,最后床塌了,胳膊也脱臼了。
至于摊牌?
抱歉。
短期内她不敢考虑了。
要不是那床塌的及时,他裤子脱了可就是另一个故事了。
晚节不保啊!
答应了原主不能和宋绍明在一起的,她还要脸呢,绝不能食言。
垂在身侧的手紧了紧,决定加大训练强度,争取早日练回前世能虐打彭耀年的状态。
到时候宋绍明算什么!?
她一根手指头就能推倒!
还怕他对她做什么?
开玩笑!
*
最后夜宵也没吃成。
而宋绍明扛不住叶棠通红的眼眶,在得知她坚持要回地下室睡的消息时,张了张嘴,最终吭都没敢吭一声。
叶棠根本不饿,闹了一天了,她现在心累到只想睡觉。
本该吊打彭耀年的她现在连他的手都挣脱不开。
面对万浩鹏,她居然不能一脚把人踢出几米远,还要靠掰手指找场子。
说实话也没人听,还被误解了。
力气不够,挣不开宋绍明,逼急了她也只能骂声混蛋,差点晚节不保。
曾经身中数刀声都不吭的她,因为胳膊脱臼的疼痛哭红了鼻尖,太怂了!
床塌了,又要花钱买新的,今晚还要死乞白赖蹭阿肆的床垫睡。
最主要的!
宋绍明有腹肌,她却只有肉...
叶棠窝在阿肆身边,委屈的裹紧了小被子。
重生的她。
好弱,好难,好怂。
*
是夜,
叶棠棠躺在床上,双目无神的盯着黑洞洞的天花板。
晚上回来的时候,在家安心养胎的母亲得知了宴会上的事。
和父亲争执了一番,最终妥协于父亲轻飘飘一句,“小心身子,气大伤身。”
她的母亲怀孕了。
今天下午刚刚查出来,孕13周,是个男孩。
虽不想妄自揣测这对刚找回不久的亲生父母。
但她还是觉得,自己要‘失宠’了。
本来父亲还没有那么着急安排她的亲事的。
可今天下午刚刚得知了弟弟存在的消息,当晚就迫不及待的把自己介绍给了那个猥琐的男人。
甚至刻意对男人的毛手毛脚视若无睹。
在得知宴会上自己所遭受的欺辱时,也只是轻飘飘的说了句。
“毕竟以后是你丈夫,你还是乖一些,不要总是逆着人家来。”
怎样乖一些?
在他轻佻的调戏自己,问自己‘该不是雏儿吧’的时候认真的回答,‘是’?
在他对自己动手动脚的时候视若无睹甚至曲意奉承?
她不懂,父亲这是准备嫁女儿,还是要把自己当成讨好人家的礼物、换取生意合作的筹码,送出去。
‘这样的家,叶棠妹妹是怎样待下去的呢?’
叶棠棠想起了今天彭耀年和宋绍明的冲冠一怒为红颜。
叶棠妹妹护了她,招惹了那个看起来不太正派的万少爷。
还没来得及为她担心,她就已经被两个听说都优秀的令人发指的男人护在了身后。
羡慕吗?
是羡慕的。
嫉妒吗?
也许是有的。
叶棠棠烦躁的揉了揉烦闷的胸口,早知道不回来便好了。
之前她生活简单,从不知嫉妒为何物。
可今日,她却恶毒的希望那个为了救自己而招惹了万少爷的叶棠妹妹能够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希望那两个男人能够像护着叶棠一样护着叶棠棠。
毕竟,她们的名字里都有‘叶棠’,对吗?
她不喜欢那个恶毒的自己,也不希望自己有朝一日完全被那个自己控制。
但,现在的情况,除了期待从天而降的王子救赎,她又能做些什么呢?
想到那天叶棠妹妹离开家的决绝果敢,叶棠棠豁然开朗。
养尊处优的叶棠妹妹都能离开家独自生活,她不过是做了几天富家小姐而已,又有什么放不下的呢?
她自己的卡里还有十万多块钱。
那是她从18岁离开孤儿院,每个月省吃省喝,为自己存下的未来。
虽然在这座寸土寸金的城市可能不够挥霍多久。
但,
找份工作,她应该可以勉强恢复之前的生活状态。
至于为什么不回小县城?
短短几个月,那些朋友已经主动和她断了联系。
她在那边的房子也在被接回来时退掉了。
与其拿着一堆大包小裹的行李,回到那个小城市重新找房子找工作。
不如直接在这边找了工作再找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