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0月5日,h市所有报社统一打出一个标题名为:“72小时追击凶手,h市连环杀人案告破!”的报道......
2001年10月7日,由h市最高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潘阳,犯故意杀人罪、拘禁罪等,行为极其恶劣,对h市造成了极度恶劣的严重影响,经本院合议,对被告人潘阳作出以下宣判:被告人潘阳犯故意杀人罪、拘禁罪等,行为恶劣之残暴,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权利终身......
判决的声音在洛奇的脑海里不断的回荡,此时,他的脸丝毫没有笑容。
洛奇低着头走出法院的大门,回想着与潘阳在审讯室内的对话.....
洛奇在审讯潘阳时,曾经问过潘阳这样一个问题,也是他最想知道的问题,记得他问潘阳,既然你发现了周敏的死是被害,又第一时间拿到了可以证明的证据,为什么不选择报警而是要报仇呢?
当听到潘阳的回答后,洛奇沉默了,那是一个击穿了洛奇内心灵魂的回答,他清楚的记得当时潘阳的表情,那是一种近乎于疯狂的狞笑,他说报警只会让我觉得自己无能,更何况报警又有什么用呢?对于我们这种出身贫贱的人来说,没有地位也没有权利报警只会让凶手更加的猖狂,更会让自己深陷绝地,因为他们有那么大的本事去掩盖一次罪行,那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而我就是要让他们死!因为只有那样我才觉得心安,我才不辜负我深爱的人,因为对于我来说她就是全部,毁掉我全部的人,我也要让他们品尝这种滋味。
想到这些,洛奇深深的叹了口气,没错,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因为即便是再黑暗的影子也同样都活在阳光下.......
2001年10月9日午10时许,h市最高人民法院再次开庭,这次审理的案件为1993年发生于h市城南区环城路与北街路的交叉口向东50米处的那起车祸。
经厅审判,1993年赵菲与周敏所发生的车祸事故被定性为恶性杀人毁尸案,主犯:赵菲、李勇,从犯:许克、陈波、陈雯等人组织策划杀人、毁证、毁尸,证据确凿,于2001年10月9日当庭判决如下:
主犯:李勇,犯故意杀人罪、伪造证据罪、妨碍司法罪、依法判处死刑,鉴于主犯已经被凶手报复杀害,最终宣判结果为:免去李勇生前一切职位,剥夺权利终身,并处罚款300万人民币,依法没收其名下所有资产,由h市仁德福利院接收并投入福利院教学建设使用。
主犯:赵菲,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鉴于主犯已经被凶手报复杀害,最终审判结果为:剥夺权利终身,依法没收名下财产并依法拍卖,拍卖费用由h市仁德福利院接收并投入福利院教学建设使用。
从犯:许克,犯纵容杀人罪、包庇罪及间接故意杀人罪,罢免其一切职位,鉴于案件性质恶劣,残暴,其知法犯法,剥夺权利终身,并判死刑立即执行,处罚款20万人民币,由仁德福利院接收并投入福利院教学建设使用。
从犯:陈波、陈雯犯非法经营罪、包庇罪、藏尸毁尸罪,判处死刑,鉴于两人已经被凶手报复杀害,最终审判结果为:剥夺权利终身,依法没收非法所得盈利及名下财产并依法拍卖,拍卖费用由h市仁德福利院接收并投入福利院教学建设使用。
至此,连环杀人抛尸案宣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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