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丽华姐姐!”美佐上了车,第一件事就是向卷毛丽华道谢。她最终选择了去马场骑大马,毕竟雾岛也有神社,并不稀罕,她对弓道、剑道也不太感兴趣,还是马场更有吸引力当然,她也没说死了,和雾原秋约定先去马场瞧瞧,要是不好玩就找个理由走人,再去神社或是武道馆,反正她要好好玩一天。
为此她谢完了丽华也没忘了千岁和三知代,马上又越过丽华笑嘻嘻说道:“也谢谢千岁姐姐和三知代姐姐,真是让你们费心了。”
丽华晃着一头卷毛,拿扇子遮着嘴但依旧难掩得意之情,觉得美佐颇有眼光,知道她的私人马场比任何地方都好玩,果然选择了她的地盘,而千岁看着美佐抱着小拳头道谢,圆圆的像只小松鼠,憨态可掬,不由笑着抻手揉了揉她的小脑袋。
她挺喜欢雾原秋这个小妹妹的,倒是三知代只是淡淡一笑,不缺礼貌,但也称不上多热情她能来就算给面子了,一般没正经事她都不出家门。
雾原秋坐在副驾驶上,也不管后排大小四个女生说什么,抱着小花梨冲司机礼貌一笑,然后客气道:“司机先生,可以出发了!”
汽车应声发动,直奔富良野的久木市而去。
一路上,美佐扮演开心果的角色,和千岁、丽华说说笑笑,进一步打听她们的情报三知代则望着窗外发呆,渐渐睡了过去,估计昨天夜里又没干什么好事,而雾原秋则给很兴奋的小花梨指点沿路景色,但基本都是在胡掐一气。
不过途经一片花田时,倒是记起了夏天和病猫一起看花海的约定,情不自禁回头看了一眼,正对上千岁向他瞧来的目光,不由会心一笑。千岁则小声哼哼了一下,仅猫眼儿中露出一丝丝害羞之色,却没理他,继续小声和美佐说女生之间的事儿。
两个小时后,汽车拐进了一条细窄公路,又走了半个多小时,公路变成了乡间土路,周围也开始出现稀疏的树林和大片的草场,随后不久就到了丽华的私人马场。
这里像个小小的庄园,粗糙圆木围成矮墙,中间有两幢木楼,周围或远或近分布着一些木头平房,大概是仓库、马厩之类的地方,其间也栽种了不少树木矮墙围起来的只是马场的主体,周围的地也全都是,这马场面积不小。
车一停,丽华下了车,仰着小脸深深吸了一口气,“唰”的一声打开了折扇,傲慢道:“欢迎来到我的黄金马场。”
她回到自己的地盘上,嗅到了熟悉的味道,情不自禁就有些死灰复燃,又装起来了,可惜没人鸟她,下了车的众人一边活动着手脚,一边好奇四处观望他们都没来过马场,进来了猛一瞧,发现没有书上写的那么漂亮。
大家脚下是松软的黑泥土,刚走两步脚上就沾上了泥巴,令人不太舒服。旁边三根高大的木头搭成了个三角形立架,也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看着有些古怪,而不远处是棵大树,树下有两只鸡在散步找食。
空气则有些潮湿寒冷,比城市里要低好几度,气味也不太好闻,有点臭臭的。
丽华等了一会儿,没等到颂词如潮,微微皱了眉头有些不高兴,再次强调道:“这可是我的马场,只属于我一个人!”
雾原秋斜了她一眼:“那又怎么样,你不是说过这是你的马场了?”
丽华扁了扁嘴,不吭声了,显得有些委屈,但很快又高高昂起了头,因为木楼里有人迎出来了她在雾原秋这帮人面前装不起来,在老爹的手下面前还是架子十足的。
这里的人果然识趣,迎出来的人都显得很尊敬她,一连串的问候,不是叫她“丽华小姐”就是叫她“丽华大人”,很像是长期依附犬金院家生活的“领民”,甚至有几个都有些忐忑不安,似乎没想到自家大小姐连个招呼都不打就跑来了丽华也是早上才决定要带美佐到这里来玩的,其实她更想去游乐园,她都没和朋友一起去过游乐园,超想去,可惜被雾原秋否了。
她对这里很熟悉,虽然她以前不住在这里,但这里是她从小到大最常来的地方,随口安排了几句就把这帮人打发走了,然后又高兴起来,转头就对雾原秋他们兴奋道:“我先带你们去看大马!”
她是主人她说了算,众人都没意见,跟在她后面绕过了木楼又走了一段路,很快到了一片被木栏圈起来的烂泥草场前。丽华左右瞧了瞧,直接冲着草场旁像仓库一样的房子大叫道:“喂,黄金,快出来!我带了朋友来!”
她话音未落,一匹马就从“仓库”里溜达着跑了出来,直奔丽华而来,气势雄壮,蹄声如雷不是形容词,蹄子落地,大地真像在颤,雾原秋只瞧了一眼就知道这片烂泥草场是怎么来的了,就是这家伙硬踩出来的。
真的是好大一匹马,丽华说是“大马”还真没说错,这马肩高绝对超过一米八了,身高两米半应该也超了,而且肌肉极其发达,蹄子更是硕大无比。
雾原秋瞬间就警惕起来,他都不确定自己能不能挨得了这马一蹄子,连忙上前把丽华、千岁和美佐护在身后,顺便把小花梨塞进了千岁怀里,而原本睡眼朦眬的三知代也突然清醒了,踏前一步,和雾原秋并肩而立,眼神十分锐利。
丽华不明所以地叫道:“怎么了?”
“没什么”雾原秋只是本能如此,谁看到一座肉山“顿顿顿”向你跑来,都要惊一下的,好在这马跑到木栏前立刻就止住了步子,只是低着头好奇观望他们,似乎性格很温顺,完全没有一蹄子怼过来的意思。
三知代也来了兴趣,仰头望着这匹巨型马,马上问道:“这是什么马?”
丽华从他们两个人之间挤了过去,得意道:“是英国马,厉害吧?”她想炫耀好久了,今天终于找到机会了。
三知代歪头看了她一眼,一时有点犹豫,似乎搞不明白英国马是指产地还是品种。她偏科比较严重,喜欢的是真精通,不喜欢的是真不通,而雾原秋看着这雄壮之极的马倒是若有所思,迟疑着问道:“这是不是英国的夏尔马?”
他好像在纪录片里见过这种马,毕竟看起来体重能有一吨的马没多少,其中最壮的就是夏尔马了。
马匹按用途大致可以分为三种:骑乘马、驮马和挽马。夏尔马就是挽马,主要工作是耕田,比牛力气还大,一般常说的“马耕”指的就是用这种马耕田,三五匹一字排开拖着巨犁,不比拖拉机差劲,英国工业革命之前好像养了上百万匹这种马,这才打下了足够支持人口暴发,能有多余人口进行工业生产的粮食基础这种马力气是真的大,哪怕一匹马就能在拔河比赛中轻松战胜十几个壮汉,或是能拖着三四吨的重物硬走。
马力里面的“马”,好像就是指的它,就是速度有点问题,这马跑不快。
当然,雾原秋也不敢肯定,毕竟他又不是马匹专家,能大概猜一猜就是极限了,上面的数据记没记对都不敢肯定。
丽华则眨着那对没有被知识污染过的纯净大眼睛,也开始犹豫了。她虽然生在畜牧世家,家里从牛马到鸡鸭都养,但她从来只是跑来看、跑来玩,就管这马叫黄金,是什么品种她真不知道。
她犹豫了一会儿,掏出了手机,掉头打了个电话,小声说了几句话才转过头来,骄傲道:“对,黄金就是英国的夏尔马,血统很纯正,和它相当的也就两千多匹,很值钱!”接着她不敢多聊这话题了,她也就问出了一个名字,生怕雾原秋等人再追问细节,又连忙道,“可以进去看哦,黄金性格很好,从没伤过人。”
说完她当先笨笨地翻过了围栏,伸手摸着黄金,紧接着又向马后面一瞧,伸手又拖过来一头白色的小毛驴,热情介绍道:“这是白银,黄金的好朋友,它们住在一起。”
有她做榜样,早有按捺不住的美佐和小花梨也想进去了,满是期待的望着雾原秋,而雾原秋仔细瞧了瞧黄金,再瞧了瞧那头白色小毛驴,又回忆一下纪录片,觉得好像该没危险,直接一手一个,把她们也拎进了围栏被英国佬代代选种,暴脾气的货色早就淘汰了,该留不下基因。
这离得近了,美佐仰头望着这巨型马,如同仰望一座高山,直接惊成了小蛤蟆,小嘴都闭不上了,感觉今天真是开了眼界,而小花梨则在研究黄金白色又巨大的蹄子,感觉比自己脑袋都大。
她惊叹道:“真的好厉害!好厉害的大马!”
三知代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进来了,伸手轻拍着马肩膀,转头向丽华问道:“我能骑骑试试吗?”
她没怎么骑过马,这年头用不着骑马打仗了,但这马这么壮实,确实让她感兴趣起来,但丽华和她关系一般,觉得她是硬搅和进来的拖油瓶,不拿她当朋友看,直接傲慢道:“不行,黄金是高贵的名马,从没被人骑过。”
三知代眉头微皱,但她表面上从来很有礼貌,没再说什么,只是继续轻轻抚摸这匹马,但雾原秋可是知道她的本性的,生怕她夜里来就把这马弄走了,连忙在旁边说道:“夏尔马不能骑,它的背太宽了,除非你打算在上面劈叉,不然根本骑不了。”
“不能骑吗?”三个声音同时响起,除了三知代就连美佐和小花梨都有些失望。
“好像确实不能骑,这种马也没有被人骑的习惯。”雾原秋回忆着纪录片的内容,觉得这点倒能肯定,毕竟这马壮过头了。
原来只是观赏用的玩物,三知代马上没兴趣了,目光开始巡视烂泥草场,径自去一边溜达了,而丽华瞧了瞧失望的美佐和小花梨,轻轻哼一声,边掏电话边说道:“你们可以喂它,喂它可好玩了,你们等等,我让他们送胡萝卜过来。”
“谢谢丽华姐姐!”美佐和小花梨又高兴了,感觉喂喂马也挺好玩的,毕竟是两个小孩子,有的玩就很开心。
很快,两大桶胡萝卜就被送来了,美佐和小花梨两个小孩子马上喂起了黄金,还小声和它说话,丽华则一脸矜持地在旁边看着,小脸上全是志得意满,根本不动手她是不会干喂马这种粗活的,哪怕这马算她的宠物,她也不喂。
雾原秋则在给千岁递胡萝卜,比起巨大的夏尔马,千岁明显更喜欢那头白色的小毛驴,这会儿她正兴致勃勃地喂驴,听着小毛驴“咔咔”咬胡萝卜,摸着它的白毛,还小声道:“慢慢吃哦,有很多。”
接着她又转头对雾原秋小声赞叹道:“真没想到大马和小毛驴竟能成为朋友阿齁,你说它们会不会是情侣?”
这白色的小毛驴也是瘦瘦小小可可爱爱,她觉得有些像自己,那雾原秋自然可以对比那头超级壮的夏尔马,所以她觉得这对“金银组合”极有可能是情侣,但雾原秋却不敢这么想
要黄金和白银真是情侣,就它们的体型而言,白银会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