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章 取字(1 / 1)刻羽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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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赐一席话,令杨信直接躺平,让命运坐上来自己动的美好愿景,彻底落空。

老爷子的中心思想很简单:性福,咳咳,幸福人生得靠勤劳的双手。但靠奋斗实现理想,这对理想就是“不奋斗”杨信来说,无疑就是无解的悖论。

杨信叹了口气,当下和裆下都很忧郁。

“对了,按规矩,得冠礼之后,才能给你取字。”杨赐想到什么,又道,“但既要远行,若是无字,却是有诸多不便。既然如此,择日不如撞日,今日就给你取字吧。”

杨信表情一僵,很想说:不如改日?呃不如他日?

他想要再谨慎些。

字和名一样,是要伴随一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而更重要的是,字和一个人的逼格息息相关。你吼一声“常山赵子龙在此”,自然是逼格满满气吞万里如虎,但若吼一声“常山赵铁柱在此”呃,那就是社会性死亡。

故而,杨信希望,自己的字是深思熟虑的,而非心血来潮随口一取。

但杨赐主意已定。

“牧儿,我想好了,你的字就叫子誓。”杨赐含笑道。

“子誓?”杨信闻言,神情稍霁。

虽然稍显文雅,不太符合他二八二八的真男人纯爷们人设,倒也算中规中矩。

没等他回应,杨黥却点点头,击节赞叹:“有云:总角之宴,言笑晏晏。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好字!好字!”

杨赐捋须而笑,送给杨黥一个赞许的眼神,意思分明是“你小子识货”。

杨信识趣,没有插话,他有身为学渣的自觉,不掺和学霸间的讨论,以免自取其辱。

“信誓旦旦吗?”他暗叫侥幸,“还好,取的前两个字。”

或许是被杨黥这马屁拍得浑身通透,杨赐心情大好,给高顺、鲍出、杨黥分别都取了字。

高顺,字翼文,典故取自,“凤皇五色,心文曰德,翼文曰顺。”

对这个字,高顺自然十分满意。

鲍出,字叔达,取自,曰:句者毕出,萌者尽达。

他在鲍氏五兄弟中排行老三,上有鲍初、鲍雅,下有鲍成、鲍仪,根据表字中“伯仲叔季”的排法,自然要排“叔”字。

杨黥的字,则是文泰。

这个甚至不用杨黥解释,杨信已心中了然。

否极泰来。

至于张猛,他父亲张奂早就给他取好了表字,字叔威。

月底。

万事俱备,传也办好,杨信等人按时出发。

随行人员阵容豪华,杨黥、高顺、张猛、鲍出自然都在列,还有近七十名无名卒。

无名卒小有折损,但早已进行了补员,甚至,兵力还有略微扩充。

譬如,“甲士”尽数升级为“步战骑士”,配了负甲之马,甲骑也扩充到十三骑,且都是一人双马。

杨信一向未雨绸缪,早就准备了“预备役”,而预备役和正式兵员一同训练,同吃同住,所缺少的,只不过是战场经验。

这样一来,虽然扩军了,无名卒的整体素质下滑不大,只需几场血战淬炼,就能恢复如初。

唯一让他深感遗憾的,是贾诩不愿随行。

“真不去?”杨信做着最后确认。

“不去。”贾诩郎心如铁。

“原因呢?”杨信询问。

“我才刚收了一良徒,得专心教导。”贾诩义正辞严,似乎已洗心革面,完全适应了“人类灵魂工程师”的角色。

“真实原因呢?”杨信又问。

“怕冷。”贾诩道。

“你是西凉人,还怕冷?”对方如此实诚,杨信一时无语。

“冷和冷也是有区别的。”贾诩道。

杨信无奈,想了想,又道:“既然如此,还请文和先生好好教导杨修,还有,替我训练些预备役。我让杨修抄录了我的练兵心得,您可以看看,若能查漏补缺,提出见解,那也再好不过。”

“心得?”贾诩闻言一怔。

待杨信等人出发后,贾诩手捧那本手册,封皮上是四个字。

他念了出来:“?”

名字其实是刚取的。

为了预防社会性死亡,杨信自不会将的名字公之于众。

不过,杨修在抄录的过程中,不知是有心的,还是故意的,他将杨信一些天马行空,信笔由缰的心得也抄录下来。

贾诩看了几眼,表情就有些古怪。

人性本贱,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得到了的怎么都骚不动。所以,才有“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培养人才时,一个看得到,却不易达到的目标,最能激发出一个人的最大潜力。

“呃”贾诩表情僵硬,顿了半晌,却忽然笑了,“言语略显粗俗,不过,居然还挺有道理。有趣,实在有趣”

他啧啧称奇,饶有兴致地继续看了下去。

幸好杨信已经走远,否则就要当场社死了。

虽然是前往北地,杨信等人却没有一路向北,而是准备悠然东行,准备先向东到青州,再乘船前往辽东。

没错,这个时代的古人,已经下海了。

早在前汉,琅琊与卫氏朝鲜的航海往来就已属常态,而当本朝战乱时,诸如北海管宁、邴原、刘政,平原王烈之类的名流,都曾乘桴越海,避祸辽东。荀彧的叔父,荀氏八龙之首的荀爽,也曾大隐隐于海上。

当然,也不能直接东行。

须得先北上,经河东郡,绕个圈子,再往东行。

原因也很简单,弘农郡的正东,就是帝都雒阳。杨信这一行人,自然不能大摇大摆地出现在帝都附近,容易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何况,河东郡!

杨信不禁心潮澎湃:关二爷,一见不日,如隔三秋!我来了!

正值午时,秋老虎肆虐。

林间,杨信一行人在休息,准备等日头不那么酷烈时,再动身。

众人都缩在林荫里,以躲避暑气侵袭。在河畔,则有一匹光彩照人的神骏白马逡巡,四蹄奔踏,分外引人注目。

这匹白马自然是逾辉。

杨信考虑再三,还是带上了这匹“远光马”。

原因有二:其一,眼下黄巾道尚未成势,天下还算太平,即便随身携带“仇恨吸引器”,也还算安全其二,若是走了狗屎运,遇上关二爷、张三爷等风流人物,杨信总不能将“弘农杨氏”的招牌贴脑门上,而胯下一匹天马,还是很能彰显不凡的。

不过,这匹天马着实让人头痛。

河水之畔,逾辉正耀武扬威,不是在喝水,而是在“照镜子”。它盯着河面,不时昂首抬蹄,摆出一个个潇洒不凡的姿势,完全陶醉于自己的英姿,不可自拔。

杨信轻抚额头,一脸无奈。

他也没料到,这匹天马除了懒、馋、滑,居然还有性格缺陷,是一匹自恋马。

“阿文泰,我们到哪了?”杨信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扭过头,不再去看那匹搔首弄姿的大公马。

称呼其他人的“字”,他还有点不习惯。

“我们先北上到了猗氏,而后沿涑水东行,应当是刚过了安邑,离闻喜不远。”杨黥一边回答,微微蹙眉,在地图上标识和涂改,“旧地图果然不可靠,分率、准望、道里等都有很大谬误。”

既然是远行,杨信等人干脆顺路以双脚测量距离,重绘走过的地图。而这一光荣且艰巨的任务,自然是偏执狂杨黥最适合。

“闻喜县?”杨信眼神一动,想起了什么,“我记得,河东裴氏,就在闻喜县吧?”

“正是。”杨黥点点头,又疑惑道,“少主,你与河东裴氏有旧?”

杨信摇摇头,嘴角扯起一抹微笑:“只是久闻其名,心向往之。”

“心向往之?”杨黥一脸狐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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