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七章 不用还了(1 / 1)逍遥面条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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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拥有洞察技能叶明第一时间就抓到了关键点。

“具体说说是个什么情况吧!”

“叶律师,我去年找房地产开发商贷款买了一套房子,当时房子还没修好。”

“原本计划是今年交房。”

“可是今年我去找开发商要房子的时候,那套房子居然已经被卖给其他人了。”

“而且都已经住进去了。”

“我每个月都在换贷款。”

“可是却没有得到房子。”

一房二卖?!

叶明皱了皱眉头。

这个可不好办啊!

“后面的购房者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的吗?”

叶明问道。

那淡然的风度,让来学习的苏鑫和张虹不由得心折。

“对啊!那个人说,买房的时候,他根本不知道已经卖了!”

“那房子你是要不回来了!”

“这已经构成了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动产或不动产处分给他人,善意受让人依法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

“啊?那我该怎么办啊?”

“拿着合同找开发商赔钱就行了。”

“可是我的贷款怎么办啊!”

中年妇女焦虑的说道。

“银行已经通知我了,房子虽然没有了,但是贷款还得还!”

“如果不还,银行就会把我列入征信黑名单!”

“还会去法院起诉我。”

“贷款你不用还了!”

“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担保贷款合同解除,应由出卖人返还收取的购房贷款本金及利息。”

“现在你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因为房子不能交付,合同已经不能履行,合同应该解除。”

“既然合同解除了,那应由出卖人返还收取的购房贷款本金及利息。”

叶明淡淡的说道。

仿佛这一件疑难案件,在他的眼中只是稀松平常。

不过妇女却并没有放下担心。

“叶律师,但是我在和银行签合同的时候,其中有一条是这样的。”

“贷款人与借款人的借贷关系解除的,借款人应当立即返还其所欠贷款的本金、利息、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这不就是让我自己还吗?”

“合同里面都写得明明白白了。”

苏鑫和张虹对视一眼。

他们也是法学毕业生,虽然主攻的是刑法。

但是也对民法有一定的了解。

这个事情真的不好办啊。

贷款是中年妇女用自己的名义贷的,银行也将钱款发放了。

中年妇女就是直接的还款人。

而且合同里面也写了,即使借贷关系解除,她也是要还的。

可以中年妇女明明连房子都没有得到,还要还贷款。

这样的事情,怎么也说不过去。

苏鑫和张虹不由得眉头紧锁。

“这个简单。”

“银行拟定该条内容,意味着要求你在在既未取得所购房屋亦未实际占有购房贷款的情况下归还贷款。”

“明显不合理地加重了你的责任。”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因此,这一条款对你不具有拘束力。”

苏鑫和张虹呆呆的看着叶明,不由得有些痴了。

什么叫举重若轻!

什么叫学识渊博!

什么叫无懈可击!

这么一个疑难案件,叶明居然三言两语就解决了。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法律逻辑环环相扣,毫无破绽!

我tm还没怎么反应过来,你这就已经把案子解决了?!

这是人能干的事?

什么叫大佬?

这就是大佬!

什么是nb?

这就是nb!

可是,叶老师,你说得这么快,都不给我们反应时间,我们还学个屁啊!

连喊666的时间都没有!

苏鑫和张虹对视一眼。

坚定了跟着叶明学习的决心!

有大腿不抱,那还是人吗?

……

一天的时间很快过去。

叶明看看时间,也该是去法律协会了。

希望能遇到什么有挑战性的案子。

那样系统或许会给出一点好东西!

这个系统简直和开盲盒一样!

叶明忍不住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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