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十三章 白大褂(1 / 1)佛本是条道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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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类的某处驻地逃出生天之后。

狼王尼古拉斯.银月,在一片荒芜的无人区中,游荡了将近半个月的时间。

最后,它居然进入到了一个,被叫做“城市”

的地方。

天呐!那里真的是太可怕了。

城市之中,到处都是人类,数量多得数都数不过来,而且还有各种奇奇怪怪的,它从来都没有见过的东西。

说句老实话,当时的狼王,其实是想离开城市的。

可问题是,那个时候它已经快不行了。

之所以会如此,原因倒也简单。

说穿了,其实就是被饿的。

作为一只,从小就被人类捕获并圈养的野狼,狼王没有任何捕猎的经验,也没有学会在野外如何生存。

之前,在无人区的那半个月。

它完全就是,依靠远超同类的智商,想办法弄点虫子野草吃,然后才勉强地活了下来。

最困难的时候,它甚至啃过树皮吃过土,这些经历,简直就是……算了,不说了,说多了都是泪啊!城市中的人类很多,这意味着食物同样也很多。

凭着犬科生物敏锐的嗅觉,狼王发现了一种就叫“垃圾桶”

的东西。

对于当时的它来说,垃圾桶这玩意儿。

简直就是老天爷赐下的恩物。

垃圾桶里,不仅有许多“好吃”

的食物,而且每天还会有人对其进行补充。

天可怜见,它总算是活了下来。

不仅如此,在城市中生活了将近一个月之后,光是凭着翻垃圾桶,狼王就胖了好几圈。

其体重,甚至超过了被豢养的那个时期。

当然了,在这将近一个月的时间里,狼王并不是没有遇到过麻烦。

不过它拥有一些智慧。

随意每次总能逢凶化吉。

事实是,和荒芜的无人区相比,城市的安全程度高出了不知道多少倍。

基本,只要不主动招惹人类,想要在这里活下去,还是非常简单的。

然而,凡事皆有例外。

凭着翻垃圾桶活下来的狼王,不仅是身体胖了几圈,同时连警惕性都下降了不少。

终于,在一个月后的某天,它为此付出了代价。

那一日,狼王连续翻了几只垃圾桶,解决了自己的温饱问题,然后又和几只流浪猫干了一架,并且轻松地赢得了胜利。

离开的时候,它有些飘了,感觉自己又行了。

可是谁曾想,在横穿一条小马路的时候,它一个没留神,被一种能够自己的移动的铁盒子给撞了。

这是狼王第一次受这么重的伤。

它发誓,自己从来都没有这么疼过。

它感觉自己快要死了。

说起来真是可笑,兜兜转转这么一大圈,到头来,它依旧没有逃出人类的魔掌。

有句老话,叫做塞翁失马,焉知祸福。

这个世界是很奇妙的。

在许多时候,当你认为事情可能就这样时,它往往会发生一些莫名其妙的变化,然后给你一个惊喜什么的。

狼王不知道什么叫做塞翁失马。

好吧,说句夸张一点的话,它其实连马都没有见过,更不用说算是塞翁了。

但它终归还是体会到了,这个世界的奇妙之处。

就在它躺在地,哼哼唧唧等死的时候,那个撞了它的铁盒子里面,走出来一个母人类。

这个母人类实在是个好人。

她一边叫着“二哈,你怎么了,要不要紧”

之类的话,一边检查它的身体。

到了最后,还将它送到了不远处的一个,有许多身穿白大褂人类的地方。

对于白大褂,狼王其实是非常敏感的。

这和它曾经的经历有关。

毕竟,过去那些穿白大褂的人,在它脑中留下的印象实在是有些太过糟糕了。

只是,就在它伤心的认为,自己接下来,很快就又要失去自由的时候,事情却发生了转机。

白大褂人类治好了它的伤势。

在那之后,它又被撞它的那个母人类,带回了自己的家中,然后还有了一个的名字:尼古拉斯。

从此,狼王和那个母人类……不对,是狼王和公主,就过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一只好端端的野狼。

就这么变成了一只,大家口中所谓的“二哈”

尽管,每每母人类带它出去的时候,其他狗子在见到它之后,都会一个个四脚打颤。

尽管,它看去有些奇怪,不仅食量偏大,毛发粗硬,而且叫声也相当地有个性。

但是,它觉得自己应该就是“二哈”

嗯,就是这样子!然而,人有旦夕祸福,月有阴晴圆缺,好时光往往不会持续太长的时间。

狼王跟着母人类,在人类的城市中逍遥快活了三年。

说句老实话,相较于一只普通野狼的寿命,三年的时间,真的已经不算短了。

就连狼王自己,都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幸福生活。

就在它以为,这样的日子能够一直持续下去的时候,它不是二哈的秘密,终于被人给发现了。

说起来,这还是网络直播惹得祸。

某日,狼王的母人类主人的……某个闺蜜。

嗯,差不多应该就是这种关系吧?!反正就是有这么一个人。

那家伙跑到母人类主人的家里玩,顺带还搞了一把直播,将狼王拍进了视频。

然后……然后形势就急转直下了。

要不怎么说,网络个个都是人才呢!好家伙,狼王的影像出现才没多久,直播室中就炸锅了。

很快就有人认出了狼王的跟脚。

然后将事情捅了出来。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没有什么可多少的了。

野狼这种东西,放在隔壁熊大家,尤其是在北极地区,基本就属于有害的兽类。

看见野狼之后,掏出枪来将其毙了,都会有什么事情,估计还会得个夸赞什么的。

但是,在大夏帝国之内,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大夏帝国,野狼属于受保护物种。

具体几级忘了,反正就算不属于牢底坐穿兽,却也不是寻常人家能够饲养的。

于是乎,一批又一批这个组织或者那个组织的人门,一番检查之后,就将狼王给带走了。

时至今日,狼王都还清楚地记得。

当时母人类主人那副眼泪汪汪的表情。

说句老实话,它还真就是想不明白了,既然它是受保护动物,那为什么,它自己就无法决定自己的命运呢?后来,在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所谓的野化之后。

狼王被人类带到了野外,进行了所谓的放生。

放生的地点,刚好就是这片十万大山。

到了这个时候,它和人类的纠葛,才算是暂时告一段落。

经过了一段都市奇幻之旅后。

狼王对于人类的态度,发生了明显的转变。

作为一只拥有智慧的生物,在跟着母人类主人的时候,狼王学会了许多知识。

在这一过程当中。

狼王不仅更加深入地了解了人类,同时还逐渐意识到,自己童年遇到的那些白大褂,对它到底做了一些什么事情。

人类是一种很可怕的物种。

他们拥有智慧,能够创造出许多强大的工具和武器,甚至还拥有一些奇怪的能力。

这些事情,狼王的心中全都心知肚明的。

人类中有许多“坏人”

比如说,当初抓住它和它目前的那些人,还有那些拿它做实验的白大褂。

人类中同样也有“好人”

比如说,它的母人类主人,就是它心目中最大的好人。

以的这些,狼王基本都知道。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

它对人类的感觉,才会显得如此地复杂。

至于说,在进入十万大山之后。

狼王是怎么会变成狼王的。

它的身体的形态,又是如何发生转化的。

还有就是,它的名字,为什么会从尼古拉斯,变成了尼古拉斯.银月。

以的这些,就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对于这些事情,狼王并不想提及。

但是,关于自己曾经的那些经历,狼王却交代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

或许是因为,这样的事情憋久了。

自己也会感觉很难受。

所以,狼王说起这些的时候,讲述得非常地详细。

说完了这些之后。

狼王整个人看去轻松了不少,但是它的脸,却是出了一丝唏嘘之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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