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六章 好尴尬,被那个啥当场了(1 / 1)拒绝者lv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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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诗……”

雨化田刚推开门,就听到白青岑在吟唱《将进酒》,

雨化田身为百骑司督主,那也是见过世面的人,常年跟在李二身边,不知见了多少文豪大家,而且他监察百官,耳目遍布整个大唐,

哪里出现了神童,谁谁谁做了啥传世之诗,都是第一时间知道的,

但这首《将进酒》在这个关键时刻,关键地点,

横空出世!

诗仙的诗气才情仿佛滚滚长江扑面而来,

让见惯了各种诗词的他都忍不住脱口而出一声好。

但是,随即雨化田就意识到了什么,赶忙低下了头,差点忘了自己是干什么来了,刀斧手还在外面磨刀霍霍呢。

白青岑也是吓了一大跳,连忙捂住分身!

刚运动完,还没来得及穿衣服呢,

这都是啥人啊,大清早的,进来之前不敲门的吗?

素质哪去了?

你们不要脸,我还要脸呢!

而且这两人啥表情啊,怎么感觉来者不善。

当先那名妇人,身穿锦绣绸缎,色彩不算多么亮丽,但是却给人一种雍容华贵之感,而且她眼中那种居高临下的眼神,装是装不出来的,不是久居高位者,绝对不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出来。

至于另外那名男子,全身精悍得仿佛择人欲噬的豹子,眼睛炯炯有神,一眼看去就给人一种异常危险的感觉,但他虽然也穿着绸缎,身上的气场却是低了那名妇人几分。

地位立分高下。

自己刚出道,也没和什么人结过仇啊。

这两人啥意思?

嗯?

这贵妇和玲儿有几分相似,特别是这眉眼,

莫非,

这妇人不会是玲儿的母亲吧?

看这架势,来这里轻车熟路的,难道是专程来修理自己的?

不会这么狠吧?

况且,

此情此景,

自己是铁定被捉奸在床了!

白青岑虎躯一震,说到捉奸在床,自己现在还不着寸缕呢!!!

就这么和丈母娘坦诚相见,真的好吗?

在白青岑打量长孙无垢之时,这个当今天下最有权势的女人的目光,也同样在白青岑身上游走。

剑眉星目,俊朗非凡,单从容貌来看,整个长安城内,自己竟找不出一个青年才俊能与之媲美。

修长的身躯上,镶嵌着雄壮的胸肌和八块如花岗岩一般的腹肌,举手投足间,强悍的背阔肌若隐若现,仿佛一对几欲展翅的肉翅,

整个上半身呈现出完美的倒三角,

往下看,轮廓分明的人鱼线雕刻出男子完美的体型,

接下来……

长孙无垢吞了口口水,

呸呸呸,

自己看到了啥,偶弥陀佛,善哉善哉。

长孙无垢连忙转过头去,

但最后那一幕却深深刻在脑海中,怎么都挥之不去,

这家伙也太大了,难怪玲儿……

“夫人,您可是玲儿的母亲?那个,那个我先去穿下衣服……”

白青岑双手捂着,脸上无比尴尬,关键本钱太好,双手一起捂都捂不住,晃来晃去的,

“哼!还不快去!”

被白青岑这一打岔,长孙无垢临界爆发的怒火不知为何降了一半,

这青年如此俊朗,而且刚才那匆匆的一瞥,就能看出此人绝对是器大活好,百分百实力派选手,

莫非高阳不喜房遗爱,但又耐不住寂寞,所以养了此人当面首?

要知道,长安城内贵妇收面首的事可屡见不鲜。

嗯,非常有可能!

如果这青年真是高阳的面首,两人没有感情,那杀也就杀了,为了皇家和房家的颜面,区区一两人的性命,根本不算什么。

可惜……

咳咳,可惜啥?

长孙无垢恼火地轻轻啐了一口,

耳边传来窸窸窣窣的穿衣服声音,

让她更加烦躁。

嗯,

大家别误会,本宫是可惜此男子如此才情,竟然能做出《将进酒》这种传世之诗,却要被自己亲手五马分尸而感到惋惜。

对,就是这样。

不信你听我分析哈: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

长孙无垢轻轻吟诵,她眼前,仿佛看到黄河之水从天而降,一泻千里,东走大海。

如此壮浪景象,定非肉眼可以穷极。上句写大河之来,势不可挡;下句写大河之去,势不可回。一涨一消,形成舒卷往复的咏叹味。紧接着后面两句,恰似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如果说前二句为空间范畴的夸张,这二句则是时间范畴的夸张。

悲叹人生短促,而不直言自伤老大,却说“高堂明镜悲白发”,一种搔首顾影、徒呼奈何的情态宛如画出。将人生由青春至衰老的全过程说成“朝”“暮”间事,把本来短暂的说得更短暂,与前两句把本来壮浪的说得更壮浪,形成鲜明的对比。

单单这两句一出口,做此诗之人的狂放不羁便猛得扑过来,给人一种窒息之感。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

至此,狂放之情趋于高潮,诗的旋律明显加快。

仿佛能看到了作诗之人眼花耳热的醉态,恍然使人如闻其高声劝酒:“岑夫了,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既是生逢知己,又是酒逢对手,不但“忘形到尔汝”,甚而忘却是在写诗,他还要“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这着想奇之又奇,简直如神来之笔……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好一个天生我材必有用。”

进门时,初听这首诗,只是觉得它气势不凡,隐隐有种绝世好诗的味道,但因为急着要把玷污高阳的臭小子五马分尸,所以长孙无垢没多想。

现在趁着那小子穿衣服的功夫,细细品来,越回味,就越觉得此诗不同凡响。

这么些年来,长孙无垢从未听到过如此佳作,

想不到,实在想不到,此诗竟然出自这年轻的面首之手,

如果现在杀了,实在有些可惜,

但如果不杀,一旦被李二知道,此人同样逃脱不了必死的结局,届时不要说此人,整个南枫阁上下,都会被暴怒的李二杀的鸡犬不留。

身为李世民最亲近的女人,长孙无垢非常清楚自己的丈夫是怎么样一个人?

如果现在自己秘密把这青年面首处置了,南枫阁上下或许还能逃得一命。

那现在,

杀还是不杀?

正纠结间,

冷不丁,

长孙无垢手滑了

“啪嚓!”

杯子落在地上,直接掉在地上,摔成了两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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