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二十五日,北平,燕王府。
朱棣早上去学校上完课回来,就一直再考虑反腐反贪这件事情。
首先,是谁可以去负责这个事情?目前朱棣手里的人才还比较少,而且朱棣也不是很了解手下人的具体性格,因为有时候朱棣看到的并不一定就是真实的。人生如戏,全靠演技。
只是这件事找人还是太难了。毕竟反贪反腐是一件特别得罪人的事情。朱棣也不可能随便一找,就能找到一个秉公任直、方正不阿的人来担任。而且就算找到了一个也没用。再正直的人,他一个人也管不了多少。朱棣整个大摊子,也不是一个两个人就能管过来的。还是需要一些基层,不说最底层的办事人员,最起码小组长要保证纯洁性才行。
朱棣想着,要是那些死刑犯去管这件事就好了。他们可不认识谁,需要谁的人情,只要承诺办多少事,就放他们一条生路。那么他们绝对是最疯狂的一群人。当然朱棣知道这是不可能的。那些杀人犯放出来是对法律最大的践踏。
突然,朱棣灵光一闪,死刑的不止有杀人犯啊,还有贪污的啊,何不以毒攻毒?朱棣打算让那些贪污犯自己去狗咬狗。而且这样对贪污犯人的处理,对法律的影响也没有像杀人犯那么大。
贪污死刑犯要查的话,量也足够大。要知道明朝超过六十两就要死人。这样就有足够的犯人能满足朱棣的需求。
比如这一次,由朱棣临时找个人来查这个案子,自己再亲自监督。比如查出来了一个张三,他贪污了500两,这么大的金额,这可是要死人的。
这时,朱棣就站出来说,我给你一支队伍,你去查别人。你要是能给我查出来总金额超过你贪污金额的十倍,并且追回金额也是达到十倍即5000两,我可以放你一马。
之所以要保证实际追回金额也是十倍,是因为朱棣要防止有人钻空子。比如搞一个替罪羊,说是贪污了一万两,然而实际他的财产什么都没有,就是顶罪的。这样就想把人捞出去,朱棣这是不会同意的。
当然,还有就是调查时虚报、瞒报的问题。
比如查到一个人实际贪了九千两,要是你觉得自己只需要5000两银子就可以赎身,对那四千两视而不见。
这样的漏洞,朱棣会在他确定目标下手时,会安排另外一对人跟你一起独立审查,被别人查出来,别人减刑四千两。而这四千两就加在你自己的头上吧。到时候你贪污金额就按四千五百两算。什么时候查够十倍金额的四万五千两,什么时候就能保全自己的狗命。
……
朱棣也是打算每年分任务、划指标的。比如你贪污五百两,需要查出五千两。给你两年时间。如果两年后业务不合格,那就请你去死好了。
这样就能杜绝那些人划水。多活一天是一天的人。
就这样十倍十倍的往上滚,今天五百两的贪污,每天就需要查出五千两的贪污,而查出五千两的贪污后,就需要查出五万两的贪污。之后是五十万两、五百万两……
大金额的罪犯肯定是不可能会追回十倍的,比如贪污五十万两,追回五百万,再怎么看都不现实。这时候就需要朱棣灵活调整了,比如查出三倍贪污金额,一百五十万两,不要以为这不现实,作为一个能贪五十万两的人,他狠狠心,把他的圈子里的人挖一两位出来可能就凑够了……
即使这样,贪污受贿的金额也永远追不上一群赎命的人需要的金额。这时候就只能充分竞争了。
朱棣相信,人在自己生死攸关的时候,永远都会把自己最疯狂的一面展现出来。狗急都要跳墙呢。这一群需要保自己命的人永远都是最疯的狗。而且到时候肯定是僧多肉少,每个人都是几倍的金额才能赎命,随着雪球滚大,贪官肯定不够自己这些人分,你一心软,不想得罪人,说不定别人都嗷嗷叫的冲上去了。那你自己就只有等死了。
朱棣相信随着时间的发展,这一群人一定是自己麾下最疯的一群狗。毕竟这是在真·拼命。能活的话,谁不想自己活下去呢?更何况能损害别人的利益,就可以让自己活下去那就更好了。
而且这个还有个好处。这些反腐人员在进局子前,有丰富的贪污经验,比如自己那个行业,有哪些地方有贪污的条件,一般又是怎么操作的,这些东西他自己都是门儿清。以他的贪污经验,去查那些贪污的人,绝对是事半功倍。
正是由于这些人之前都是刚贪污进来的,可以说贪污斗争第一线的人员,永远都是贪污经验丰富的、贪污技术牛逼的一群人。
他们可能只运气不好,被那些疯狗抓到了把柄,一不小心就进来了。而自己又变成了疯狗,为了自己的小命,那对不起了,以前的同志们,请你们也进来好了。你们进来了,那我说不定就能出去了。
……
当然,还有几点需要解决。
第一,他们家人安全问题。可能会有人以威胁他们家人为代价。让他们畏手畏脚,这一点,朱棣想到的就是把所有人的直系三代以内的家人都接在一起,安排专人保护,并且他们反腐工作期间,所有家人的生活都由朱棣负责,所以非正常死亡,都由他自己调查,有朱棣提供支持,或者也可以朱棣安排人调查。
如果他们在调查期间,有人打他家人注意,那么这些人将迎来当事人的*****般的报复。
而他们调查时限完毕后,如果完成了自己的“业绩”,那么继续享受朱棣政策,除了不在提供生活支持,还可以继续生活在大院里。所有的非正常死亡,除了朱棣派人调查外,他自己也可以从朱棣那里获得人力、物力、权力的支持,自己去调查。
而没有完成“业绩”的,那对不起了,朱棣不可能在提供一辈子的人生安全保护。按照完成的比例,享有0—20年保护期限。比如一个人贪污一千两,他的业绩是需要一万两买命。那么他只完成五千两的份额,那么不好意思,他的家人只能享有10年的特别保护期。十年后就必须搬出去。如果家人出意外,也只能由朱棣的队伍去调查。亲人不会获得朱棣的特别支持。
想要为家人谋一条安生的后路?那就去疯狂咬人吧。
第二,他们自己的人身安全问题,以及会不会逃跑的问题了。
除了安排专门的护卫、必须住在给亲人安排的院子里面以外,朱棣还规定,他们每当有一个目标时,都首先需要向朱棣先报告。朱棣登记后,才能去调查。
如果在这期间出了意外。那么所有人一个都跑不掉。这最大程度的保护了他们的人身安全。毕竟那些心里有鬼的人也清楚。杀一个人也解决不了什么问题。今天把他杀了,明天可能就是军队杀过来了。找死都不是这样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