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兴云出来摆摊的时间不过才10分钟。
随后他深吸一口气,箭似的飞了出去,一路疾驰,黄色的土路上扬起一阵灰尘。
“唉?刚才的小哥呢?”一位大腹便便的大叔来到刚才的摊前,本想买个东西的,看来已经走了。于是便叹息着离开了。摇摇头说道:“看来要减肥了。”
“谁?”一个女人的声音叫道。
待他看到布兴云后,戏弄地说道:“好小子,竟然丢下他自己跑掉了。”
布兴云挠挠头,进去看看麟武的情况。
果然这不是一般的水,应该是加了某种对刀伤有好处的草药在里面。麟武身上的血止住了,脸色变得好了起来——惨白色的脸上恢复了几分血色。
花季拿出刚刚捣好的草药,将一碗蓝绿相间的药膏递给布兴云。
布兴云接过碗闻了闻,一股骚味扑鼻而来,捂鼻说道:“天哪!这味道太冲了!”差点就被熏晕了,一个脚步站不稳。
“唉唉唉!”花季赶紧接住,趴倒在地上。
松了一口气,说道:“还好。”
“这可是我辛辛苦苦从山上摘回来的,对刀伤有奇效!”花季拍拍身上灰尘,说道:“帮我把药涂在他的伤口上。”
布兴云仍然感觉晕乎乎的,说道:“让我缓一下。”没办法,味道真的很冲。
随后,花季转过身说道:“好了,待会我要回去了。”花季进去房间里换了一身衣服。
眼前的花季完全不同于刚才的花季,如果说刚才的花季是一个邻家女孩,那么现在的花季就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公主。
一身简洁明了的装束。一件蓝色短袖,乳白色的半截式连衣裙裹在身上,束之高阁的淡蓝色长发,白色的羊毛衫触摸着光滑细腻的皮肤,金色束花带将小腹收紧,穿着粉色的鞋子。
这是光明城都城中心的才有装束,与丽丽雅的风格有几分相似,但是颜值却比丽丽雅这种可爱型的高一些,细看还真像是个高冷的小公主。
布兴云痴痴地看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要不要到我家去坐坐?。”花季语气略带平和。
“唉?”布兴云心想,这么主动的吗?不会是有什么企图吧。
“唉什么?那个人伤得很重,如果不嫌弃就带他到我家来,这样对他的伤有好处。”花季补充到说道:“如果你没有其他去处的话。”
布兴云本想拒绝的,因为他要在天黑之前回去,黑夜漫漫,猎食者潜伏在黑暗之中窥视着它的猎物。
但是,布兴云一句拒绝的话都说不出口,仿佛到了喉咙边就停滞不前了。
最后他答应了,说了句:“没办法,好人做到底了。”
时间过得很慢,仿佛就要停止,呼吸也有点缓慢,仿佛也要停止了。
两人坐在一把红褐色的长椅子上面,花季抚顺自己的柔发,一根根柔软的发丝在如脂如膏的手指上焕发光彩,灵动的眼睛望着屋里的一角。
而布兴云正襟危坐,好似如果动一下便要发生什么不得了的事情一样,一动也不动。任由汗水在脸上挥毫,大气不敢出。
“你是哪里人?”花季问道。声音打破了此时的宁静,仿佛静止的空气开始流动起来。
布兴云心里一惊,说道:“以地为床,以天为被,四海为家。”
“哈哈哈。”花季笑了出来,说道:“怎么说得好像乞丐一样,你看起来也不像是要饭的,反倒像是一个商人。”
布兴云的眉毛一挑,说道:“你猜对了,姑娘。”
“别姑娘姑娘地叫,我叫花季。”花季笑着说。
布兴云没有答话,只是静静地看着她。
她别过脸去,脸上露出一抹红晕,说道:“好了,差不多了,我在外面等你们。”
布兴云打了一个哈欠,给麟武穿好衣服,便小心翼翼地将他背上。
随后便出发了。
花季脚步轻快,布兴云试着追上她,但是怎么也追不上。
看来花季也是练过的,要不是我身后多了个人也许就能赶上了,布兴云心想。
“就算你身后没有背着那个人,你也追不上我。”花季仿佛看穿了布兴云的心思。
布兴云渐渐赶上了,不是他速度变快了而是花季放慢了脚步。
俩人翻过一片花海,传说这里埋葬着暗月时期战死的英魂,英勇的根氏一族带领着千千万万的光明军队对抗着黑暗的猎食者,据说那次战役之后,光明城从此再也没有受到外来侵袭。至今已经过了11个年头,当初年轻的将领们现在已经长埋地底。
花季发出一声感叹,虽然年纪轻轻未满16岁,但是已经知道要是生死存亡的一刻真的要到来,定要上战场奋勇杀敌!虽然光明城不许女人上前线,但是暗杀部队这种不为人知的组织大多是女人。
就算她真的想上战场,他老爸也不会允许,毕竟家里就她这么一个女儿。
一路上低矮的灌木丛连绵不绝,低山丘陵此起披伏,蜿蜒曲折的溪流缓缓流淌着,白鹭在河边齐聚一堂,懒洋洋地享受着太阳的怀抱。
花季脚上的金色铃铛铃铃铃地响着,白皙的脚踝透着几分红润。
布兴云忽的注意到,铃铛上面的刻着一条小蛇。经验丰富的布兴云似乎在哪里看到过这个标志,但是一时想不起来了。
不一会他们来到了光明城,光明城覆盖范围非常大,北至极寒之地,南至蛮荒之地,东边与广袤的黑暗森林接壤,再往东边走个几百公里路就到了黑土大地,西边则是未知领域,大片的荒漠和无人入足的死亡谷地,传说那里也有着大片的森林,但是没人真正去过那里。大多数冒险者只走了一半路程就返程了,继续往前走的勇敢者再也没有回来过。
布兴云不禁想,她不顾路途遥远来到那个小村庄究竟是为了什么?
来到城门外,高大的花岗岩质的石门仿佛巨人一般坐落在黄土上,门上雕刻着九个金乌,小小的人儿跪倒在地上顶礼膜拜。城墙足足有10几米高,大部分是由岩浆石堆砌起来的,只有部分地方用的是大理石。
墙上长满了青苔,突兀的钢筋生起了锈,大概是狗出入的口子,只不过现在被封起来了。布兴云猜想。
“站住!”一名高大的士兵拦住了他们。
随后,花季骂到:“臭小子,你不认识本小姐了吗!”
巨谷定睛一看:“哟!这不是季公主吗?快快请进!”
“小布,你背上的人是做什么的?”巨谷认出了布兴云。
“我朋友。”花季接话答到。
士兵细看,吃了一惊。
“天哪!这不是大哥吗?咋一看没认出来”巨谷连忙问道:“武哥怎么了?居然受了这么严重的伤。”
额……居然是认识的吗?不早点说。花季无语地看着巨谷。
“是啊!不快点走的话恐怕就救不回来了。”花季戏弄地说道,她知道麟武现在已经脱离生命危险了。
“啊!这么严重,快进去吧,大哥可不能出事啊。”巨谷连忙说道:“代我向叔叔问好!”
看着走远的俩人,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才会把武哥伤成这样,简直不可思议,巨谷心想。
穿过一条条巷子,大街上的行人穿着时尚与自己的打扮风格格格不入,布兴云不想理会行人异样的眼神,究竟在看我呢还是看自己背上的人呢,不由自主地分了神。
好吧,一路上不少人忽略了背上的那个人,因为这里人太多了。
很快他们就来到了一座四合院前,看起来不是很大,但是很气派。
门口的卫士迎接花季进门,管家上前问候,随后便将布兴云和麟武安顿好。
院子看起来很大,左边是花园,花朵十分鲜艳,假山上雕刻着的女人拿着一只瓶子往下倒,仿佛流水就要倾泻而下。右边是一面巨大的石墙,上面光秃秃的一片显得与这里的风格格格不入。
后面是大厅,卧室分布在院子俩边,再往后面走就是一个布置精致的荷塘,金色的鲤鱼在水里嬉戏着,水面上泛起了涟漪。
“老爸出门了,今天就在这里住下吧。”花季说道。
管家是一个和蔼的老爷子,老爷不在家的时候,一切事务归花季管,他则在一旁提点。
“小姐,饿坏了吧。先吃点东西吧。”集扶说道,一边便吩咐丫环将饭菜端上来,一边招呼着布兴云坐下。
额……看来老爷子认识他。花季就纳闷了,怎么只有自己不认识他们。
“好啊,小布。难得来这里做客,先吃点东西吧。”集扶说道。
不一会,穿着休闲衣服的丫环走进来,衣服有蓝的绿的。她们将饭菜端了进来。
就三个菜,香辣虾蟹,麻辣鲢鱼头,清蒸鲈鱼。因为布兴云是不吃辣的所以就上一道不辣的菜。
丫头们都是过来做兼职的,这里的穿着要求也不是很高,就按照平时的穿着就行了。
“小芳,小昕你们也一起吃吧,来坐。”花季说道:“叔。”
花季示意集扶坐下吃饭,集扶摆摆手表示已经吃过了。好吧,花季做了一个遗憾的表情。
要是老爸在家里的话肯定不会让她这样做的,但是老爸不在家,所以就按花季的意思来。
小芳和小昕互相看了看对方,在看看老爷子,笑着说道:“谢谢小姐,那我们就不客气了。”
布兴云留意到,他们家的那面墙肯定暗藏玄机,如果有机会一定要见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