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ndpappy told my pappy,back in my day,son
A man had to answer or the wicked that he done
爷爷对我爸爸说,孩子,在我那个时候一个人必须为他所做的坏事负责
……
晚餐时,所有人围在篝火边,一边享用着炖菜和烤肉,一边喝着啤酒,听牛仔们扯着不算多好的嗓子唱起民间小调,很是悠哉。
简单的调子里,诉说着西部老故事,多是些牛仔们最喜欢的孤胆英雄故事,描述出人们心中对正义的理解。
相信我,加州旅馆绝对不是牛仔们最喜欢的歌,别看在全世界范围内这首歌传唱度高的难以企及,实际上那也只是70年代末摇滚乐队神仙打架下的产物而已。不可否认这是一首殿堂级的音乐作品,可以代表一个年代,但是它代表不了文化,人们总是会选择更加贴近自己的东西,所以,牛仔们更喜欢民谣小调和乡村乐。
听着破旧吉他演奏的调子,不时唱上那么几段,摩根倒是很喜欢这种氛围。
唐恩放下还没吃光的晚餐,准备起身拿瓶啤酒润润喉咙,今晚的烤肉被一群牛仔七手脚添加了太多香料,胡椒味儿和大蒜味儿充斥着鼻腔,根本尝不出什么肉味儿了。唐恩在吃这方面很有见地,但眼前这条件,能填饱肚子就行,想享受美食,还是别指望这群牛仔吧,都是一帮回家后等着妻子端来晚餐的家伙,哪来的厨艺可言。
再说,唐恩还没蠢到挑嘴的程度,也得分时候不是,又不用他动手做饭,老老实实吃自己的吧。
“你要哪种啤酒?百威?科罗娜?还是和我一样罗斯福10号?”唐恩从箱子里掏出不同的啤酒,细心的向摩根问道,不过,他自己已经咬开一瓶罗斯福10号喝了一口。
“哪种口感重一点?”摩根大概也有点受不了撒了太多香料的烤肉,打算喝点啤酒冲淡嘴里的味道。
“那就和我一样,比利时啤酒最适合配烤肉了。”说着,就打开一瓶和自己一样的啤酒送到摩根手里。
“得了吧,要说啤酒,还得是百威,我可以一瓶接一瓶喝上一整晚。”
“这我就不爱听了,科罗娜才应该是最好的啤酒,起码我不用担心喝完啤酒后被警察查酒驾。”
两个牛仔看样子分属不同啤酒品牌的粉丝,立刻争论起来。
“拜托,伙计们,你们不会到现在还区分不出酒、饮料和水的区别吧。”唐恩坐回摩根身边,拿起盘子又盛了点炖菜。“能品的才叫酒,你们说得能喝一整晚还有不怕查酒驾的,那可不是喝酒。”
“百威可是全美最大的啤酒品牌,销量决定地位。”那个百威啤酒粉丝赶忙争辩道,大概他就是那种受“大众心理”影响的百威粉。
“友情提示一句,现在销量最高的可是科罗娜。”另一个不甘示弱。
显然,这两个人还停留在流传广就是好的层面,根本没建立起属于自己的品味。也怪这两个品牌成天铺天盖地的广告,搞得一些懒得去选择的人直接随大流。
“行了,你们俩如果不是基于适合自己得前提硬吹的话,那我今天可得给你们上一课了。”唐恩一点不介意这种娱乐活动,比起动肌肉,他更喜欢动脑,最喜欢的则是文化碾压。当然,唐恩说的并不是以纯粹的汉文化碾压,那太欺负人了不说,也显示不出自己的能耐,至少在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别以为你是老板,说什么我都得听。”一个牛仔倔强道。
唐恩听了赶忙举手做投降状,简直服了这家伙,自己还没开始呢。“OK!OK!即便是死刑犯,行刑前也可以说一下自己最后的遗言吧。”
见那两个牛仔耸肩做洗耳恭听的样子,唐恩才接着说道。
“首先,品鉴一款酒得先从气味开始,没错吧,我们打开啤酒得时候经常能嗅到啤酒花和大麦之类的问道。”唐恩才一句话,就让所有人下意识点了下头,连摩根都拿起酒瓶嗅了一下。
“很好,这种气味来源有两大类,一类是啤酒的原料,一种是后加入的香料。”一众人又点了下头,连老贾克斯也好奇地看了下酒瓶上的原料表。
“接着,就是喝进嘴里的口感味道和回味。”
“所以,我自己将啤酒,甚至全世界所有的酒类给分成了三种味道,一种是原料的味道,第二种是加入进去的香料味道,第三种是发酵的味道。”看出有些人脸上露出跟不上的表情,唐恩想了一下补充道。
“直接说确实有点难理解,举例的话,原料味道就是啤酒最注重的味道之一,不论百威也好科罗娜也好还是别的品牌,原料味道决定了酒的味道,这也是这两种啤酒卖得最好的原因,因为味道最受大众喜欢。”众人点点头,认同了唐恩的这个观点,他们确实是因为喜欢这个味道才爱喝的。
“那么,第二种加入进去的味道,就是类似金酒的榛子味儿,或者威士忌的木桶香味。”这个所有人也都能理解,尤其是威士忌,在场几乎没有人不喜欢喝的,威士忌最珍贵的一点也就是盛装在木桶里的年份,年份越久香味越浓,这不是发酵,而是吸收木桶的香味,也是加入香料的一种方法。
“第三种,对你们来说可能就会很陌生,那就是发酵的味道,最典型的是中国的白酒,依靠贮藏时微生物的作用来产生一种异香,同类型的味道多是用在香水里,是一种极其诱人的味道。”
听到这是多应用在香水里的一众香味,所有人都吃了一惊,但对于那个神奇国度的东西,他们都记得一点,千万别妄加质疑中国出产的东西,尤其是那些有历史有年头的,最后丢人的搞不好是自己。
类似的事情太多了,他们早就记住教训了。
“那么,我在挑选酒的时候,很喜欢能同时满足这三种香味的类型,你们常喝的啤酒基本上只有一钟香型,对我来说太单一了,没有深度。喝威士忌吧……勉勉强强能接受,但不是最好的。”说到这里,唐恩把手里的罗斯福10号举起来了。
“而在我看来能同时满足这三种香味的,只有比利时传统啤酒和中国的白酒,但是白酒度数太高了,我可不愿意整天醉醺醺的。”
“比利时啤酒和白酒?这两个差别有点大吧。”
不怪有人会有类似的疑问,啤酒是典型的低度数酒,3°到15°就是啤酒常用的酒精含量,和人尽皆知的高度数白酒可差的远了。
“不,我说的是相似的酿造工艺,造就相似的香型,不仅好喝,还拥有足够的深度让人去细品,所以,我一直认为只有这两种好酒才是最适合真男人的酒。”
实际上,唐恩还有一点没说,骨子里属于上辈子的一些东西影响,他对一些味道可是很有执念的,比如白酒的味道,可没事儿的时候自己小酌一点倒没什么,但多数时候他只能依靠近似于白酒味道的比利时啤酒来聊以慰籍。
一帮人不信邪,把箱子里剩下的罗斯福10号分了个精光,人手一瓶在那咂摸嘴,可怎么都没喝出来唐恩说得那些香味,但喝起来味道确实比百威和科罗娜重很多。
唐恩见状也明白,这帮人应该都没有喝过白酒,连个概念都没建立起来怎么能明白他的意思。
“好了,伙计们,改天我弄一些好酒回来给你们尝尝,不过,提前警告一下,千万别上瘾,把自己喝破产了,可别来找我。”
“你这都是从哪学来的?”一个啤酒还能喝出这么多说道,摩根都有点认不出唐恩究竟是不是自己认识的那个人了。
“相信我,甜心,有些东西我可是专家级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