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章:街头表演(1 / 1)炼钢术士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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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付平的声音里带了点哭腔,“其实她以前学习挺好的,爸妈死了,她心理出了点问题,有时候经常半夜跑到我房间里,看我还有没有气。睡觉的时候连灯也不敢关,我给房间里安了三个夜灯,她才敢关大灯。”

“后来在学校里被几个女生欺负,有几个小混混给她出头,她就跟他们玩了。

说到底也是怪我,当时她被一帮女生欺负,偷她的东西,还不让她写作业,我看她没挨打,也就没太放在心上。

现在想想是我的错,我没保护好她,原来内心比身体更容易受伤。”

付平手里的剪刀微微颤抖,刀尖在朱令的脖子上戳来戳去。

朱令咽了下唾沫,道:“平子,要不咱先不剪了,我先陪你聊会儿?”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付平用手背擦拭眼泪,“但我还是想让她读书,我自己早早就辍学了,我知道没文化的人活的有多苦,你以为我是不想去大城市吗?唉,我是不敢去啊……

阿令,咱俩兄弟对吧?我妹妹就是你妹妹。你是大学生,见过世面的人,你妹妹上大学的事,你想想办法,她现在成绩太差了。”

“嗯,行。”

头发剪好后,朱令对着镜子照了一下,付平的手艺倒是真的好,还真丝毫不逊于朱令去过的一些收费高昂的高级发廊,于是满意地点点头。

“多少钱?”

“嗨,咱俩谁跟谁啊,我能管你要这十五块钱?”

朱令默默地从钱包里掏钱。

“哎呀,我不是这个意思……”付平接过钱道。

付平读书的时候还算大方,但自从当家以后,钱是钱,友情是友情,分得很开,一分钱都甭想占他便宜。

“回头你生意不忙的时候我们吃个饭吧。”朱令走之前道。

“行。”付平笑道,“你慢走。”

朱令转头走进更广阔的空间,付平则弯下腰开始默默打扫地上的碎发。

朱令离开理发店,去了县城里最大的一家乐器行,直奔吉他区。

07年,网购不普及,价格不透明,在外面买东西特别考验世俗智慧,一不留神就会被坑,砍价那更是必要操作,否则会被被人当成傻子,多花钱不说,还会被售货员们私下羞辱。

朱令的预算并不多,打算只先买一把便宜的,他挑选了一把,看上面没有标明价格,问道:“这把多少钱?”

售货员看了朱令一眼,感觉他不像是会弹吉他的人,估计是买来玩的初学者,于是说道:“三千。”

朱令嘴巴一咧,把吉他放了回去,“我找其他人问问。”

售货员拦着不让他走,“我就在这儿,你找什么其他人,你找谁问都是三千啊。这样,你觉得多少合适。”

“三百。”

售货员噎了一下,“你开玩笑呢?得,你还是找其他人吧。”

“成,我找其他人,其他人还有的聊。”

朱令刚想走,却又被那人拽住袖子,那人看上去有些生气地说道:“你就不是诚心来买东西的,哪有砍价直接砍掉一个零的?我报价三千,你出价三百?”

“我出价多少和你卖什么东西有关,和你报价有什么关系?你报价三百万,我也只能在三百万上下砍?”朱令冷笑一声,“一把破合板你敢卖三千,你也不是来卖东西来的,你是来抢钱的。”

售货员愣了一下,看朱令不是菜鸟,随及就又厚脸皮地笑笑,“嗨,三千只是说说嘛,我也不能真的这个价卖你,实在是砍价被砍怕了,这样,我便宜点卖,但三百指定是不行。”

一番讨价还价后,最终以四百五十块钱的价格成交。

朱令随便弹了几个音,叹了口气,这音色跟他妈得了支气管炎一样,但是没办法,这个价钱能买到这样的琴已经算是难得了。

朱令背着吉他走出琴行,冬天昼短夜长,此刻天已经黑了。

他想起自己还没在有为县好好走过,此刻便不想着马上回家,而是四处闲逛。

在路过一处美食街的时候,一股子带着香味的油烟钻进朱令鼻孔,朱令咽了下口水,找了一个大排档坐了下来,点了一碗面。

正当他吸溜的时候,一阵歌声传来。

“爱来不来,爱走就走,反正我的身边也不是没人停留……”

“那无法忍受的忧愁,那无处安放的温柔,哦~”

朱令抬起头来,不远处的一座人行桥上有人自弹自唱,麦克风扩大声音后传得老远。

歌词听上去矫情的要死,歌很一般,但是唱的还算不错,朱令把面碗里的大排和卤蛋快速吃完,然后就沿着声音跑过去了。

上了桥以后,才发现不止一拨人在表演,有两伙人,为了不让声音混在一起,分别跑到桥的两边,各自唱着各自的歌曲。

2007年,在有为县这样的小县城,街头表演还算是新鲜事物,再加上唱歌的都是俊男美女,很轻易地就引起了围观。

没过多久,一曲作罢,主唱调着琴弦,这时一个大妈走上前来问道:“小伙子,你会唱《祖国的太阳红彤彤》吗?你给我唱一个。”

主唱是个长相帅气的男生,低着头用绒面步擦拭琴身,头也不抬地道:“不会。”

大妈有些失落地退下,看到朱令后,看着他也背着一样的琴,问道:“小伙子,你会唱吗?”

“不好意思,阿姨,我也不太会。”

这时那帮人才注意到围观者中间有个背着吉他的人,顿时警觉起来。

人们都对同行有一种天然的警惕心理,搞艺术的更是这样,生怕被同行轻视,甚至有用自己的才华折服同行的心思。

如果表演过程中有同行观看,这些人更是打出十二分的精神来。

而朱令看着这些人,倒是没有什么对同行的防备心,只是看着他们手里的全单吉他,和地上的高档音响,心里想道:这帮人很有钱啊……

“同学,你们好。”想到这儿,朱令主动上前打起了招呼,“你们的歌不错,不过我好像没听过,叫什么名字?我回去搜一下。”

这个小乐队里有三男一女,其中的女生笑了笑,“这首歌还没发,是我们峰哥自己写的。”

说着,朝主唱一努嘴。

主唱叫秦雨峰,抬头看了朱令一眼,道:“名字我还没想好,这首歌不完美,我还在修改。”

秦雨峰看了一眼他背后的吉他包,“你会弹吉他?”

“弹得不好。”朱令笑道。

“没事,都是玩儿的,谁也没那么专业。”这时一个眼镜男生笑道,“兄弟你要不要试一下,帮忙伴奏一波?你不是带着吉他了吗,就用你自己的。”

朱令想了一下,道:“也行。”说着,他打开吉他包,把吉他拿了出来。

然而就在他拿出吉他的一瞬间,那几人同时沉默了。

朱令用的是把崭新的粘合板吉他,是所有吉他中最低质的一种,音色很差,一般只是给新手作练习之用的,在他们眼里跟烧火棍没什么区别,而老手根本不会买这种吉他。

秦雨峰皱了皱眉,看向朱令的眼神中便多了几分不耐烦,原来只是个菜鸟。

他最烦这种人,一点自知之明都没有,你刚刚也不是没听我们的歌,你以为凭你的水平能跟得上?

“弹哪一首?有吉他谱吗?”朱令问道。

“呃……”眼镜男看了秦雨峰一眼,他的脸已经阴的能滴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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