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五章 大意了啊(1 / 1)叶一滴水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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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阳说着就要拿他的手提电脑,熊天明忙止住道:“你不知道案情,没法辩护。”

罗阳道:“我闭着眼睛都能辩护,我原来给钱律师当助理,专门搞刑事辩护,什么案子没见过?危险驾驶这种小案子,太小儿科了。”

熊天明却是不同意,而这时,公诉人已经开始宣读起诉书,袁达通站在被告席上低着头,正听着呢。

法官扫了他们二人两眼,道了一句:“保持肃静。”

法官这么一说,罗阳才罢休,这回真的是闭上眼睛在那儿休息了。

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法官问袁达通对公诉人的指控有什么要说的?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是不是事实?袁达通就说是事实,没什么可说的。

法官就让公诉人针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因为案情非常简单,法庭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因而公诉人就简单地问了袁达通几个问题。

“你在侦查机关的供述是否属实?”

“属实。”

“你在开车之前喝了多少酒?”

“我喝了大约有半斤多酒,两大杯,白酒。”

“你喝完酒后开车没有?”

“开了。”

“开什么车?”

“开我的奥迪车。”

“你在什么地方让交警给查获的?”

“在金江路与华东路交汇处让交警查住了。”

“交警当场给你抽血化验了吗?”

“化验了,带到附近的医院抽的血,化的验。”

“你血液内的酒精浓度是多少?”

“150mg/ml。”

“知道是不是醉驾?”

“知道。”

“知道,为什么还酒后开车?”

“我就是一时糊涂,存侥幸心理,觉得交警查不到,没想到,第一次喝酒开车就让交警给查了。”

“你这肯定不是第一次,酒后驾驶机会车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你这样做,将会危害公共安全,你可知道?”

“我知道,我以后绝对不敢了,请求法庭从轻处罚我。”

袁达通的态度很好,公诉人也很满意,又问了两句就不再问了。

公诉人讯问完,法官问辩护人有什么问题需要向被告人发问的,熊天明举手表示要发问。

对于这个案子,他之前仔细研究了,酒精浓度达到了150mg/ml,超过了醉驾的近两倍,属于情节比较严重,法院不可能从轻处罚袁达通,预计刑期应当在拘役三个月至六个月之间,袁达通将到拘役所里至少要服刑三到六个月,这对于袁达通这样的老板来说,处罚不轻。

而且他这么高的酒精含量,判缓刑的机会几无可能,入监执行是必然的了。

因而袁达通仅仅是认罪态度好还不行,必须要有其他从轻的量刑理由才能减轻他的处罚。

想要在鸡蛋里头挑骨头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

就在这时,罗阳忽然睁开眼睛问:“你问过话吗?”

熊天明扭头看他一眼道:“没有。”

“你没问过话,你知道怎么问吗?我教你。”罗阳说。

熊天明没再搭理他,都这个时候了,还跟他瞎扯什么呢,都上战场了,就是没开过抢,也要往前冲了,还在这里跟他叽叽歪歪。

熊天明直接看向袁达通问道:“被告人袁达通,我是你的辩护律师,请问你之前因为酒驾而让交警部门查处过吗?”

“没有。”袁达通不知他问这话是什么意思,忙回答道。

“你以前酒后驾驶过吗?”

“没有,这是我第一次酒后驾车,我想急着回家,才开车的。”

“公诉人说你肯定不止一次酒后驾车,对这话你认可不认可?”

“不认可。”袁达通忙道。

话问到这儿的时候,公诉人的耳朵竖起来了,原以为遇到了一个小年轻,做事毛毛躁躁,慌慌张张,不用费太大的事就可以把这个案子给诉出去,现在听起来怎么有点不对劲?

是不是大意了啊?

罗阳的眉头则皱了起来。

熊天明接着问道:“你被交警查获之后,是不是有两名交警带至医院抽血化验的?”

“是的。”

“当时是谁给你抽血化验的,你还记得吗?”

袁达通听了,想了一想才说:“好像是一个年轻的小护士给我抽的血。”

“抽的是左手臂还是右手臂,你还能记的吗?”

“好像是左胳膊。”

“抽血的时候你仔细看的吗?”

“没有,我怕血,没敢看,好像抽了我不少血。”

“当时年轻护士在抽血的时候,给你消毒了吗?”

一问这话,袁达通又想了起来,说:“这个我倒是忘了,不过他抽血不给我先消毒,那不好吧?难道说她当时没给我消毒?”

熊天明道:“你回答我的问题就行了。”

袁达通止住话头,熊天明又道:“你还记得你手臂上有没有碘伏?”

袁达通又停了,过了一会儿说:“好像没有,熊律师,碘伏不是用来消毒的吗?你问这个干什么?”

熊天明没回答他,而是说:“你只说有或者没有就可以了。”

袁达通说:“没有。”

话问到这儿,公诉人的眼睛都瞪起来了,显然,他意识到情况不太好,熊天明一定是找到什么漏洞,蓄势待发,准备要反击了。

熊天明问完之后,罗阳坐在那里仔细思索着,琢磨着熊天明问话的玄机,熊天明初次代理刑事案件,难不成他还能有惊人的表现?

危险驾驶这种小案子,再怎么辩,也就是拘役几个月而已,如果情节轻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处罚,对于公职人员来说,影响很大,但是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拘役几个月也没太大影响。

只是要受一点苦头,袁达通身为大老板,自然不想吃一点苦头,然而真要吃苦头的时候,他不吃也不行。

法官在熊天明问完话之后,便宣布进入举证质证阶段,公诉人开始向法庭出示证据。

“现在向法庭提交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打印单、当事人血样提取登记表、查获经过和案发经过等书证。”公诉人向法庭说道。

证据被提交法庭后,法官对熊天明说:“请辩护人和被告人对该组证据进行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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