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英国的这个陌生环境,百陌觉得似乎自己的耳朵很难适应,听着潇湘叽里咕噜的英文,她一时间很难接受,过了一段时间,她静下心,仔细认真的听,才知道潇湘讲的是《红楼梦》中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
《红楼梦》是国粹,讲这个,就是弘扬中华文化,太棒了,百陌心里暗暗为潇湘喝彩。可是想到潇湘那阴晴不定的脾气,百陌就有点高兴不起来了。
这时候会场上响起了打呼噜的声音。那呼噜声非常沉重,此起彼伏的。
这人的行为确实有点不不够尊师重道的,百陌记得自己上大学的时候,一个学生打瞌睡,老教授非常生气,就把他赶出去了。就潇湘的脾气,又丑又硬,挺折磨人的,这个学生估计要倒霉了。百陌马上脑海里就浮现出潇湘走上前去,抓住那打呼噜的耳朵,咆哮着说,你敢在我的课堂上睡觉,不想混了吗?
潇湘那高分贝的嗓音估计能横扫千军,吓坏所有人,为了避免演讲会成为车祸现场,百陌觉得自己必须叫醒那个打呼噜的。于是她转过身,循声望去,却发现坐在后面的人大都挪动了位子,她身后原来空空的,而今坐着一个约莫四十岁的女子,女子应该是从后排移动过来的。那女子一手拿着镜子,一手涂抹口红,看到百陌后就立刻抛了一个媚眼,然后摆出一副搔首弄姿的模样。百陌看了一眼就觉得恶心,觉得那女子比酒店里的三陪小姐有过之而无不及。也不知道是那女子糟蹋了讲座还是那讲座糟蹋了女子。
估计这口红女子。要是让潇湘看到了,那绝对会被抽筋扒皮很惨的。想到这里,百陌居然不觉得那女子恶心,还为女子的命运担忧起来。
这女子倒霉倒不要紧,因为女子本来就过分。
可那打瞌睡的因为打个盹儿就被潇湘惩罚,那就倒霉透顶了。所以她站起来,打算叫醒那个打呼噜的人,打算挽救他。那人是一副商人模样,一把黑帽子盖在脸上遮住了半张脸,却将那一嘴的络腮胡暴露无遗。她轻轻地拍了拍他说,嗨,朋友醒来了。
那络腮胡子掀掉脸上的帽子,不耐烦地说,你废什么话呀?然后就站起来,用一双凶神恶煞的眼睛瞪着百陌。
看来这个络腮胡也不是什么好惹的主儿。真是没事找事,自己为什么要招惹这个麻烦呢?百陌暗想。她转身就要走,却被那络腮胡喊住了说,你打扰我睡觉,说走就走,哪有那么容易的事呢。
百陌被搞得骑虎难下,转过身说,那你说该怎么办呢?
这个时候潇湘停止了演讲,挡在百慕面前,对络腮胡说,请你温柔一点,对待女士。
布鲁斯哈哈大笑说,这里的女士这么多,我到底要对哪一个好一点呢?
他旁边一个戴眼镜的女子转过头。那女子怀里摊着一本女性杂志,眼睛从杂志上挪开,无所谓的说,你打扰布鲁斯睡觉,是不对的。
百陌说,怎么不对了?听老师演讲就要认真,睡觉好吗?可百陌用英文说的时候脸已经红了,因为她叫醒布鲁斯的目的不是为了让其听讲座,是怕布鲁斯被潇湘训斥。想到这里,百陌就觉得挺违心的,不好意思地看了潇湘一眼。
那杂志女人笑了起来说,你看看呀,大家都是这样,又不单单是布鲁斯。
百陌放眼望去,这才发现大家不是打瞌睡就是看闲书,有的还打着哈欠织着毛衣。潇湘讲的是《红楼梦》里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是国学中的经典。百陌觉得这个题材非常棒,可这些人居然这样,太过分了。
那位口红女子走过来就说,她讲的不过就是贾宝玉的爱情故事,那贾宝玉能有多帅的呢?瞧瞧我们的布鲁斯多有阳刚之气呀,布鲁斯,是吗?口红女子嗲声嗲气的腔调,简直能将一头驴给酥死,感觉上就像古代青楼里那种做皮肉生意的女子,装出一副柔弱样子趴在门口勾引过往的男客,还时不时冒出两句肉麻的话。百陌觉得自己要是个男的,绝对会被她电倒。可是她是一个女的呀,她觉得很庆幸。
可那位口红女子走过来,拉住百陌的手,特别暧昧地说,我就喜欢你这样的。说完口红女子就用双手捂着脸,装模作样地笑了起来。
太肉麻了,太难以令人置信了,居然是同性恋,百陌想。她打了个寒战,忍不住向后退了一步。
那口红女子急了。匆忙站起来,伤心欲绝地说,我的小宝贝儿,你看,你多好呀,那么漂亮,你怎么走了呢?
天呐,口红女子是个人妖,怎么会好这一口呢?想着被一个女子逼着摸来摸去,她感觉比自己被别人拿刀子宰了更恐怖。百陌宁愿自己被布鲁斯打死,也不愿被口红女子碰一下,于是就急忙跑到布鲁斯面前,躲开口红女子。
口红女子看到自己的心肝宝贝就这么走了,觉得自己不受待见,很难过,就哀怨地叹息了一声,然后装出一副要昏倒的样子。要是一个怜香惜玉的男子,看到口红女子伤心难过的样子,估计马上挥舞拳头,将百陌揍一顿。
布鲁斯向前走一步,一副气势汹汹要打架的气势。这是要为口红女子出头吗?看来她这次必须和布鲁斯打一架了。以前在国内打过架,不过那些都是小学中学的时候,她和一帮同龄同学们的打打闹闹,顶多就是撑破鼻子,擦伤胳膊之类的小事。当然构不成犯罪也不至于蹲拘留所,所以打架还是件挺幸福的事儿。可今儿这场架却不是闹着玩的,搞不好连自己的小命都搭进去了。百陌看了一眼布鲁斯,布鲁斯身体强悍,两只拳头很结实,握起来就像两只钢球一样。那两只拳头,就是一个年轻小伙子也休想占到便宜,更何况她一个身体弱的小女子呢,估计布鲁斯一拳头下去,她的小命儿就没了,她觉得。
刚到英国,大不列颠民族的优美风景,她没欣赏到呢,就身首异处。这太倒霉了吧,她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