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十五章 煮乌豆(1 / 1)桃始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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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乌豆:备乌豆一斤,筛去残豆,清水漂洗,用温水浸泡一天一夜。备适量丁香、白芷、豆蔻、甘草、山奈、良姜、香叶、桂皮、八角、小茴香、砂仁、花椒,食盐半两。乌豆浸泡好,捞起控净水,用湿布盖严,放置温暖处,等待出芽。放置两天,乌豆出芽后,将乌豆放入锅中,加水没过。将备料放入纱布,扎紧,放入锅中,大火煮制。不断打出浮沫,等乌豆肉质变透明后,放入食盐,继续大火煮制,直到乌豆变软起沙,转小火煮片刻关火。在料汤里浸泡一夜,等充分入味,起锅食之最佳。细腻醇香,回味无穷。豆萁煮豆,同根相煎而已!

*

“公子,这是沈姑娘吗?”

墨汁一脚把来偷袭的黑衣人踢飞,收回脚站在令和身旁,看着不远处和几个黑衣人打斗的正热闹的沈之瑜,一时间反应不过来,只剩下震惊!

令和也是第一次见识这一面的沈之瑜,他心中的震撼都没有平复,又怎么来回答墨汁呢?

“沈姑娘真是高手,隐藏不漏呀!”

最后一个黑衣人也被沈之瑜打趴在地下,墨汁的眼神已经从刚开始的惊讶变成了崇拜,而且只有崇拜。

“兄长,你没事吧?”

“笙笙,你没事吧?”

两人异口同声,互相问道。

“我怎会有事?全都被笙笙解决了,我站在这里,动都没有动。”

令和嘴角勾起,眼神含笑,虽然有些失男儿颜面,但这种被保护的感觉,该死的还是很舒服!

“你没事就好,我……我平时……不……不是这样的!”

沈之瑜微窘,后知后觉的知道自己又暴露了一面,不知道可会吓到令和?双手交错在胸前,不安地绞弄着手指。

“别紧张,我并不觉得这有什么。”

令和看着眼前局促的小姑娘,嘴角勾勾,柔声哄道。他拉过沈之瑜绞弄在一起的小手,慢慢揉捏着,缓解她的不安。

“笙笙是担心我的安危,才不顾一切冲了出去,这样并没有什么不好,我也喜欢!”

令和的声音像和煦的春风,吹到了沈之瑜的心尖上,轻轻柔柔,带点酥麻,瞬间让她心中的那点惶恐烟消云散。

“你……你不觉得我这样……有些……有些凶悍?”

明明是柔弱如蒲柳的小姑娘,可刚才打黑衣人时的利落劲,又像一把利剑,坚硬锐利,直击敌人要害,一击就中。

“不会,凶悍一点,强大一点,女孩子会自保,总比吃亏挨打的强!”

令和不是那迂腐之人,觉得女孩子一定要无才便是德,羸弱的只能依附男子才能生存,反而沈之瑜这种,能文能武,但又不显山露锋的人要有趣的多!

世上谁不爱有趣的人呢!

沈之瑜抬眸,认真地看着令和,见他眼中果然没有嫌弃,放下心来,指了指那些倒在地上,不停地痛呼呻吟的黑衣人,问道:

“他们是谁派来的?为什么要杀你?”

刚才交手时,那些黑衣人,出手都是死招,为夺命而来,不是一般吓唬人的手段。

闻言,令和嘴角一勾,冷笑一声,桃花眸子也染上了一层阴厉。

“还会有谁?就这么见不得我好吗?马上过年了呢!”

令氏陵园,常年有专人看守着,一般人不会来,也进不来,能知道令和今日来陵园,并提早埋伏在这里的人,无怪乎那些和令和一样,了解令和家事,又能随意进出这陵园之人。

沈之瑜记得芝麻告诉她,延平侯府五年前没落之时,令家二房忽然大闹一场,分府出去了,以至于后来侯府获罪,但令家二房却没事。

“本是同根生,什么仇怨一定要血脉相残?”

沈之瑜想不通,是有多大仇恨,又是有多大的利益好处,能抵得过血脉相连?

“权势欲望,富贵荣华,笙笙,这世上为了一丁点儿利益,就湮灭了人姓的人比比皆是,哪里会在乎血脉?”

桃花眼微缩,深如寒潭的黑眸如覆上了一层冰霜,闪着寒光,让人看了不寒而粟!

本想让你们再过一个团圆年,既然如此,那这个年就别过了!

“澄砚,费了这些人的手脚,哪里来的送回到哪里去!”

“是,公子!”

澄砚是令和的另一个贴身侍卫,常年冰块脸,不苟言笑,冬猎的时候,沈之瑜已经认识了。

“大年三十再送去吧,团圆饭,团圆饭,总要团团圆圆。”

令和的语气很冷淡,说的很随意,好像在说一件很平常的事一般,双手理了理沈之瑜身上的狐裘,见她小脸冻得红红的,又把领间拢紧了一些。

沈之瑜不说话,任由令和帮她整理衣服,只是她仍然在令和眼中看到了一抹伤心,虽只是一瞬,但仍然让她看到了。

有人不愿意做人,但并不是人人都不是人!

“别为了几个不相干的人脏了手。”

沈之瑜一把握住令和的双手,白皙修长,骨节分明,这么好看的一双手,没必要为了几个畜生,脏了一双漂亮的手。

令和反握住沈之瑜的小手,将那微凉的小手完全包裹在自己的手心。

“我听笙笙的。”

杀人是最简单直接的泄愤方法,可有时候,不见血,不脏手的手段往往比杀人还要折磨人百倍千倍,毕竟世上有一种最残酷的折磨,叫“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令和不是善类,可有些人不知道,令和刘让他们知道,有些事做的时候爽快了,可要付出的惨痛代价就不知道能不能承受住了。

“我们回去吧!”

天色阴沉,寒风肆虐,山上的枯树枝被刮得“呜呜”作响,为陵园平添了几分恐怖之色。

小姑娘握着自己的手也紧张起来,令和心疼,将狐裘的帽子戴到了沈之瑜的头上。左右打量两眼,只见白皙的小脸上只余鼻尖红扑扑的,倒比往日多了几分娇憨和可爱。

“走吧!”

双手紧握,十指相扣,这一刻,是心意相通,也是携手共进。

“老爷!”

书房暗室,一个半百老头佝偻着身子,恭敬地叫着坐在书案前的人,那也是一个老头,只是看着比老头年轻几岁,蓄着美髯,颇为斯文风流。

“成了?”

书案前的人不停笔,手上仍然在写着什么。

佝偻老头闻言一震,有些害怕,身子又往下弯了弯,小心地说:

“没人回来,好像都平白消失了一般。”

“嗯?”

书案前的人终于有了反应,停了笔,抬眸看向佝偻老头,眯着眸子肃着脸,像一匹豺狼。

“吩咐人去看过了,有打斗的痕迹,只是我们的人都不见了踪影。”

那佝偻老头大概知道自己主子的脾气,说话说得愈发小心,那佝偻的身子都要缩成一团了。

“又失败了!”

好在书案前的人并没有生气,他好像知道那事不是这么容易成功一般,略微浑浊的眸子闪了闪,又在纸上书写开来。

“老爷……”

佝偻老头略微松了一口气,想问“后面怎么办”。

“你说,那小子是命大呢?还是藏拙了?还是我们小看他了?”

书案前的人停笔,忽然问道。

“老爷,这……”

他一个下人哪里知道。

“不管是藏拙还是真有本事,总归已经是瓮中之鳖,死也就是一时的事,不着急。”

书案前的人自问自答,安慰自己,眼中精光闪烁,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

佝偻老头低头不语,他也觉得那一个刚弱冠不久的人,没有根基,能避过这几次祸事,大概真是运气好些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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