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九十四章 认大哥(1 / 1)抽象人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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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戛然而止,时间不曾怜悯孤寡,哪怕其为悠久之物。

太岁终究是退无可退,他从未离开这片山脉,胸中尽管有将蛮荒播撒人间的鸿鹄大志,每当临近隘口时,他总是退缩。

他的成长是畸形的,或许一开始他便误入了歧途,当他向往人类的身姿,渴求人类丰富多彩的情感,从那一刻开始,他或许就变得残次不堪。

难以模仿,因为他无法与人共情,唯独懦弱与仁慈他无法苟同。

过犹不及,他学习了太多,他胸膛内跳动的乃是堂堂正正人类的心脏。

被人类称为怪物,也无法成为妖族的同类,纯粹的异端。

太岁的过往与心路历程,林鸦并不知晓,他追踪着巨熊逃跑的轨迹,最后来到一处清潭前。

潭水很清澈,以至于他能看到堆积在潭底的累累白骨。

与山洞内不同,潭底的那些白骨,从造型与大小判断,毫无疑问都是人类的。

很多人死在这里,这个场面对林鸦而言已经有些麻木了。

如果有一天他也要走上这条路,他会毫不犹豫。

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人都如此,更何况妖呢?

“无辜”二字最是愚蠢,守不住自己的命,在这个世界可不是杀人者的问题,仅仅只是被杀的那个人无能。

无能就会被杀,平庸就会被欺负,无需多愁善感。

那个小鬼来到这个清潭后终于停下,他似乎原形毕露了,那副神情可不像是小鬼该有的,他和那只巨熊究竟是什么关系呢?

林鸦打算亲自问问,摧毁那个祭坛后,巨熊已经对他够不成威胁。

“喂,小鬼。抱着一具白骨干啥,你不会有那种癖好吗?”

林鸦大摇大摆地走了出来,一旁的巨熊警戒了起来。

那个小鬼,也就是太岁。

他此时确实抱着一具白骨,依稀可以看出来是位女性的骸骨。

“你知道怎么让尸体防腐吗?”

太岁反问道。

“这个……”

林鸦暗道不妙,这个小鬼不会真有那种癖好吧?

“大概要浸泡什么东西吧,或者给她用布条绑起来?”

林鸦回忆着木乃伊的制作方法,他以前确实挺感兴趣的,但也仅限于感兴趣,肯定没有实践过。

太岁似乎听到了有趣的东西,他嘴角咧着笑意,最后将那具骸骨推入清潭中。

“只留一具白骨确实已经无法挽回了,虎妖,你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

太岁直接问道。

“这算是投降吗?”

林鸦反问一句,尽量把语气中的挑衅意味降低。

“如果在这一片山脉中,想赢我们还是很有难度的。”

太岁自信道,尽管祭坛被毁,但他还有其他手段,并且这片山脉不仅只有一处祭坛。

林鸦挠着脸,这个小鬼虽然是灾厄之种,但看起来相当聪明啊,这说话人模人样的,反倒让他有不适应了。

“大伙其实归根到底都是妖族,都是一家人。”

刚刚他们还大打出手呢,只能说这家人是在太爱孝了。

“我也不图啥,这事也好解决,你过来拜个把子,认我当大哥就完事了。”

这种够臣服了吧,林鸦其实就是想完成任务,他现在又不是没事干,没事也不会踩别的妖一头。

“这样就行了?”

太岁有些意外。

他这些年虽然没出过山但也见过不少人。

当年处理完那群人类兵士后,他难得饱餐了一顿,随后他便彻底掌控了这片山脉。

那时候他估计心情没有平复下去,山脉的地界内,所有人都被他拖入大地,成为他的储备粮。

他剥下了许多皮,用那些皮做成傀儡,用法力操纵。

那些诡异的山村便是他的自导自演,只不过同为妖族,这些玩意显然吓不到林鸦。

但确实吓到了不少凡人,不过太岁并没有滥杀无辜,他吃得够饱了,接下来百年恐怕都不需要捕食。

他喜欢用傀儡和那些人类玩角色扮演的游戏,他一人分饰多角,把自己所学到的各种人类情感付诸实践。

在无数次扮演中,他逐渐发现,原来时过境迁,他所掌握的这片山脉成为了外界的一处传说地点。

人类的传说总包括宝藏与冒险,比如“宝石”。

人类来这里寻找宝石,同为妖族却要当自己大哥,也难怪太岁会觉得奇怪。

“总而言之,你只要有个态度就行了,我们这事不必打打杀杀,之前我以为你听不懂,只能上拳头。大伙现在能好好交流,那就大事化小呗。”

林鸦循循善诱道。

“我这边倒是没问题……”

太岁看了眼熊宝,熊宝表示无所谓,它也认可了林鸦的力量,实际上源于蛮荒的它从林鸦身上感受到一股令它胆战的力量。

能令蛮荒胆战,那估计得是原始终极的力量。

最起码熊宝是服气的,只要它服气了,太岁这边自然好说。

“所以说,怎么才算认大哥呢?”

辈分在太岁这里没有意义,真要追根溯源的话,太岁估计可以和祖宗辈称兄道弟。

小弟就当小弟呗,他反正觉得这样还更有趣。

“态度到了就行,不过确实最好得立几个誓言,比如忠心耿耿啊、歃血为盟啊、永不为敌啊……”

林鸦寻思这个应该够了,这个世界的誓言是具有约束力的。

太岁乖乖照做了,林鸦突然听到叮咚一声,任务完成。

任务完成,奖励神兽信物?混沌之牙,同时羁绊系统棋子上限加一。】

混沌之牙?怎么信物都是什么什么之牙啊,感情虎子的法宝都是假牙是吧?

不过此牙并非彼牙,之前那利维坦之牙是实实在在的假牙,类似于骨骼装甲,附着在牙齿上。

这混沌之牙就不同凡响了,它类似于某种气息,游离于牙齿之上,林鸦可以感受到它,但没有拘束感,很自在。

混沌之牙:混沌巨蛇阿波菲斯的信物。】

能力?崩灭:宿主一切咬击将附带崩灭之力,类似于强力诅咒。阿波菲斯终将吞噬尼罗河,崩灭的效力近乎于命运,被施加崩灭的对象终将死于宿主之手。】

看完能力介绍,林鸦的评价是:玄乎,真特么玄乎。

不过阿波菲斯确实牛,估计在神话体系里面没有那条蛇能比阿波菲斯牛了。

它的宿命对手可是太阳神拉,那可是至高神,这条蛇命中注定会战胜拉然后吞噬尼罗河,这个含金量甚至在利维坦之上。

期待一下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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