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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n一百零五年月十日清晨,桃园市李关氏烟酒杂货铺,晴,所持金:台币现金肆万伍仟五佰肆拾圆整,微信及支付宝人民币肆仟叁佰伍拾贰圆整。

除了肾上腺素之外,人类还比较痴迷多巴胺与内啡肽这两种具备镇痛功效并令人心情愉悦的激素。

人类对这些激素是如此迷恋,以至于会主动采取一些比较自虐的手段来获取它们。

比如,有些人号称平日里无酒不欢或者无辣不欢,但实际上酒精乙醇和辣味素根本无法让人感到愉悦,因为人体分解代谢这两种物质都十分困难。

就以酒精为例,乙醇通过胃部吸收进入血液之后,首先在乙醇脱氢酶的作用下代谢成有毒的乙醛,再在乙醛脱氢酶的作用下进一步代谢成乙酸醋酸。之后就不再继续分解了,最终将通过肾脏直接排出体外。

乙酸基本无毒,喝酒可能会喝死人,吃醋却死不了人,只会烧心反胃。

然而乙醛是有毒的,谁闲着没事儿天天吃那玩意儿自虐?所以人类血液中的乙醛脱氢酶含量少且活性低,因此由乙醇代谢而成的乙醛不能及时被分解成乙酸,从而导致乙醛中毒。

大多数人喝酒之后会面色潮红呼吸急促,这就是乙醛中毒的典型反应。此时大脑会认为你误服毒药,为了减轻痛苦,大脑便命令脑下垂体分泌多巴胺与内啡肽来镇痛,这时人就会感觉到心情愉悦。

由于在乙醛中毒之后,人体才开始分泌多巴胺进而感到心情愉悦,所以你往往会产生一种错觉,认为好像真是喝酒上了酒兴如何如何,实际上只是大脑怕你死得太痛苦罢了。

与此同理,辣椒里的辣味素很难被人体代谢,会沿途强烈刺激消化道,这就是为什么食用辣椒之后,隔天你的菊花会觉得火辣辣的原因。

为了避免消化道因辣味素的刺激发生痉挛,脑下垂体也会分泌多巴胺与内啡肽来镇痛,所以吃辣椒和饮酒一样会令人觉得心情愉悦。

不知道当你明白其中的原理之后,还会不会用这种方式来愉悦自己

大多数激素先天影响人的行为,无论男女老幼,无论来自世界何处,只要受到特定的刺激,激素就必然分泌。但也有一些激素的分泌跟个人后天的学习和阅历密切相关。

比如这一句古风“宜言饮酒”。

怎么样,读了有什么特别的感觉么?

现在我把这句话念完,“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你再品品看?

这是诗经郑风里一句夫妻之间的对答辞,后来从这短短的十六个字当中演化出“白头偕老”、“琴瑟和谐”、“岁月静好”三个成语。

这首诗的大意是,一对新婚夫妇清晨从睡梦中醒来,妻子催促丈夫起床外出,趁着天色尚早,赶紧打猎回来也好操持生计,然而丈夫却有些贪觉,借口窗外星光还亮,想要赖床。

妻子闻言有些生气,对丈夫使了一点儿小脾气,此时丈夫体谅到妻子的一片苦心,于是马上从床上起来,同时借口要置办美酒来诉说自己对她的情意。

在先秦时代,社会劳动生产力很低,粮食十分珍贵,甚至到了汉末魏晋时期,粮食仍然是市面上的硬通货,连官员领俸禄时都不要钱只要粮食。

所以经常能从这一时期的史书上看到两千石如何如何,这里就是用俸禄来代指官员的官职。按汉制,一郡太守的年俸就是两千石粮食。

粮食如此珍贵,更别说用粮食酿造的美酒了,和一个人用一生去分享一杯美酒,自然就是要和她分享一生,白头偕老了。

妻子听后也很感动,回应说:“琴瑟在御,莫不静好。”

瑟是一种五十弦的琴,弹琴鼓瑟乐声相映成趣,隐喻君操琴我鼓瑟,君不离我不弃,岁月如梭,人世静好。

是不是觉得眼角润润的,仿佛被人狠狠塞了一嘴狗粮?

但如果找一个不识中文的老外,哪怕让他按照汉语拼音将句子读个几百上千遍,直到倒背如流的地步,他也悟不出诗句当中的泪点。

只有等他真正学会中文,能体会到这个意境了,不等张嘴诵读,意蕴感情自然会流露出来,眼角也就跟着湿润了。

何谓文字之优美?情真意切感人肺腑,读之怆然而流涕。

其实文字还是那些文字,只不过这些文字背后的意境和你的亲身体会发生共鸣,刺激了你身上的腺体分泌激素,进而调整你的行为罢了。

“可惜啊,小墨你是矿石成精,这辈子很难体会到被激素调控的感觉了,所以主公我的一番神机妙算你也是弄不明白的了。”

我在躺椅上伸了个懒腰,“说起来,那次还真凶险啊。”

当我见到佩珊在废宅二楼的起居室里不停地转圈儿时,就知道此次行动要坏菜。

因为我看到这种离奇诡异的景象时,竟然没有任何强烈的反应,反而觉得精神不振,整个人有点儿懒洋洋的,对外界的刺激也不感冒,做事儿更提不起兴头来。

这绝对不正常,说明有东西正在想方设法攻击我的意识,瓦解我的警觉,并进一步控制我的思维,这股懒洋洋的感觉已经明确告诉我它快要得手了。

此时谨守神智与对手硬抗多半儿没戏,黄妞妞早就说我个性冲动易怒。

虽然我对外界的感知颇为敏锐,但我的心智也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即我的精神抗性比较低,或者说抵抗幻术入侵的能力很差,但凡是个会放幻术的对手来悄悄偷袭我,我都会着人家的道儿。

如果无法硬抗,还不如主动去“投怀送抱”。

无论是我把血珠抹在眉心,主动激发护身命火,让自己变得更加冲动易怒,还是举起酒瓶灌了自己一肚子三十五度的纯酿高粱,我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想办法减弱自己的神智,让精神抗性更低。

如此一来,我在对手的眼中就是一块美味且更容易下嘴的鱼腩,同时还能把对手的注意力从三个小丫头身上拉到我自己身上,诱使它使劲儿进攻我仅剩的最后一丝神智,试图彻底控制我的思维。

那个潜藏在暗处的敌人果然被我的一番动作引诱了出来,随着思维被控制,我眼前一黑便晕了过去。

就在对手貌似大获全胜的一瞬间,我给小墨下了一个命令,从而为后续凌厉的反击埋下了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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