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开,臭乞丐……”
“哇,不会吧!不会吧!这不是周家少爷吗,几天不见怎么要饭了,哈哈哈!”
周平安穿着破破烂烂,但并不觉羞耻,他侧着身子躺在路边,要饭……
没办法衣服是乞丐标配,发型和鞋子也都是帮里的前辈帮忙捯饬的,看起来是确实惨了点。但为了防止生病他确确实实有洗干净。
乞丐的生活确实挺没意思,此时周平安就在无聊的掏着耳朵,打着哈欠有一句没一句的叫着:
“打发点咯……”
……
周平安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有九个年头了,虽然大部分时间他都是在以一个旁观者的视角来观察这个世界。
是的,字面意思,他在生命的前九年并没有这具身体的控制权,而且身体的主人是一个傻子,他整天只会呵呵笑,被人打了笑一笑,被人骂了笑一笑,爹娘没了还是在笑,家业被一帮佣人卷走了,他依旧在笑。
作为傻子身体的住户,周平安也因此有了常人难以体会的奇妙经历,与生活格格不入的游离感。他的内心也因为傻子的影响变得很强大,就算见识了人间的参差后,他也有依旧能傻笑着过活的能力。
无聊的日子,意料中的人总会如期而至。
匆忙来去的陌生人中,出现了一抹亮色,那是一个扎着两个羊角辫的小女孩。女孩径直走到周平安身边,就如同过去的几百天不断重复的那样。
她的嘴角微微翘起,用软糯的声音道:
“喏,小乞丐,馒头。”
一双掌心布满伤痕的小手递来一个很大的油纸包,这双手的主人叫英子,是青山城大户厉家大小姐的贴身丫头。
一年前,就是因为救她们,让周平安失去了仅剩的家业,一间老屋和三亩田地,同时也得罪了严吕巷子的青皮无赖崔强,导致连个谋生的差事都找不到,只能沦为一个叫花子。
但你要问他后不后悔这么做,他肯定会说不,因为那个曾经存在过的傻子有一个梦想,让竭尽全力想要活着的人活下去,像他自己一样努力活下去,像那时候的英子一样努力求生。傻子都能知道活着,他就是比死了好!
周平安微微愣神,然后一只手摸着肚子,用另一只干净些的手去接油纸包,还用嫌弃的语气说道:“拿来吧,今天来的有点晚。我都饿坏了……”
“平安哥,你看这是我们的两个银钱。英子会努力攒钱的,很快我们能逃跑了。”英子像往常一样小心翼翼的打开她那个绣着红色荷花的褪了色的小荷包,对着周平安说道。
“傻丫头,你攒那两个钱有什么用,快拿给哥哥,告诉你哥哥家里以前也是做大生意的……”周平安伸手就要去掏女孩的钱。
小丫头撇撇嘴道,避开道:“这话你都说了八十回了,我才不信那,你肯定又想拿去买酒!”
“这次肯定不去!”
“我不信……”
其实早在一年前,小丫头就拿着这两个银钱,也许是三个,来找周平安来炫耀过,周平安也曾经幻想过有机会的话就和小丫头逃出青山城这座牢笼,也不坏,从此天高任鸟飞,和过去的恩恩怨怨,一刀两断。
可后来发现英子每次来都还是这两块银钱时,周平安这才慢慢想起,以前在周府的时候,卖身的丫头也是没有工钱的,只有卖身的时候会给几个大钱,也许是三个那。
这让周平安对英子充满歉意,每每想起那壶兴隆坊的美酒,价值一个银钱的美酒,嘴角都会流下苦涩的泪水,很渣,也很真实,因为酒确实很香。
“平安哥,我得走了,一会小姐该找我了。”
“嗯~”
————
青山城北侧,废弃的城隍庙里,杂草丛生,石灯残损,屋顶瓦片斑驳,神像也碎掉了一半,到处充满了破败的气息。于是这里顺理成章的变成了乞丐的家园。
“周平安!”
“到!”
“胡大胆!”
“有!”
“小豆子!”
“哦。”
……
“好,丐帮青山城部集合完毕,应道四十人,实到十五人,请狗长老讲话,大家鼓掌。”
点完名肥胖的钱执事带头鼓起掌来。
“啪,啪,啪”。
稀稀落落的掌声随之响起。天知道讨饭的人是怎长这么胖的,每次见到这位钱执事,周平安都会感到惊讶。
“咳,咳,按照惯例,大家默哀十个数,为没来到兄弟姐妹,兴许他们已经死在哪个桥洞子里了。”
“十,九,八,七……一”资深狗腿,钱执事适时出来大声报数。
时间到,狗长老继续讲话:“好,话不多说,今天是一个大日子,也是各位垃圾,还坚持活着的希望,我们丐帮分部传功的日子。”
长老的破嗓子每次都开口,各位乞丐都很受伤,后来大家就都习惯了。
狗长老其实是一个外来人,来的时候只穿了半条裤子,赤裸着上身有无数条细密的伤痕,四肢中有三条都弯弯曲曲的显得很有个性,当时引来了很多人围观。根据后来传出的消息,这个狗长老用仅有的一只完好的手臂,拖着重伤的身体硬生生爬过了三座城池。
可因为他的脸长在下面被磨坏了,导致卖相不佳,狗长老这样的铁打的汉子,无人赏识,流落街头差点被饿死!幸亏被上代分部长老救济,才侥幸活了下来。
至于那位长老是如何施救的就没人知道了。反正后来那个长老就再也没出现过,也从没人记起以前是不是真有这么个人存在过。
“老规矩,讨饭三年,或者十个银钱,符合条件的出列。”
“老胡,你的机会到了!”
“对呀,对呀,胡哥可是我们青山城要饭界的老人了,终于熬出头了!”
“恭喜,恭喜!”
……
在一声声恭喜声中,瘦骨嶙峋的胡大胆,像模像样的左右拱拱手,扬起四十五度的头颅走出人群。
在他的想法中他的命运自今天改变。他已经想好了自己变成高手后是何等的意气风发,又是如何让那些瞧不起他的人,欺负过他的人付出代价,在被美好的想法淹死之前,他终于成功的回过神来。
只见他左右甩了甩袖子,然后拍拍缺了角的下衣襟,双膝下跪连扣三个响头,“铛,铛,铛”。
他大吼道:“谢长老,提携!”
狗长老也不做声,摆摆手示意胡大胆跟上。
只有周平安看的仔细,他瞧见了狗长老嘴角的轻蔑。也许事情没有这么简单,他这么想到。
果然不一会,破院子里唯一一间还算完好的屋子里传来了各种奇怪的声音,像是胡大胆在问候狗长老的十八辈祖宗,像是他在祈求狗长老饶了他,又像是在无意义的嘶吼发泄。
难道他们在做什么不可描述的事情。
大约半柱香的功夫,声音戛然而知,很难想象他乞讨多年,饱经风霜的身体为什么精力还是这么旺盛,半柱香,真的很持久。
随后狗长老走了出来道:“还有谁!”
这时候,钱执事的精明就显示出来了,传功可是青城分部的核心凝聚力,必须得解释清楚。
“那个,这个,对,胡大胆天赋不行,但是我们狗长老一视同仁给了他平等的传功机会,只是呀,他愧对了狗长老的栽培,一点点的苦都挨不住……”
“是呀,胡大胆真不是东西!”
“切,浪费感情,我还叫了胡哥。”
“你们那算什么,我才亏那,我可是贿赂他了,半根聚德记得鸭子腿!”
“我,我,我,我跟林员外的狗抢了半根猪腿骨,我屁股都被咬了,不信你们看!”
“吁,晦气~~~”
“啊!眼睛,辣眼睛了”
这时候钱长老适时的控制了气氛,他拍拍手,然后下压示意道:
“好了,好了,在座的各位跟胡大胆不同,你们都有才之人,是丐帮的栋梁,你们肯定能行。加油,我看好你们!散了吧……”在没人注意的地方,钱执事终于松了一口气,给狗长老擦屁股真是太难了,特别是隔一段时间就得擦一次。
周平安混在人群里走着,他开始思考对策。
一开始他打算混在丐帮里,就是为了一个传功机会。毕竟这种机会真的很难得,听说除了花费巨大的代价去青山城武馆碰碰运气外,还没有哪个地方能有这种机会。
要知道就连那个夺他家业的崔强也只是在聚义武馆当过扫过地小厮,会几手散乱招式就能在严吕巷子立住腕,可知比之强的多的传承武功会是多么强大。
至于为什么没人来找狗长老花十个银钱试试,大概因为人不能看了,所以理所当然功夫应该是假的,当然也可能跟狗长老从来没有显露过身手有关。
又或许里面还有其他隐情不为人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