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7章笔记(1 / 1)雾肆散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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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头是白汐,那刚刚那个白汐是什么……?

细思极恐!

旁边有个上了锁的柜子,尉森末在附近翻了翻,并没有看到钥匙的痕迹。

没办法,只能使用暴力了!

她脚上穿的是一双马丁靴,心疼的为鞋子默哀三秒后,她抬起右脚,猛地往柜锁那踹过去。

“哐当”一声,柜子锁掉在地板上发出声响。

这锁质量不咋好,尉森末推荐白汐下次可以装个密码锁什么的!

柜子里面空空的,只有一本笔记本与一只笔。

好奇心驱使下,尉森末还是翻开笔记本。

但她在心里念叨着:我不是故意的,是这锁自己掉的!

翻开笔记本,里面的内容却有些看不清了。

依稀可以看见的是日期,从2111年开始,到最近一天是2332年12月,这里记录的貌似是白汐每一次换皮囊的时间?

尉森末只是猜想,无法确定。

她又往后翻了几页,终于看见能看得清的内容:

2109年3月

那是我第一次遇见他,他清冷,不恭一世的样子,令我好生喜欢。

可我自知自己配不上他。

收回心的我打算专心备战高考,再努力一点,就离他更近一点。

高考过后,我收到了来自他家的聘礼,他们说他要娶我为妻……

为什么?

他明明不认识我,为什么要娶我?

父母说我们家欠他家钱,很多钱,要我嫁过去抵债。

那年我18,上大学前与他订婚了。

听说等我年龄一到,我跟他就要去领证。

我实在不明白,只不过是欠钱,他们家怎么可能会要我嫁过去,这又不是以前,他也不可能看上我。

后来我才知道,他得了很严重的病,必须得用我的血,才能吊着他一条命。

我很爱他,所以我没有抗拒……毕竟我是来抵债的,我没资格抗拒,我不配。

三年来,我一直守在他身边,因为害怕我一离开他,他就会犯病,所以我休学了。

我打算一直陪着他,我爱他,很爱很爱……我甚至可以为了他,舍去我自己的性命。

因为每天都要放血的缘故,我的身子越来越差了,我怕我比他先走……我不能走,他需要我,我一定要活着!

最近我发现有个偏方,听说可以将别人的血融合到自己的身上,成为自己的血。

我是一个新时代的大学生,虽然休学了,但我怎么可能会相信这种东西?

但我还是去试了……

巷子深处的吴婆给了我一颗药,据说是科学家研发出来的基因繁衍种子,只要吃下去,就可以吸收别人的血。

我迫不及待的生吞下去,从医院买回来一包血袋,如吴婆所说,我双手触碰到血液,它们就被我的身体吸收了!

同时,我感觉自己的身体前所未有的精神气爽!

不仅如此,我还感觉我原本不出众的长相,变好看了?

今天我照例放血给他,他身体好像渐渐好转了。

病殃殃的不肯出房门的他,今天破例下楼见客人。

可是我不高兴了,客人是富家大小姐,如果他没有得重病的话,他要娶的新娘就是富家大小姐。

富家大小姐很好看,身材比我好,皮肤比我水嫩,性格也很好,我也很喜欢她……但她不能抢走我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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