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术,不挟。
孟子中有云:不挟长,不挟贵,不挟兄弟而友。其义为:不倚仗年纪大,不仗恃地位高,不倚仗家里富贵来交友。
儒术“不挟”的效果,就是“交”个朋友,呃,神交的那种。
一言以蔽之,心有灵犀。
“人不可貌相啊”杨信心头微惊,“这赵戬年纪轻轻,居然还懂得儒术?”
他却不知道,赵戬的从父赵岐也是一代儒宗,且精通孟子,甚至作孟子章句,是最早的孟子注本。
赵戬得其真传,在孟子上也有所造诣,故而,能领悟出此种儒术。
甚至,往后的他,必能领悟的更多。
哗
在赵戬的脚下,一道碧色光环氤氲流散,继而一分为多,环环相扣地向外延伸,在每人脚下留下一道光环。
一刹那,众人双目一亮,瞳孔亮起明亮光晕。
他们竟有种思维相通,意识勾连的感觉,心心相印,心有灵犀。
赵戬立于正中,充当交流枢纽,无数信息汹涌而来。
“咦?”他心中一动。
赵戬能感觉杨信的情绪,有三分旁观,三分惊讶,四分戏谑,唯独没有任何愤怒。
“你没发火?”赵戬念头转动,问道。
“我清醒得很。”赵潜展颜一笑。
“那你在干什么?你知不知道,这会给我们引来多大麻烦?”赵戬惊怒交加。
“没空解释了,先顾好眼前。”杨信嘴角噙笑,并没解释。
忽然,他嗅到淡淡酒香。
酒香馥郁,竟有种“酒不醉人人自醉”的奇特韵味,杨信脑袋微晕,但紧接着,又血气上涌,血脉贲张,浑身充满着无穷力量。
“这是我的天赋,微醺。”
意识链中,文陆道。
“微醺?”杨信眼神一动,“效果呢?”
“效果是两面一体,有好有坏。好处是强化力量、提升速度、降低痛觉、提升战意,坏处则是头晕、易怒、好战,有一定可能丧失理智,且任何动作都会有些变形,难以精准无误。”
杨信稍一思量,不由咋舌:此天赋绝不一般!
显而易见,这是个“锐士天赋”,不止能作用于自己,也能作用于身边的人。
“微醺”的副作用虽大,好处却也是显而易见的,属性提升不说,还能降低痛觉。甚至,在某些时候,“易怒”、“好战”乃至“丧失理智”,都并非负面属性,反而能激励战心。
“这么看来,酒吞童子也是个上位天命。”他做出中肯评价。
“等等,我不要。”高顺眼神一凛,瞳中精芒浮掠,身上醉意已是消散,“战斗时,我更喜欢保持清醒。”
“我也是如此。”徐牧摇晃脑袋,抖索身体,“叔父说过,喝酒误事,并非好事。”
“我也一样。”杨黥以木棍敲头,“若动作变形,我会不自在。”
“呃”杨信表情一呆。
他暗暗道:武将卡中,得加上“武将相性”这一属性栏了。往后得好好考虑,麾下这几个,哪几位是珠联璧合,哪几位是冤家路窄
杨信一个眼神,望向另外两人。
“我没感觉。”鲍出摇摇头,一脸茫然,“我好像不会醉。”
杨信一愣,想起来,鲍出平日不饮酒,却似乎是“千杯不醉”的体质,不知醉酒为何物。
“叔威,你呢?”他正待询问,忽然察觉到什么,“嗯?”
“呃”张猛脸色酡红,肥硕身躯左摇右晃,本就小的眼睛已成两条细缝,“我也不会醉,感觉还挺不错的”
发酒疯的张猛?
一瞬间,众人齐齐下定决心:珍爱生命,远离张猛。
念头交流,比言语交流方便太多,众人交流了许多,却仅是几个刹那的事情。
“杀”
直到这时,田家宾客才杀了上来。
“滚!”
张猛暴喝一声,嘴里竟喷出浓浓酒气,咆哮声如狮吼九霄,震得整个市集似乎都在摇晃!
他掂量手中棍棒,觉得太轻不顺手,干脆抛到一边。
张猛准备赤手空拳。
他双臂张开如大鹏展翅,躯体前倾,大步向前猛冲。
沓!沓!沓!
张猛步步沉重,身如犀兕出柙,双臂直直展开,有进无退。一名名田家宾客挂在了他的胳臂上,被带得向后而去,双脚离地,像是晾衣绳上随风飘舞的衣服。
砰砰砰
一名名田家宾客被掀飞,或是落地,或是砸在墙面上,动弹不得。
“嘶”
鲍出深吸一口气,胸腹间河川激越奔腾,双臂上狂暴巨力浮荡,双棍齐舞,左右开弓,舞得密不透风。
他以守为主,力量又大得惊人,轻易挡下十多人围攻,不时抽空一记冷棍,每棍都能放倒一人。
文陆体格最却最为游刃有余。
他行动灵巧,招式诡谲,如同游鱼穿梭于人群中,棍子每每击出,都是膝盖、后庭、脖颈、下阴等阴损之处,准备将“拆蛋专家”进行到底。
在正面战场上,文陆不如鲍出,更是远远不如张猛。但乱战,他却是得心应手。
“进!”
高顺、杨信、杨黥、徐牧组成一个简单的锥形阵,高顺为锋,杨信、杨黥、徐牧为背,直进直出,挡者披靡。
高顺的天赋再起作用,几人的棍棒上浮现一层游走黑雾,重重武装下,变得更加硬实。
虽然,杨信等人不是高顺的甲骑,缺乏默契,“硬化”的天赋效果也大打折扣,但对付一帮乌合之众,则已是绰绰有余。
转瞬间,田家宾客已倒了一地。
杨信那一脚,可谓是“擒贼先擒王”的典范,失去田胜领导的田家宾客,仅靠最初的愤怒和血勇,遇上杨信这帮子狠人,很快就溃不成军。
不远处,一间酒楼之上。
“军候大人,是不是该出手了?若是闹太大,恐怕不好收场”一名深目高鼻,明显有鲜卑血统的男子道。
在他的身前,是一名长眉美髯的中年男子。
此人正是四军候之一,前太守公孙琙的侄子,公孙瑁。
而明显有鲜卑血统的男子,其名鲜于铁,是鲜卑与汉人的混血儿,因勇武而被公孙瑁引为心腹。
“这个杨信,不止自身才具出众,麾下也是能人辈出。”公孙瑁居高俯瞰,由衷感慨道,“此子非池中之物,前程不可估量。”
鲜于铁面露紧张:“大人,此子不会留在玄菟,将来夺军候大人的权吧?”
公孙瑁闻言,不由哑然失笑:“燕雀焉知鸿鹄之志?这小家伙是弘农杨氏子弟,哪会看的上区区一个边鄙小地的军候?就是边郡太守之位,他也瞧不上的走吧,下去看看。”
“是!”
公孙瑁引军而来。
“住手,都住手!”
他声音不大,但在田家宾客耳中,无异于!
救星终于来了?
“子誓,义守,你们在干什么?”公孙瑁满脸威严,沉声道,“这成何体统?”
他是认识杨信的。
杨信初来乍到时,就亲自来拜过码头。
“拜见公孙军候!”杨信当即拜倒,神情肃然,出言禀报道,“大人,在下抓了一名鲜卑奸细。”
“鲜卑奸细?”公孙瑁一脸惊讶。
“九貉在城中被掳,我怀疑是鲜卑人做的,想挑其玄菟郡内部纷争。”杨信侃侃而谈,“来此之后,我果然看到一张生面孔,一看就是鲜卑奸细,故而,我打倒了他,准备拿他拿去见太守却不想,被这些人阻拦,他们必也是鲜卑奸细!”
公孙瑁闻言,表情一时僵硬。
就算说谎,也该编个靠谱点的吧把田家嫡子当做鲜卑奸细?你还能再无耻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