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百零三节 诡异的《婚姻法》(1 / 1)黑天魔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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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你这根本不是结婚,而是找了个老爷,把自己卖过去当丫鬟。”她毫不客气地说。

看着满面怒意的苏小琳,卓苗苗又哭了起来:“琳琳,我好命苦,找了这样一个男人。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可他根本不管我的死活。我是真不想跟他过了,可是仔细想想,又觉得为难。”

苏小琳脑子里全是问号:“你犹犹豫豫的到底在想些什么啊?他们鸠占鹊巢住着你的房子不说,还要你帮他养活一家老小……苗苗姐,你是不是被阮王春灌多了迷汤,连自己该干什么都不知道了?”

卓苗苗犯难地低声嘀咕:“如果离了婚,我的房子就得分他一半。这三套房一下子去了一套半,我和我爸妈住哪儿?”

“等等!”听到这句话,苏小琳猛然睁大双眼:“你说什么?三套房分他一半?这是什么意思?”

卓苗苗弱弱地回答:“夫妻离婚,财产分割,一人一半……法律上是这样规定的。”

苏小琳感觉浑身血液上涌,嗓门也骤然大了起来:“谁告诉你的?”

卓苗苗抬起头,圆圆的胖脸上有些惊讶:“《婚姻法》是这样规定的啊!”

“这不可能!”

苏小琳下意识反驳。她随即想了一下,疑惑地问:“苗苗姐,《婚姻法》上根本没有这样的规定。你究竟是从哪儿看到的?”

“我这里就有一本。”卓苗苗说着,离开沙发站起,转身走进卧室。出来的时候,手上已经多了一本《婚姻法》。

“你说的奇葩规定在哪儿?给我看看!”苏小琳迫不及待地问。

话刚出口,她忽然发现自己犯了个错误————卓苗苗说的其实没有错,离婚的确要对夫妻双方财产进行分割。可问题是,卓苗苗这边的三套房子与阮王春无关。自己受主观意识影响,下意识进行代入。

“这儿!”卓苗苗翻开书页,指着其中的文字:“我真没骗你。”

苏小琳凝神注视着那行文字。

卓苗苗说的没错,字面意思也没有误解。

抬起头,苏小琳的语气略有缓和:“苗苗姐,你可能误会了。财产分割指的是双方共有部分。现在这三套房子都是你的,房产证上标注的日期在你们结婚之前,房本上也落着你好你1妈妈的名字,与阮王春没有半点关系。别说是一套半了,就连一毛钱,他也分不到。”

“不……不是这样的。”卓苗苗有些发急,说话也变得结结巴巴:“结婚以后双方财产就变成共有,除非婚前做过财产公证。”

“你听谁说的?”苏小琳感觉三观再次遭到严重冲击。

“阮王春说的。”卓苗苗再次翻开那本《婚姻法》,指着其中的一页:“国家法律也是这样规定的。”

苏小琳接过书,疑惑地看着纸页上的文字。

工整的印刷铅字,的确有“夫妻婚前财产,婚后转变关系成为共同财产,离婚后平均分割。若故意隐瞒,或拒绝财产再分配,交由当地公安机关处理,视具体金额与情节恶劣程序,判处三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监禁。”

苏小琳觉得一定是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要不就是自己的逻辑思维出了问题。

她百分之百确定:《婚姻法》里根本没有这一条。

开什么玩笑,我老公就是警察,而且还是连续荣立一等功的警察。身为警嫂,就算自己没能通读所有法律条文,可一些基础性的法律法规还是很清楚,绝不可能弄错。

她把手上的书合拢,翻转到背面,再倒过来翻开扉页,发现纸张很粗糙,甚至有些微微的扎手感。

印刷字体也有些别扭,行间字距远不如书店里买到的那种看起来清爽,就像小作坊里弄出来的劣质印刷品。

“这本《婚姻法》是哪儿来的?”苏小琳已经有几分确认,她扬起书本问卓苗苗:“别告诉我,这是你从外面买的。”

“是阮王春拿给我看的。”卓苗苗回答:“他说既然都谈到离婚了,我还是应该好好了解一下相关法律,免得到时候去了民政局又哭又闹,大家脸面上都不好看。”

“他还是很周到的嘛,连这个都考虑到了。”苏小琳冷笑道:“苗苗姐,我觉得你还是应该找个律师。”

“律师就算了。”卓苗苗摇摇头,脸上露出惧怕的神情,声音压得更低了:“阮王春说,他手里有我爸的证据,主要是违规操作,还有对一些事情的私下处理。他说离婚这事儿低调处理就行,没必要闹得满城风雨。如果我答应就这样分开,他可以考虑分割财产的时候多给我一些。如果拒绝,就把我爸的那些黑材料公开……琳琳,我今天找你过来就是为了这个。你说说,我到底该怎么办啊?”

“苗苗姐,我记得你大学学的是程控专业吧?”苏小琳问。

卓苗苗点点头,有些不解:“你问这个干什么?”

“你平时看电影和电视吗?”苏小琳又问。

“看。平时没时我就刷韩剧。”卓苗苗的回答很朴实。

苏小琳皱起眉头:“只看韩剧?”

“国产剧没意思。”卓苗苗道:“我怀孕以后只能呆在家里,平时看看韩剧,没别的消遣。”

苏小琳感觉对话很难继续下去:“那你总不能一直看韩剧吧?别的也得看看啊!比如新闻之类。”

“马桶台的娱乐节目我也看。”说到这个,卓苗苗的眼睛亮了起来:“我看的韩剧都是马桶台推荐的。”

苏小琳抬起手,止住正打算滔滔不绝的卓苗苗,指着那本《婚姻法》:“苗苗姐,这本书是假的。”

卓苗苗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假的?”

“我的意思是,内容是假的,伪造的!”苏小琳加重了语气,直接翻开之前的页面:“尤其是这部分条文,全是假的。”

“不可能吧?”卓苗苗拿起书,翻了一下,难以置信地问:“书还有假的?可是我看这上面的条例,还有关于夫妻财产的分割都没有问题。还有,我问过几个朋友,他们都说离婚就必须平分双方财产。”

苏小琳耐心地解释:“问题是,三套房子都是你的,跟他阮王春没有半毛钱关系。”

卓苗苗怔住了。

“……我的……都是我的?”她感觉脑子里很多东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当然是你的。”苏小琳板着指头数给她听:“你看这套,是你1妈单位上集资分的福利房;这套是你结婚前贷款买的;还有这套,是你外婆的遗产……这些房子阮王春一毛钱都没有出过,跟他有什么关系?”

“可是……”卓苗苗舔着嘴唇,干巴巴地说:“我爸说了,夫妻离婚,必须均等分割双方共有财产。我爸以前在单位上是科长,他不会弄错的啊!”

苏小琳眉头皱得更深了。她想了一下:“苗苗姐,你把叔叔叫出来,我问问他究竟是怎么回事?”

卓父是被卓苗苗和老妻从卧室里搀出来的。

人老了病就多,身子弱。然而卓父之所以变成这样,起因还是阮王春这个女婿。

“他一直说要离婚,我被气坏了。”

“这婚是说离就能离的?两个人在一起过日子,总有磕磕碰碰的时候。我是过来人,可以理解。可阮王春不能把他一大家子都弄到省城啊!他爸妈和两个妹妹都没有工作,又不愿意出去干活,整天住在家里,就靠他一个人养活……再说了,苗苗是我的女儿,又不是他们家的佣人,现在生了孩子,阮王春他非但不给奶粉钱,还反过来每个月要苗苗给他两千块,凭什么啊!”

“这几本《婚姻法》是阮王春拿来的。我仔细研究过,这国家法律不能触犯,既然规定摆在这儿,就得照章执行。可这……我在单位上干了几十年,还有苗苗她妈,我们辛辛苦苦一辈子,好不容易才攒下这点儿家底。三套房啊,凭什么离婚就得给他阮王春一套半?凭什么啊?”

卓父一直在碎碎念,苏小琳也是听得满头黑线。好不容易等到卓父絮絮叨叨把话说完,她总算是明白了对方想要表达的意思,也终于明白卓苗苗一家人那种奇葩的想法究竟从何而来。

卓父以前的确是公务员,退休前的行政级别是副科。

可他这个公务员不像如今的年轻在职者,是通过一次次选拔,凭自己实力考进去的。

很多年前,政策一刀切,设置了“考公”的严格限制。按照当时的政策,原先在省、市两级机关单位的老人,全部划为公务员身份。就算没有,也按照参公管理享受待遇。

卓父是中专学历。现在看来的确没什么了不起,可在几十年前他刚入职的时候,却是真正的高学历。

那时候的国家法律与现在区别很大。尤其是《婚姻法》的各种条例增补与修改,前前后后变更了多个版本。

人类对世界的了解有很多渠道。卓父在单位上工作的的那个时代,信息来源主要是报纸和各种刊物。他养成了看报的习惯。即便是现在,智能手机全民普及,对他仍然没有丝毫影响。区别在于从前在单位上看免费报刊习惯了,也习惯于每天出去买菜的时候顺便在报刊亭上买份晚报……现在市内的报刊亭大多已经取消,“报纸”这种东西只能去邮局订阅,偏偏卓苗苗父母都不愿意订报。

简单来说就一句话:积习难改。

他们习惯使用旧式手机,也就是所谓的“老人机”。

最后,就是身份的问题————卓父一直认为自己是官员,退休以后仍保持着这种逻辑。他不喜欢别人管自己叫“老卓”。与朋友外出、聚会的时候,总是感慨“我们那时候多么多么好”、“现在的年轻人一代不如一代”、“社会主义不是这么个搞法”、“在这么下去要出大问题。”

可究竟会出什么问题?卓父自己也不明白。

偶尔遇到单位上的人,客套的叫他一声“卓科长”,卓父会觉得阳光明媚,不光是当时,就连过后的好几天,甚至一个多星期,都觉得神清气爽,一口气爬二十楼,腰不酸腿不软。

退了休,就没必要继续研究国家政策,深度各种行文。

人老了,就会摆资格,以过来人的心态和眼光看待世事。

与卓苗苗不同,卓父从不看马桶台的娱乐节目,他最喜欢看六公主在特定时间播出的流金岁月。

《婚姻法》这种东西对他来说实在过于遥远。他从未想过要与老妻离婚,也没想过女儿和女婿有一天会闹到这种地步。

所以当阮王春拿着几本《婚姻法》来到家里,摆在茶几上,翻开书页,指着相关条例冷嘲热讽的时候,卓父才猛然醒悟:变天了。

一家三口,谁也没有发现其中的问题,谁也没有对阮王春的话提出质疑。“分割财产”这句话以前是听说过的,电视里的悲情节目也经常涉及。可听说归听说,这种事情真正落在自己身上的时候,卓父终于感觉刀子捅在自己身上,惨痛到极点。

从那天起,他就病了。

一套半的房子,至少价值两百万。

凭什么要分给一个外人啊?

可《婚姻法》上明明白白就是这样规定的。

……

苏小琳从未感觉像现在这样浑身充满斗志。

她极其耐心的为这家人普及法律常识。

拿出手机点开相关页面,拨打虎平涛同事的电话,从网上下载真正的《婚姻法》,并截取其中的关键条文页面,多番对比……终于,两个老人外加卓苗苗,终于相信阮王春拿来的那几本《婚姻法》是假货。

“这个臭不要脸的混账,他良心让狗吃了!”

“真是瞎了眼,怎么会把咱们闺女嫁给这种人?”

“我要去单位上告他,让所有人都知道他的真面目。”

“这个该死的骗子!离婚……他也不想想,苗苗是孩子的妈啊!那可是他的亲骨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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