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两个任务之后,沈飞沉吟起来。
主线任务是建立自己的地盘,并且以此为基地,进行以后的扩张。
这个任务急不得。
一方面,现在没有足够的人手。
另一方面,基地需要考虑到交通的便利,同时,还要尽量选择易守难攻的地方,才能同时保障后勤补给和安全。
现在的当务之急,是集结起属于自己的势力。
沈飞把目光投向第二个任务。
【招兵买马(支线):十天内,集结百人团。】
十天内,集结起百人的队伍,这任务绝不像看去那么简单。
此处是边境之地,百姓居住分散,就算愿意用高额的金钱雇佣,都未必能在短时间内聚集起这么多人。
更何况,沈飞没那么多钱。
“贾诩。”
“不知主公所虑何事?诩愿分忧!”
“如何能在最短时间内招兵买马,你可有计策?”
贾诩低头轻捻胡须,随即拱手道:
“主公,诩认为,无论是在盛世昭昭,或是荒乱之年,百姓永远是最苦的,但也是最强大的一股力量。”
“若是想招兵买马,说不得要从百姓身入手。”
沈飞嗯了一声,“说下去。”
“是,主公。以诩之薄见,每个地方,都少不了劳工和苦力,被地主、豪绅奴役的贫民,若是能够利用,可解主公之忧。”
贾诩说着,四下打量一番,又道:
“主公,此处群山环伺,巨石林立……”
话没说完,沈飞就明白了他的意思。
这里的山石大多裸露在外,是绝好的天然石材。
但凡有点生意头脑的人,都会在附近建立采石场,做这无本的买卖。
而在采石场里的力工,绝对有很多的苦命人。
若是能够解救他们,就可以在短时间内,招到一批可用之人。
“不错。”
沈飞看了看贾诩,淡声夸奖了一句。
随后,他走到自己的那匹马前,打量了一番。
这个时候,还没有马蹄铁这种东西,马蹄磨损之后便不可逆。
换言之,马匹是金贵的消耗品。
从长安一路匆匆而来,几乎没有休整,这匹马已经不能再骑乘了。
沈飞惋惜的拍了拍马头,解开了缰绳。
随后,他把身的银子递给赵子龙,吩咐道:
“子龙,你速去最近的郡县,寻两匹马来,再给我买一套衣物。”
“是!”
赵子龙接过银钱,打马而去。
沈飞带着贾诩,走进废弃的驿站里面。
驿站已经很久没人用了,但是基本的锅碗瓢盆都有,房间里除了有一些灰尘,还算干净。
沈飞吩咐贾诩打来水,洗漱收拾一番,缓解了旅途劳顿。
休息了小半天之后,驿道传来得得马蹄声,赵子龙带着两匹骏马回来了。
赵子龙将马拴好,随后大踏步走进驿站,向沈飞行礼道:
“主公,马匹和衣物已经买回来了,不过,临出城的时候,衙役们正在城门口张贴告示,请主公过目。”
说着,他从怀里拿出了一卷纸,抖落开来。
质地粗劣的纸张,画着沈飞的画像,书“钦犯”二字。
沈飞不禁微微皱眉。
他前脚刚到这里,通缉令就已经贴到了城门口。
看来,长安那群大人物,给他定罪时一点都没犹豫。
什么千古名帝,什么铁骨铮铮,什么仗义执言,全都太可笑了!
一旦触及到自己的利益,就都现了原形。
“衙役们在贴告示的时候,是怎么说的?”沈飞问道。
“回禀主公,此处官府似乎并不重视,衙役们一边张贴告示,一边嬉笑,我前去讨要告示的时候,他们随意就给了,还说……”
赵子龙露出一个有些怪异的表情,好笑的说道:
“衙役们还说,让我不用害怕,这里与京城远隔千里,钦犯就算是逃,也逃不到这里来。”
沈飞一愣,随后不禁哈哈大笑。
“的确是天高皇帝远,是我大展身手的好地方!不过,还是不可大意,咱们进城之时,还是稍微伪装一下才可。”
“是!”赵子龙和贾诩齐声道。
究极霸王血统的改造,非同凡响。
此刻,沈飞已经由羸弱书生变得健壮英俊,样貌和从前大为不同。
即使李世民此刻站在面前,只怕也完全认不出来,这就是那个当面指着鼻子大骂他的沈飞。
沈飞换赵子龙买回来的衣物,活动了一下手脚,正好合身。
这让他非常满意。
没想到赵子龙武力爆表的同时,心思还非常细腻,实在是意外之喜。
忽然,沈飞想起一件事,回头问道:
“贾诩,刚才忘了问,你能骑马么?”
贾诩微微一笑,抚须道:
“诩虽为文士,骑乘一道却也颇有心得。”
“很好,出发!”
沈飞哈哈一笑,带领二人骑乘骏马,向最近的郡县飞奔而去。
不多时。
三人便到了郡县城门。
果然如赵子龙所说,城门口贴满了告示。
不过只是表面功夫而已,看管城门的兵士三三两两蹲在一起扔骰子取乐,根本不看人。
路的行人,身衣服补丁摞补丁,面有菜色。
城里的房屋,大多数破破烂烂,只有最中间的几所宅子富丽堂皇。
沈飞盯着宅子看了一会儿。
随后翻身下马,拉着一个路过的小孩问道:
“请问,那所宅子是哪家的?”
“啊?”
小孩先是茫然的看了沈飞一眼,看清之后,顿时慌乱的连连摆手: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沈飞一皱眉头,贾诩顿时前,拉住小孩,往他手里塞了两个钱,温和问道:
“这位小哥,你拿钱去买糖吃,别怕,我们不是坏人。”
“你们骗人!”
小孩拿了钱,胆子似乎大了一些,脱口而出:
“你们穿的衣服一个补丁都没有,我娘说了,有钱人都是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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