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我不认识你啊?”王哥忍着疼痛,颤颤微微地对时雨说。
至于王哥的那一群小老弟,都已经琢磨着要如何跑路了。
没办法,从他们的视角来看——
时雨这群人是他们惹不起的。
和他们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
就算是远远见到过那些所谓‘社会大哥’,也完全没有眼前这群人的气质,相比较之下,就像是两种阶层的存在。
又是没见过的豪车、又是成群结队的高大保镖,简直比电影里的山鸡还要浩南......
“叫谁哥呢?”时雨手臂一转一拧,便是把王哥疼得直不起腰来。
我和你很熟么。
“......叔?...叔!我真不认识你啊!”王哥半个身子俯向地面,抬不起头,但声音却断断续续地从身下传来。
巫庭云‘哧’地一声笑了起来,在感觉到有些破坏气氛之后,立刻又收住了笑容,扳起了一张俏脸。
这时候,时笙已经牵着袁笑站到了时雨的身后,“哥你还真来了啊!”
时雨:“我不来能行么。这几个小兔崽子还敢动手动脚的。”
之前提过的,时雨家星月夜网咖分店的一位店长,在学生时代一直是学校里的棍儿(老大)。
曾经是个王者、后来从良了的那位。
只见他身穿着板板正正的黑西服,步伐有力地走前,声音低冷、又带着一种不在意的语气说道:“雨哥,别在这处理吧,人多眼杂。”
“我把这小子带到车,打一顿,套旅行箱再扔海里就行了。”
“反正这年头,每个月都会有那么几起失踪案。”
他说这段话的时候,语气很平静,就好像在问:今晚吃了吗?
时雨整个人都是有些懵逼的,一脸诧异地扭头看向了分店长:哥们你原来还是演技派啊!差点把我都给镇住了好吧。
至于王哥在听了这段话后,更是好悬被吓得尿了出来,整个人都开始哆哆嗦嗦地打着冷颤,瘫坐在地,“叔我错了...我错了,再也不敢了...放过我吧!求求你...别杀我!”
巫庭云已经忍不住了,只见她从前一步,伏在了时雨的后背,颤抖个不停,努力不让自己笑出声来。
时雨此刻多么想对时笙说:笙笙,说了不让你看那些乱七八糟的电视剧,现在知道为什么了嘛?因为看得多的,容易变傻,就像眼前这几个小崽子似的。
时雨本想再教训这小子一顿,但一看这小伙汁已经哭得满脸大鼻涕、眼睛不是眼睛、嘴不是嘴,直把时雨看得一阵恶心......
对付这种人,时雨实在提不起任何的心思。
分店长笑着拍了拍时雨的肩膀,“雨哥,我来吧。”
说完话,分店长便木着一张脸,蹲在了王哥的面前,拿出手机,问:“叫什么?”
“哦,你父母叫什么?嗯,在哪里工作?哦,你家住哪?”
“行了,下一个问题......”
拿到了信息之后,分店长冲着时雨摇了摇头,然后重新俯下身,压迫力十足地按住王哥的肩膀,“这件事还没完,看你还小,暂时放你一马。如果你再敢来骚扰,就不是这么容易解决的了。”
说完话,分店长便不再去管吓得如同死狗一样、死命点着头的王哥,跟随着时雨走向了车子,准备离开。
“他问小子的信息做什么?”巫庭云好奇道。
时雨:“看看他家里都是做什么的。如果真有厉害的人物,也好有个提前准备。”
巫庭云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那怎么不提前调查一下?”
时雨:“先收拾了再说。而且刚才看那小子的德行,家里也不像是有多么厉害。”
巫庭云用胳膊碰了下时雨,“原来还事先观察了,你还挺冷静的~”
“那是。”
返回车子的时候,时雨向分店长打趣道:“哥,有考虑过出一本书么?比如《我们一起混过的日子》、《嘿道风云往事十年》之类的?”
分店长无语地给了时雨肩膀一拳,“少拿我寻开心了,看到刚才那小子,我仿佛就想起了曾经的自——不对,我当时绝对没有这么沙比!绝对。”
“这点我信!”
“我也信,哈哈。”
众人对视了几眼,纷纷发出了一阵笑声。
将袁笑送回家之后,时雨一行人选了个海边的大排档,吃了一顿海鲜烧烤。
吃饱喝足之后,时雨一行人又来到附近的篮球场,进行了一波3v3的对抗赛。
毕竟若是照着这种架势吃下去、又没有进行充沛锻炼的话,恐怕时雨的身材终有一天会走样,沦落为肥宅。
时雨打篮球打得并不是很多,他最擅长的还是羽毛球。
但就算是作为篮球健将的许书恒,也依旧对于时雨的一处优点十分艳羡——那就是时雨的三分球投得格外之准!
时雨的速度和爆发力很强,但由于玩得不多,所以运球手段并不算特别高明。
但他那恐怖的三分球命中率,却能够每每让对手们感到一阵头疼。
就见时雨在三分线位置转转悠悠、一副边缘ob的模样,都没有人愿意去刻意防守他。
也就在这时候,有人远远地传球过来,时雨顺势将球拿在手中。
下一刻,就见时雨的身影高高跃起,手臂举,手腕一抖,篮球便在空中滑过优美的抛物线,最终精准入网!
“曾经,他们都喜欢叫我‘三井寿’。”
进球之后,时雨和分店长在头顶相互击掌,口中说出了这么一句让分店长感到莫名其妙的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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